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浙杭有宦家子某,與仆婦通。其兄知之,白父母,責弟而逐仆媽。某送婦出門,約俟兄出再來。婦憤曰:“俟汝家人死絕,我乃至耳。”某反複尋思,遂市毒藥置廚下水缸中。父及兩兄並某妻一時俱斃。當兄病未絕時,其母延醫,視病者甫至廳事,某遽出嗬醫者曰:“爾勿入,入不爾寬也!”醫惶遽出。後其母微有覺,商於舅。舅駭曰:“此何事!尚不急首耶!”母悟,呈於官,闔城以為怪,收某人錢塘獄。
某至公堂時,猶著袍褂靴帽,稱縣令為老伯,以為其父曾同寅也。入獄後,作書哀母救,略言:“兒雖罪大,然兒在,母尚有奉養之人;兒死,母及兩嫂皆無依,且又無嗣,祭且絕。今生死在母手。母即不念兒,獨不念宗祀乎?”母得之,頗猶豫,欲申救之。舅力阻乃止。獄遂定。
某知無活理,竟絕食。邑令喻之食,不可,察於院。撫軍曰:“是易事耳。”即日押赴西市之。論者皆謂某年未三十,通文墨,善應對,不知何冤業至此。或曰:“其袒官某省臬司,以果決能治獄稱。當不免有枉死囚也!”
《勸戒續錄》
【譯文】
浙江杭州一戶官宦人家的兒子某,與仆人的老婆私通。他兄長知道這事後,告訴了父母,指責弟弟的行為,還把仆人的老婆趕出家門。某把仆人的老婆送出家門,相約等兄長外出時請她再來。那女人憤憤答道:“等你家人死光,我才到這兒來。”某反複思量,就去買了毒藥放進廚房水缸裏。他父親以及兩個兄長和他自己妻子全都被毒死。他兄長中毒尚未斷氣時,他母親把醫生請上門,看病的醫生剛到他家客廳,某立即出來嗬斥醫生:“你別進去,你要是進去了饒不了你!”醫生怕得馬上出來。後來他母親隱隱有所察覺,就與他舅舅商量。他舅舅驚叫起來:“這是什麽事!還不趕快去告發!”他母親猛地清醒過來,馬上將這事告到官府,全城都覺得是件怪事,於是將某收押進錢塘縣的牢房。
某到公堂時,還穿著長袍馬褂,穿靴戴帽,稱縣令為老伯,因為他認為他父親與縣令曾是同僚。被關進牢房後,某曾寫信哀求母親相救,信的大致意思是:“兒子雖然罪惡深重,但兒子活著,母親尚有孝敬奉養之人;兒子死掉,母親和兩位嫂嫂都無依無靠,況且沒了後嗣,對祖宗的祭祀也從此斷絕。現在兒子是死是活,全掌握在母親手裏。母親就算不念及兒子,難道就不念及祖宗祭祀嗎?”他母親收到信,心裏頓時頗為猶豫,想為他申訴,救他一命。他舅舅極力阻止,這才作罷。案子於是定了下來。
某知道沒有讓他再活下去的理由,竟開始絕食。縣令勸他吃飯,仍不聽,於是把這事稟報都察院。巡撫說道:“這事好辦。”當天就把他押到西市將他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議論這事的人都說某年紀尚未滿三十,精通文書寫作,善於應對作答,不知是什麽冤孽使他落到這個地步。有人說:“他祖上曾任某省按察使,以果敢決斷、善於治獄著稱。當然難免會有冤死的囚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