經過七年多漫長的戡亂,代宗終於在寶應二年(763)年初收到幽州獻上的史朝義首級,“中興”大業告成。頗可注意的是,"羯胡"之稱固然已深入人心而成為一種符號,然而它所曾經具有的政治隱喻功用卻似乎在一點一滴地消退。而安史之亂被視為一個完整的曆史事件,與代、德兩朝的朝政發展和政治鬥爭有深刻關係。誠然,當寶應二年(763)正月史朝義授首之時,朝廷上下無疑清晰地意識到這場叛亂的終結以及燕政權的覆亡,但將安祿山與史思明作為一個整體看待,進而將這一事件獨立出來,卻是一個相對漫長的曆史過程。總體而言,代宗以降的諸次政治變動,尤其是長安的失陷與輿駕的播越,使唐朝不得不正麵這一事實,並試圖尋求新的國史解釋。這一過程最終經過陸贄的全新解讀,而形成了從“天命”到“人事”的轉變。

安史一體為亂,是代宗朝以降對於這場叛亂的初步糅合,這一觀念經由一正一反兩種力量塑造而成。正麵的定義,是對史思明及其子朝義政權的界定,將其視為“繼亂”,即安祿山叛亂的後續。與此相聯係的,是代、德二朝對於史氏父子的一種特有稱謂的出現——“史盜”。大曆十四年(779)五月代宗崩後,其冊文稱其在兩京光複、“乾維重構”之後,適逢“史盜閑釁,三河屢梗”①之新患,是以史盜代稱史氏父子。貞元六年

(790)於邵所撰《孫常楷神道碑》中,將肅代更替之際的政治環境描述為“屬安羯史盜作亂之後”②,已將安史視為前後相繼的兩次叛亂。同一時期董晉撰寫的《李抱真德政碑》將寶應元年(762)秋唐朝對燕政權的**清稱為“仆固懷恩之平史盜”③,將史氏政權的清剿視為叛亂平定的標誌。與羯胡安祿山的構逆亂常不同,史思明的複叛被歸入傳統意義上的“寇盜”,是對河朔之地的盜據和攘奪,這顯然是對兩京光複以來"中興"基調的延續。然而安、史兩姓四朝反叛的持續性以及兩河戰事的殘酷性,使唐人又無法回避這一事實。在這種情況下,代宗朝以降的唐廷采取了一種頗為含混的態度,將史思明父子的叛亂續於安祿山之後,但強調其盜據河朔,既符合了史實,又與乾元中興的政治正確不背離。

塑造安史一體為亂的反麵因素,是河北戡定後旋踵而至的仆固懷恩叛亂。僅僅在河北戡定半年之後,仆固懷恩就在河東發動了叛亂。這是燕政權滅亡後唐朝麵臨的首次挑戰,它迫使唐朝對安史之亂做出了性質上的界定。寶應二年(763)七月十一日,代宗宣製,改元廣德,大赦天下,平叛功臣悉賜鐵券,圖形淩煙閣。④唐廷以鮮明的態度昭示天下,叛亂已經終結。然而此時,屯兵汾州的仆固懷恩與河東節度使辛雲京之間的矛盾正不斷升級,一個月後的八月十三日,中使駱奉仙自河東返回,帶來了仆固懷恩謀反的消息。代宗采取兩不相問的態度以求息事,但河東嫌隙卻已然產生。①廣德二年(764)秋,仆固懷恩返回朔方招集舊部,引吐蕃入侵。仆固懷恩的叛亂給唐朝帶來了一個頗為棘手的問題,即如何定義這一事件。當寶應元年(762)唐軍收複洛陽之時,仆固懷恩已位居兵馬副元帥,代表唐廷一手安排了戰後河北的格局。對於代宗而言,一旦認定仆固懷恩為反叛,無異於否定了寶應元年(762)平叛的合法性。因此代宗非常堅定地認為“懷恩不反,為左右所誤”②。

