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至此,這個問題並沒有結束,我們還需要對安史之亂本身的分期意義予以探討,而與唐朝國史重構密切相關的,是“盛唐”這一概念的產生。以“初唐”、“盛唐”、“中唐”、“晚唐”四個階段劃分唐朝,似乎已成為學界除安史之亂兩分法以外的一種慣用常識。然而隻要我們稍加用心去審視,不難發現其中的不合理之處。朝代名居後而時間點在前,在曆朝中似僅唐朝如此。②尤為引人注目者,則在於唐朝的曆史劃分中出現了一個獨一無二的概念——“盛唐”。與“初”、“中”等時間界定不同,“盛唐”帶有顯而易見的主觀判斷。以此為核心,此前的曆史具有了明確的導向性和目的性,此後的曆史則始終伴隨著一個既有的參照標準。事實上,“盛唐”這一獨特的概念正是探尋唐朝曆史建構的關鍵點,有必要對其淵源流變加以還原和辨析。
“盛唐”一詞,在唐代以前就已存在,其中的“唐”本指唐堯之世。《左傳·襄公·襄公二十九年》載季劄觀樂至《唐》,以“令德之後”讚美“陶唐氏之遺民”①,將音樂與唐堯盛世聯係起來,成為後世追慕的曆史圖景。這一意象經漢武帝南巡祭祀而得以添加更為直白的政治喻義。元封五年(前106)冬,武帝“行南巡狩,至於盛唐”,此處盛唐為漢縣,地當今安徽六安,武帝於此“望祀虞舜於九嶷”,射蛟於潯陽江,最後“觸舵千裏,薄樅陽而出,作《盛唐樅陽之歌》”②,極盡一時之盛,並成為漢家近典。
建安十四年(209)曹操率軍溯淮水至合肥與孫權接戰,曹丕《溯淮賦》認為“雖孝武盛唐之時”③而不及,正是用了漢朝之典。魏晉以降,疊加了古典與近事的“盛唐”一詞成為固定的文學意象。如果說庾信的“曲高大夏,聲和盛唐”④尚是單純以唐堯入詩的話,謝脁《出藩曲》中“鐃音《巴渝曲》,簫鼓《盛唐歌》”⑤一句,以“盛唐”對“巴渝”,則已顯然融合了兩重典故。無論如何,“盛唐”一詞在南朝已發展為高度成熟的典故,成為禮樂盛世的代名詞。
那麽這一成典是否會被以“唐”為國號的李唐王朝自然因襲呢?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就目前所見各類文獻來看,唐人更傾向於使用“聖唐”、“皇唐”這一類名詞來指稱本朝。早在貞觀五年(631),李百藥為太宗所作《讚道賦》中便有“赫矣聖唐,大哉靈命”①的說法,作於永徽二年(651)的《支茂墓誌》也稱誌主“聖唐膺運,早預義旗”②,皆是以“聖唐”指稱本朝。這種稱呼終有唐一代始終存在,直至昭宗年間,司空圖還有“聖唐照臨萬方”③之說,甚至後唐薛昭文的《陳十事疏》仍以“複居聖唐之運祚”④來讚美李存晶。“皇唐”之稱與此相似。這種宣揚國威、昭示天命的自我指稱自古即有,除了國號前加“大”字這種曆朝通用的做法外,不同朝代又有一些特定的自稱,如漢代人自稱為“聖漢”、“強漢”⑤,晉人自稱為“聖晉”⑥,北魏時人亦稱“聖魏”、“皇魏”⑦,皆是此類。就唐朝而言,“聖唐”往往出現在天命、天道等語境下,是唐人對於本朝的一種常見美稱。
相比之下,“盛唐”的提法在唐朝初年就顯得不是那麽主流,出現頻次也明顯少一些。例如,王績有“去去相隨去,披裘驕盛唐”⑧的詩句。如果仔細觀察,我們會發現“盛唐”之說在玄宗朝以後開始變得常見。例如,李華的“烈烈盛唐,祖武宗文,五帝赧德”⑨,以“盛唐”勳業比五帝功德,顯然是將唐朝稱為“盛唐”。劉禹錫為李絳文集所作序言稱其為“盛唐之遺直”①,考慮到孔子將叔向稱為“古之遺直”②,則夢得此處似以“盛唐”為古。元和十四年(819)的《王守廉墓誌》有“遠祖從宦,因居上黨焉,相襲自遠,迄於盛唐”③的說法,以“盛唐”指唐朝立國以降;開成四年(839)的《輔氏墓誌》同樣以“迄於盛唐”④的說法指稱唐代。一句話,“盛唐”的概念在玄宗朝之後逐漸清晰起來。
