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固懷恩之亂是發生在安史之亂平定次年的重要曆史事件,其起因受到研究者的普遍關注。傳統史書主要將叛亂歸因於仆固懷恩本人性格的缺陷、宦官邊將的誣告。①陳寅恪在論述唐室借兵回紇時,指出“同羅仆骨及回紇種類甚相近”,居住地域“或直隸於朔方軍,或與朔方軍政區相鄰近,概可稱為與朔方軍關係密切之外族”。因此肅宗“遣仆骨部落酋長仆固懷恩,結援回紇”。②陳寅恪之論貫穿著其一向主張的種族地域史觀。傅樂成則認為“懷恩之叛,雖由辛、駱之誣陷,而代宗之疑忌,實為最主要之原因”,將根本叛因歸於唐室。③與之相似,黃永年將此事置於唐中央與地方矛盾的大背景下,曾撰專文《論安史之亂的平定和河北藩鎮的重建》指出,“任命安史餘黨田承嗣等為節度使”其實“是當時河北叛黨勢力尚強大下不得不采用的一種策略”,不能“把責任統統推到當年平定河北的人身上”。仆固懷恩之叛,實因“地位僅次於中興元勳郭子儀的大人物辛雲京來講後來確實逼反了的仆固懷恩的壞話,當然容易為人民輕信”,強調唐朝中央的猜忌、壓製態度所起的重要作用,認為叛亂源自唐朝“歧視排擠地方勢力”。①1971年,彼得森發表《仆固懷恩與唐廷——忠誠的限度》一文,這是目前所見較早對此事進行研究的專篇論文。彼得森在全麵敘述仆固懷恩生平的基礎上,對其叛亂原因進行了“個人”與“官方”兩個維度的分析,除對其個人性格、意圖及朝廷政策等多方因素進行探討外,著重強調“對懷恩的非漢族屬性予以重視”。他指出,作為內附蕃部頭領與朔方軍核心人物,仆固懷恩對唐朝的忠誠具有兩麵性。當“外部環境達到爆發點時”,他出於“自救的本能”而選擇了叛逃。②

1986年,章群在《唐代蕃將研究》中辟專章對此事進行研究,認為“促成仆固懷恩叛變的原因有三:一是他與回紇的特殊關係;二是河隴將領與朔方將領之間,存在著一些分歧;三是宦官監軍製度的影響”,同時指出河隴與河東兩大軍事集團在人事關係、文化背景上均存在較大差異,客觀上導致雙方的分歧。①同一時期,張國剛在《肅代之際的政治軍事形勢與藩鎮割據局麵形成的關係》一文中指出,“仆固懷恩事件不是偶然,它是長期以來領兵將帥受到唐朝中央及宦官勢力的猜忌、排斥、打擊而發生激烈的矛盾衝突的必然結果”,並強調:“在安史之亂前後,唐王朝麵臨的政治矛盾的焦點和軍事鬥爭的重心都已發生新的轉移。唐廷與安史叛亂勢力的矛盾已相對地讓位於它與反叛亂勢力——新起軍閥和宦官勢力的矛盾。”②1999年,王壽南在《仆固懷恩與肅代時期的政治》一文中,列出了促成叛亂的三個因素:“一是代宗的處置失當,二是諸將的相忌,三是仆固懷恩的文化素養。”他強調此事的偶發性,反對舊史關於仆固懷恩蓄意反叛的論斷。③2000年,李鴻賓在吸收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認為仆固懷恩之叛“既是他個人的分離動向,又反照了時局變動對他產生的影響”,主張結合“中唐王朝政治軍事發展變遷的整個形勢”分析。他尤其強調此事件是對來自中央的政治軍事壓製的“對抗性回應”,以及“民族與文化的相異心理”所起的作用。④最近,高瀨奈津子也從張奉璋之死來分析唐與河東關係的新動向,指出肅代之後中央對朔方、河東藩鎮的普遍猜忌這一事實。⑤

上述研究使我們對仆固懷恩的叛因有了較為充分的認識,但尚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可以看到,前賢對懷恩的族屬最為關注,但未能就此問題進行實質性探討;同時過度糾結於懷恩與宦官、中央的表麵矛盾,未能結合河東局勢對這種矛盾予以深入討論。唐廷從最初信賴懷恩、倚重回紇,轉變為後來與懷恩反目、與回紇關係亦趨緊張,學界對此變化缺少深入的解釋。史書多言懷恩暗通安史降將、養寇自保,學者或信或否,但都缺乏證據。有鑒於此,我們有必要在重新整理這段曆史材料的基礎上,從事實考據出發,就上述問題做出探討,以求能在更為具體、實證的基礎上思考仆固懷恩的叛因。題目中所謂“蕃部棄兒”,是就部落種族的深層原因而言;而所謂“河東公敵”,則是就事件本身的現實政治層麵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