終代宗一朝,盡管“中興”的口號日漸式微,但朝廷上下卻仍舊相信唐朝當時所麵臨的種種困境,隻是重整朝綱時難免經曆的一個過程。然而德宗即位之初,便經曆了河北藩鎮反叛稱王、朱泄之亂等一係列動亂,使得唐室中興的最後一塊遮羞布被扯下。興元、貞元之際,重返京城的德宗亟須為即位以來的動**局勢提供一個合理的解釋,而陸贄在這一過程中產生了關鍵作用。在《論敘遷幸之由狀》中,陸贄否定了德宗此前“家國興衰,皆有天命,今遇此厄運,應不由人”的觀點,提出以“六經之教”評判曆史,將唐朝此前的國史演進歸因於“人事”,聲言“人事著於下,而天命降於上”,“人事理而天命降亂者,未之有也;人事亂而天命降康者,亦未之有也”。③這一觀點是對肅宗朝以來官方史觀的顛覆,強調“治亂的根本在於人為”④,而“六經”則對應堯、舜、禹、湯、文、武“六聖”,是德宗所應師法者⑤。葛兆光認為“從唐德宗時代開始,很多士人就在思考國家權威的重建”,而陸贄的解決方案“顯得蒼白”、“空洞而保守”。⑥事實上對於當時的唐人而言,重振紀綱的征程從肅代之際便已開啟,而陸贄的意義絕不止於空洞的說辭。從“天命”到“人事”的視角轉移,至少有兩個層麵的意義。從國史演進的角度來說,這是唐朝官方曆史觀的巨大轉變,亦即葛兆光所謂“曆史記憶”①。從政治操作的層麵來說,陸贄的“人謀”論具有鮮明的現實政治訴求,直指裴延齡、趙憬等人。

從“天命”到“人事”的轉變,除了國君應有的責任外,更重要的在於臣子。陸贄將天寶末年的安祿山起兵叛唐視為裏程碑事件,在貞元九年(793)對德宗的上奏中,陸贄“請指陳汴宋一管,近代成敗之跡,皆陛下之所經見者”②,德宗生於天寶元年(742),所謂汴宋節度使的“近代成敗”,顯然是指安史之亂爆發以來的治亂得失。邱慧芬(Josephine Chiu-Duke)將陸贄稱為儒家的實用主義者(Confucian Pragmatist),可謂切中要害。

在陸贄的解釋體係中,安、史是相繼為亂的,這種思想在當時便已產生了廣泛影響。在權德輿撰寫的《張孝忠遺愛碑》中,即以“幽陵首禍”、“史羯繼亂”分別指涉安祿山、史思明兩人的叛亂之舉。③作於貞元年間的一方墓誌也稱“天寶末,賊將祿山掩有河洛,乾元之中思明繼禍”④。

貞元十七年(801)的《謝詹墓誌》記載:“大曆九年,魏博節度田承嗣叛亂,不恭王命。代宗含弘,子育群生,頻發製使,竟無誠款。”⑤這種認為代宗對於河北藩鎮“含弘”姑息的觀點,正出自貞元時人。我們看到,肅、代之際那種認為乾元以後整頓綱紀的中興自信正在悄然消退。及至五代,文獻上出現了明確的“安史之亂”稱謂。撰成於南吳天祐十三年(916)的《孫彥思墓誌》在敘及先祖時,有“因避安史之亂,族寓合肥”①的記載,後周顯德年間王樸所撰《詳定雅樂疏》中也有“安史之亂,京都為墟”②的說法。盡管唐人文獻中或已有類似提法,但真正在觀念上將這一事件混淆為一個整體,則已遲至唐末五代了。③及至北宋中期,包拯向仁宗上奏“曆代編戶多少之數”時,稱“自安史之亂,乾元已後,僅滿一百二萬”④,顯然已在不經意間疊加雜糅了唐室中興和王朝中衰兩種先後形成的唐人國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