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環保意識抬頭的年代,也是民意高漲的時代。世界上有很多國家為了保有自然的山水環境,寧願犧牲經濟,拒絕發展工業。到底開發與環保兩者孰輕孰重?如何才能取得平衡?我想起一個故事,多年前毗鄰佛光山的擎天神公司,因以製造工礦炸藥為主,有一天不慎發生氣爆,波及附近農宅。大樹鄉鄉民以居住安全為由,群起圍廠抗爭。數日後,代表廠方的鄭經理與代表大樹鄉民的黃鄉長等人,在前高雄縣長的邀請下到佛光山協議。
黃鄉長提出,希望擎天神公司三年內能全部遷廠,但鄭經理表示有困難,因為新的廠址覓地不易,談判因此陷入膠著。我了解情形後,主動向黃鄉長表示,遷廠從評估、買地、開發、規劃到建廠,其中還要經過營建署、環保署等政府單位審核,三年期限的確太過倉促。之後我又對鄭經理說,允諾遷廠就應該有實際行動,否則別人無法相信廠方的誠意。最後,我提議雙方以五年為期,並且可以附加保證書:若五年未能如期遷廠,則每延後一年,由廠方提供一定金錢回饋鄉民,如此逐年增加回饋金,直到遷廠為止。至於廠址的選擇,有人主張“產業東移”,我認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高雄縣不要而要求遷廠,其他縣市也不會歡迎。我向高雄縣長建議,不如就在高雄的偏遠山區另覓廠址。雖然這樣的建議也許讓高雄縣陷入環保與開發的兩難,但凡事無法求得完美,將傷害減到最低程度,就是最好的方案。最後,三方麵都欣然同意,歡喜而去。
我的意思是,世間的事沒有絕對的好與壞、對與錯,執著哪頭都不合乎“中道”。自然環境固然要保護,但人類也要生存,如果為了保護大自然,限製人類文化進步,也是一大挫折;過度濫墾濫伐,破壞大自然的生態,不但會對未來的子孫不利,也會因此限製人類的進步。所以,發展經濟必須兼顧大自然生態的保護,每有所為,要詳細、周全地評估利弊,所謂“兩權相害取其輕”,在此原則下視情況不同而作抉擇,並盡量找出替代、補救之道,才是明智之舉。
在有“人間淨土”之譽的新西蘭,海洋、湖泊、森林、山嶽、河流、火山、冰河、峽灣以及廣大的綠色草原,構成了特有的自然景觀,世界上很少有這樣地理景觀多彩多姿的國家。為了保護如此天然的美景,政府規定人民不得任意砍伐樹木,若有需要,必先申請通過,並且每砍一棵樹,同時要另種一棵樹代替。因此有人說,“綠”是新西蘭致命的吸引力,不但天空格外蔚藍,湖水特別澄清,即使連呼吸都清新愉快,空氣中隱隱約約飄散著綠草的清香。新西蘭保有天然美麗的環境,每年靠著觀光賺取不少外匯。
樹木,是人類生存的必要條件。據統計,一棵樹一天可以蒸發100加侖的水量,它所調節的溫度等於5個冷氣機開動20個小時的功能。林木還對降雨有截流作用,能減少洪水,增加土壤孔隙,使水分容易滲透,補注地下水。但是種一棵樹要花十年時間,砍一棵樹卻隻要幾分鍾。甚至一名嬰兒從出生到兩歲所用的紙尿布,必須用掉二十棵樹;而每回收一噸廢紙,可以少砍長八米、直徑十四厘米的原木二十棵;若能以再生紙代替,每月可以少砍約四十萬棵的原木。
因此,開發之餘,如何節約是更重要的。我們日常生活中隨手一揉,都在浪費大地資源。在不可避免的消耗下,若能積極配合“廢紙回收”,讓可用的資源再生,不但可以減少砍樹量,也可間接拯救水源,是功德一件。如果大家平日都能節約用水、用電,就可以少抽一些地下水,少建幾座發電廠,免去過度開發帶來的汙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