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七年,世祖章皇帝親政,授譚泰為吏部尚書。八年,複晉一等公。是時圖賴早卒,索尼方罪廢,譚泰毀圖賴塋室以泄忿;值禦史張煊劾大學士陳名複一疏下王大臣會勘,逮名夏就羈禁,譚泰力袒名夏,於廷議時,咆哮起爭。及讞詞入,旨未下,潭泰挺身前奏曰:“煊言皆虛,且就所劾論,亦事在赦前。煊誣忠臣以死罪,應反坐。”遂殺煊。又嚐為其妻弟嶽爾多冒所襲一等子,優升十級為三等侯,令襲之。至是,又將以其女弟之夫佟圖賴駐防杭州,妄稱杭州駐防都統員缺,以佟圖賴擬補。上命執譚泰付廷臣議罪,諭曰:“譚泰昔在部中,尚有為國之意。邇來但知營私,朦朧奏請。或經朕察出,即厲聲爭論。內則一任已意,外則矯旨而行。明知金礪駐防杭州,妄稱缺出,遂越用佟圖賴,豈非恣意妄行乎?且於六部之事,無不把持。諸王大臣或懼其威權,群起而附和之。朕慮遷延日久,則幹連者必多。故執付,即行勘問以聞。”於是會訊,譚泰俱服。議未上,護軍統領鼇拜劾譚泰營私及黨附睿親王各款,質訊皆實,遂伏誅,時年五十有八。
《清史列傳·譚泰傳》
【譯文】
順治七年1650,世祖章皇帝開始親自處理政務,譚泰被授予吏部尚書的官職。八年1651,又晉升譚泰為一等公。這時圖賴早已去世,索尼正因罪被廢,譚泰就搗毀圖賴的墓室,用來發泄心中的忿恨。正逢禦史張煊彈劾大學士陳名夏,皇帝命王公大臣共同審查此案,並把陳名夏逮捕關押起來,譚泰竭力袒護陳名夏,在朝廷議罪時,他大聲咆哮爭論。當審判定罪的文書剛剛呈上,皇帝的詔令還沒有下達之時,譚泰就挺身而出到皇帝麵前進奏說:“張煊的話都是虛假的,況且就他所彈劾的事情而論,也發生在赦免之前。張煊誣陷忠臣,犯了死罪,那麽他自己就應當反坐,給他判處死刑。”於是誅殺了張煊。譚泰曾經為他的妻弟嶽爾多以欺騙手段冒充繼承了一等子的封爵,從而受到優待被提升十級,成為三等侯,讓嶽爾多繼承封號。這時,譚泰又想讓他的妹夫佟圖賴駐防杭州,就胡說杭州駐防都統官職有一個空缺,想準備讓佟圖賴去補缺。皇帝知道以後命令把譚泰逮捕起來交給朝廷大臣論罪,並且傳諭說:“譚泰過去在吏部時,還有為國家效勞的心意。近來他卻隻知道圖謀私利,奏請的事情蒙蒙混混,有時被我察覺出來加以責問,他就大叫大鬧,爭論得又凶又狠。譚泰在朝廷之內完全憑自己的意誌辦事,在朝廷之外則假傳聖旨擅自行動。他明明知道金礪正駐防杭
州,卻胡說駐防都統缺編,就越職任用佟圖賴,難道這還不是恣意妄行嗎?而且譚泰對於六部的事情,沒有一樣不獨攬在自己手中。許多王公大臣們害怕他的威望和權勢,就一起附和他。我考慮到像這樣地拖延下去,時間一長,牽連到的人一定很多。所以把譚泰捉拿歸案。你們馬上對他進行審問,並且把情況告訴我。”於是朝廷大臣共同審訊譚泰,譚泰承認了全部罪狀。對譚泰的處罰的評議結果還沒有呈上時,護軍統領鼇拜又彈劾譚泰營私以及結黨依附睿親王的多條罪狀,經過審訊,全部屬實,於是譚泰伏法,被處死刑,當時為順治八年八月,譚泰年五十八歲。
譚泰任吏部尚書要職,倚仗權勢,恣意營私,順治皇帝對這種無視皇權的狂妄舉動十分反感,遂下令將譚泰逮捕。經過朝廷大臣的共同審訊,確認其罪行全部屬實,不可一世的譚泰終於伏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