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泰州某媼,家小康。夫死,遺一女,年及笄,贅婿於家。女夫婦事媼甚謹,裏黨無間言。媼有弟,飲博無賴,常稱貸於媼,稍不如意,輒拍案怒詈,謂厚於婿而薄於己,媼與女皆白眼遇之。

一日,女早起,見母室雙扉豁然,呼之不應,入視之,則母已為人殺死,血流滿地,駭極而號。急呼婿告鄰裏,共來審視,不知何人所戕也。媼弟適至,素嫌女,且覬其資,遂指為女夫婦所殺,鳴之官。州牧王公拘二人掠治,極口稱冤,複以嚴刑訊之,女夫婦不勝其痛,遂誣服。女淩遲,婿亦論斬。鄰裏鹹知其冤,然畏媼弟攀陷,莫敢伸訴也。

逾年,六合縣獲盜,招承此案。官以殺人不劫財為疑,盜曰:“初入室欲行劫,為媼所執不能脫,遂刃之。知別室有人臥,恐為所覺,故逸去。”六合與王牧有連,馳書自之。王以誤人入罪,例應問抵。驚悸欲絕,陰囑令斃盜於獄而諱其事。然每憶此案,神色慘沮,睡夢中若有人披發叫號,與之索命。不數月,遇心疾而卒。而女夫婦之冤終不雪。

《香飲樓賓談》

【譯文】

泰州某婦人,家境小康。丈夫已經去世,留下一個女兒,年齡十五,招了個女婿在家裏。女兒夫婦侍奉婦人恭敬小心,因此鄰裏也沒閑言碎語。婦人有個弟弟,是個好吃濫賭的無賴,常向婦人借錢,稍不順心,就拍桌子罵人,認為婦人厚待女婿而虧待自己,因此婦人和女兒對他都沒好臉色。

一天,女兒早晨起來,看見母親房間的兩扇門敞開著,叫她也不答應,進去一看,隻見母親已經被人殺死,血流滿地,當即怕得哭喊起來。女兒急忙叫女婿喊來鄰裏,大家都來查看,卻不知是誰殺的。婦人的弟弟正好過來,他平時便討厭這女兒,又覬覦她家錢財,就說是女兒夫婦殺的,並告到官府。知州王公抓來兩人訊問,兩人都極力聲稱自己冤枉,王公又嚴刑拷問,夫婦二人受不了折磨,就含冤服罪。女兒被處淩遲,女婿也被判斬首。鄰裏都知道他們是冤枉的,但怕婦人的弟弟攀連誣陷,都不敢替他們申訴。

過了一年,六合縣抓獲一個盜賊,供認出這起案子。官員認為殺人卻不劫錢財甚是可疑,盜賊說:“起初進入室內想搶劫,不料被婦人拉住脫不了身,就用刀殺了她。因為知道隔壁房間有人睡覺,怕被人發覺,所以就空手逃走了。”六合縣令和王知州是姻親,就用快信告訴他這事情。王公因誤判他人重罪,照例應當問罪抵命。他嚇得魂飛魄散,就私下叮囑六合縣令把盜賊打死在獄中,從而隱瞞了事情的真相。但是隻要想起這案子,王公就臉色慘白,神情沮喪,睡夢中好像有人披頭散發地叫喊,要索取他的性命。不到幾個月,王公就得心髒病死了。而那女兒夫婦的冤情最終也沒得到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