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種的不同,文稿修改有難易之分。一般來說,那些有固定格式的短小公文,如請示、批複、函等,從起草到修改都不複雜,表述準確、合乎格式規範,領導簽發就可以了。屬於記述、知照性的文稿如紀要、通報、信息、公告等,相對也較簡單。而那些既無固定格式,又體量較大、分量較重的文稿,如決策部署類文件、規製性文件、領導講話、工作報告、中長期規劃等,從修改到定稿的環節就比較多,也複雜、麻煩得多。
初稿出爐後,首先要過的當然是自己修改這一關。因為凡屬這一類稿子,都很難一次性成功。即便是那些已經駕輕就熟的“大手筆”,也很難說每篇稿子都做到完美無缺,或多或少總會有需要修改打磨的地方;更何況,正因為他是“大手筆”,他的責任心更強,也更加愛惜自己的聲譽,對自己的要求就更高更嚴,更追求完美,所以初稿出來後再作大刪大改也是常有之事。“大手筆”尚且如此,作為一般文秘人員尤其是上崗新手,豈有不認真修改之理?
而且,自己改自己的稿子再怎麽認真也未必就能出“成品”。這不像搞文學創作或以個人名義寫文章,質量行不行、能不能定稿自己可以說了算,而還要經過一道道關卡,從送審稿到討論稿再到征求意見稿,從一稿二稿三稿直至N稿,反複修改,沒完沒了,簡直比關雲長“過五關斬六將”還艱難。
過領導的“法眼”是首要一關。一般來說,領導總比文秘人員見識多、水平高,而且他負有領導責任,必然要對稿子進行審查把關,發現有問題,有時是提出意見讓起草者改,有時是自己動筆改。這且不算,有些改過的稿子科長認為可以了,辦公室主任又認為還要改;辦公室主任認為可以了,秘書長又認為還要改;秘書長認為可以了,到了最高領導那兒說不定還要改。就這樣從下至上層層把關,從上至下級級照辦,最高領導不認可,就休想完工。
會議討論又是一關。對某些稿子,即使是最高領導也不能個人拍板說了算,還得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通過會議形式充分聽取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意見,再次進行修改完善。若是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和其他有關組織的工作報告,以及須由大會通過的決議、法律法規等重要文件,還得交由全體代表(委員)審議討論,那修改意見就更多了,該采納的要采納,不能采納的還得以適當形式作出說明。
某些影響全局、涉及公眾利益的重要文稿,即使通過了會議討論,出台之前還得以一定形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又是重要的一關。專家學者的意見、普通百姓的意見,還有基層幹部、黨外人士、離退休老同誌等各方麵的意見,都要認真聽取和吸納。
來自方方麵麵的意見建議,有“微整形”式的,有動“大手術”式的,還有顛覆推翻式的,它們像風暴一樣猛烈衝擊著我們的思維,像質檢工程師一樣檢驗、挑剔、評判著我們的“產品”質量,像美容手術刀一樣直指文稿的缺陷和醜陋,進而像一道道鞭子“抽”得我們陀螺似的沒日沒夜不停地轉:修呀、改呀、增呀、刪呀,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三次,三次不行再次,直到完全滿意為止。因為這是必經的工序,是誰也無法逾越的坎,是從孕育到成熟的“十月懷胎”。從中央到地方的許多重要文件、領導講話、政策法規,都是經過千錘百煉而成的。就拿黨的十九大報告修改來說,公開的資料顯示,經過匯總整理,中央機關和各地各部門共提出修改意見2027條,扣除重複意見後歸納為1713條,其中原則性意見179條,具體修改意見1594條;具體修改意見中,實質性意見1208條,文字性修改意見386條。截至提交黨的十八屆七中全會審議討論時,報告稿共增寫、改寫、文字精簡986處,覆蓋各方意見建議846條。十九大召開期間,根據各代表團和列席人員討論反饋的意見,又做了若幹修改。可想而知,在此過程中經曆了多少曲折反複,領導同誌和起草者付出了多少心血!
認清了這些必經環節,我們就會“見怪不怪”,習慣成自然,從而以良好的心態對待每一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