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講“未成佛道,先結人緣”。人在世間生活,要靠許多因緣成就才得以生存,所以平時要與人廣結善緣。結緣之道首在布施。布施不一定要捐輸金錢財物,有的人雖然身無分文,但一個真摯的笑容可令人生起信心,一個隨手的幫忙可濟人困難危急,甚至與人友善、一句讚美等,都是布施的因緣。
布施、結緣是人間最美好的事。《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說:布施能令眾生安樂,是最容易修習的法門,有如大地一樣,一切萬物都依之生長,所以六度、四攝都以布施波羅蜜為上首。布施可分為“有相布施”與“無相布施”兩種。有相布施,指世間一般人心希果報、執著人我的布施,又稱為“世間布施”,此種布施隻能得到有漏的人天福報,報盡又再墮落,所以不是究竟的布施。無相布施,則與有相布施相反,在布施時能體達施者、受者、施物三者當體皆空,而無所執著,超越世間的有漏煩惱,所以稱為“出世間布施”。
佛法有世法、出世法,世法牽涉社會、群眾、法律、道德、人格等問題,在社會上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財物是違法的,必須負起刑責,而以非法所得來布施,佛教稱為“不淨施”。佛教所講的“淨財”“善財”是指合法的財富,淨財愈多愈好,有淨財才能從事各種弘法事業,才能布施結緣,但有的人以不當所得來布施,例如劫富濟貧,雖然搶劫財富不足效法,但布施的一念善念,或一念慚愧心,也不能說不可貴。
以非法所得來布施的功過要依布施時施者、受者、施物的具體情況而論,所謂“心田事不同,果報分勝劣”,問題十分複雜。一般正常而如法的布施,要在衡量自己能力的前提下,在不自苦、不自惱的情況下量入而為。現在社會上有很多富有的人,他們不知道布施種福田;也有一些貧苦的人為了麵子強作布施;甚至有些學佛的人由於布施而導致家庭失和,譬如先生或妻子信佛以後,經常到寺院發心布施做功德,卻不管家裏的生活,這樣很容易造成家庭失去平衡,這都是不合理的處理錢財的方法。
其實布施不一定要用金錢,比金錢更重要的是心香一瓣,隨緣、隨喜、隨力的布施才是最重要的。信佛要真實,不必打腫臉充胖子;更不能為了信仰導致家庭分裂,這在佛法來講都不是“正命”的生活。布施,其實是佛法物我一如、同體共生的觀念,我的財物可以與人共享。布施,表麵是“舍”,其實是“得”;沒有舍去我們內在的慳貪,怎麽得到無有恐懼的自在?無求的布施,令我們所行純淨,端嚴高貴;無悔的布施,令我們身心清淨,人格升華。
布施結緣,如深井汲水,你愈舍得提起桶水,給人灌溉,給人飲用,井裏的水就愈是源源不斷。所以人生不要隻看到黃金白銀,比之更寶貴的還有布施的溫暖、結緣的感動。布施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布施貴在發心的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