造成這種現象的一個重要原因,仍在於我們此前提到的古文運動。這場聲勢浩大的文學運動,其終極訴求在於對全新文風的確立,這使得古文學家們亟須書寫一部近世以降的文學演變史,借以突顯古文興起的曆史意義。及至代宗朝,梁肅提出了唐代文章三變的重要觀點,稱:“唐有天下幾二百載,而文章三變:初則廣漢陳子昂以風雅革浮侈,次則燕國張公說以宏茂廣波瀾,天寶已還,則李員外、蕭功曹、賈常侍、獨孤常州比肩而出,故其道益熾。”⑤這一觀點被後來的古文學家奉為圭臬,並作為一種社會思潮而得以在唐亡之後持續發酵,得到了歐陽修等宋代文人學者的高度認可。在編撰《新唐書·藝文誌》時,歐陽修對唐代文學的演變做出了更加明晰的劃分:
唐有天下三百年,文章無慮三變。高祖、太宗,大難始夷,沿江左餘風,締句繪章,揣合低卬,故王、楊為之伯。玄宗好經術,群臣稍厭雕琢,索理致,崇雅黜浮,氣益雄渾,則燕、許擅其宗。是時,唐興已百年,諸儒爭自名家。大曆、貞元間,美才輩出,擂道真,涵泳聖涯,於是韓愈倡之,柳宗元、李翱、皇甫濕等和之,排逐百家,法度森嚴,抵轎晉、魏,上軋漢、周,唐之文完然為一王法,此其極也。①
與梁肅相比,歐陽修得以完整地觀察有唐一代的文學演進,也因此做出了更為宏觀的總結。他將韓愈確立為第三代唐文領袖,體現出對古文運動的充分肯定。事實上,這種三分變化的思想在中國曆史上有悠久的傳統②,但歐陽修的劃分顯然具有更為現實的訴求。如果上述引文尚不能完全看出來的話,那麽下麵這段出自《新唐書·兵誌》的論斷恐怕就是無人不知了:
蓋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而為礦騎,礦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及其末也,強臣悍將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於京師,曰禁軍。其後天子弱,方鎮強,而唐遂以亡滅者,措置之勢使然也。③
兩相對比,我們發現唐文三變的落腳點在於古文,而兵製三變的落腳點則在於藩鎮。無論是古文還是藩鎮,都是何其現實的宋人訴求!正如張國剛所說,“中國官方史學傳統的慣常現象是,新王朝關注什麽問題,就會在官修史書中特別突出地總結前朝在這個問題上的得失”④。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歐陽修來說,兵製的三分法從“垂戒資治”的層麵體現出他對唐朝曆史的精準把握⑤,與文學的劃分無涉。所謂一變而唐興,再變而唐盛,三變至唐亡,此“兵之大勢”實已上升至唐代政治乃至曆史演變的高度。然而對於學界乃至普通大眾來說,卻很容易將唐代的古文之變與製度之變混為一談,從而使唐代製度史的研究滑入一個萬金油般的“盛唐”概念中。
這種被混淆後的“盛唐”概念頗具彈性:特指玄宗朝之興盛時,它具有曆史學的分期參照功能;泛指有唐一代時,它又充溢著追慕昔日繁盛的感性情緒。尤其是它的泛指功用,對於唐朝形象在民眾思想中的普及,以及對於唐代曆史的程式化,都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例如,範祖禹曾對治亂之法有如下論述:“夫唐太宗之政如彼,漢高祖之法如此,有天下者當以盛唐為法乎?當以季漢為法乎?”①是以太宗貞觀之政當為“盛唐”。又如,胡三省注《資治通鑒》時,除地名以外的“盛唐”集中出現在五代部分,多是對整個唐朝的追憶。②再如,《遼史·儀衛誌》中有“盛唐輦輅,盡在遼廷”③的說法,顯然是以“盛唐”指稱唐代。史家尚且如此,民眾又何以免俗。這種高度情結化的因素逐漸滲入歐陽修確立的唐史三分法,再加上安史之亂早已形成的分水嶺形象,最終在不知不覺中演變為後來常見的唐史分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