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安史之亂的最終平定,以往史家主要集中於探討唐朝方麵的政策意圖。事實上如果站在燕政權的角度看,這場叛亂的終結其實更像是一次唐燕雙方的政治媾和。彼得森曾經表示,寶應元年(762)秋的大進軍誠然迅速終結了叛亂,卻具有相當的“欺騙性”,而唐軍最終的所謂勝利“是通過主要叛將及時的投降才實現的”,這些將領很可能“在投降前得到了包括個人安全及權力在內的具體承諾”。①現在來看,彼得森的推測不無道理,隻不過這種“具體承諾”的兌現遠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麽被動。諸多史料表明,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史燕的地方節帥主動與唐廷達成了默契,將孤立並終結史燕的統治作為雙方的共同目標。

這種主動獻媚在當時燕朝實權派將領中成為一種普遍選擇。按照正史的說法,寶應元年(762)十月,“元帥雍王率諸軍進發”,在洛陽北郊橫水與叛軍展開決戰,叛軍大敗,“史朝義奔冀州”,唐軍遂“收東京、河陽、汴、鄭、滑、相、魏等州”。隨後,叛軍“恒州節度使張忠誌以趙、定、深、恒、易五州歸順”,“於是河北州郡悉平”。②事實上在唐軍收複東京之前,駐守相州的燕將薛嵩已召集麾下,明確了歸唐意向。從《薛嵩碑》的記載中我們知道,寶應元年(762)十月甲戌橫水戰敗後燕軍渡河北逃,一時“爭舟截河”、草木皆兵,薛嵩果斷“命塞杏園之津,絕鬆漠之路”,扼住了燕軍北返幽州的必經渡口。①次日雍王便上奏代宗,稱已“收東京、河陽、汴、鄭、滑、相、魏等州”。毫無疑問,即使唐軍追擊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間由洛陽到達相、魏等州,薛嵩顯然早與唐廷達成一致,使史朝義成為甕中之鱉。碑文所謂“群凶梟首,海塞克清,公之謀也”②,恐非虛美。與之相類,張獻誠也在當時“募間道入秦之使,申潛謀破虜之策”,當唐朝大舉進攻洛陽時,“朝義乞複郊”,而張獻誠反戈助唐,並以“巨寇奔北而受蹩,官軍自東而勢,公之力也”自得。③張忠誌、田承嗣等所為大致相同,遂使曆經四代君主的燕政權一夜瓦解。蒲立本認為,“不同於安慶緒的是,史朝義被追捕,未被給予重整旗鼓的機會”,而河北諸將的歸唐,在事實上遺棄了史朝義④,這是非常深刻的觀察。

這種政治承諾產生的最深遠影響,在於唐朝認可了史氏父子治下的藩鎮劃分,為河朔三鎮的形成提供了大致模板。至德二載(757)第一次平叛後,盡管肅宗對於降將“各令複位,便領所管”⑤,但並未承認燕朝所劃分的藩鎮,多以刺史置之。例如,史思明受任“河北節度使”兼範陽長史,實際與叛亂前的範陽節度使無異;安燕政權委任的河東節度使高秀岩降為雲中太守,實際負責河東節度使最初所轄的代北部分。由此可以看出唐朝對於叛亂前的邊鎮設置的堅持。與之相比,寶應元年(762)最終平叛時的處置則大為不同,此次叛軍的節度使名副其實地“各複其位”,史燕政權所劃分的諸節度使被唐朝和盤接納。從唐朝角度來講,之所以能夠接受這種媾和,與其平叛中一貫所持的實用主義立場密不可分。事實上,史思明所建立的後燕政權與其說是對叛亂和燕朝的延續,毋寧將其視為757年唐朝平叛後懸而未決的一個政治問題。這個問題的實質,是如何處理追隨安祿山叛亂的諸方實權派軍將。正如彼得森所說:“如果說妥協、官複原職的話,這也隻是對叛亂以來措施的一種延續。”①從燕政權的內部嬗變以及唐廷的整體平叛思路來看,代宗隻不過完成了乃父未竟的對於河北藩鎮的政治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