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章是改出來的”,這句話不僅是經驗之談,其實也是一種客觀規律。很多時候我們覺得改稿比起草還難,難在哪兒?就難在需要一絲不苟、精雕細刻。這就好比建造住房,初稿相當於完成了土木部分,可以遮風擋雨,但還不能居住;修改相當於裝修,搞完粗裝修還有精裝修,材料、款式、顏色、風格需要一應考慮周全;精裝修完成後,業主可能還不放心,這裏敲敲,那裏摸摸,發現有問題,還要來一番再改造再完善,直到完全滿意才搬進去居住。

大凡做文章者,誰不向往“倚馬可待”“落筆成文”“一氣嗬成”那種高超功夫?但那是一種美麗的誇張,或者說是一種追求、一種向往,現實中很少有人能做到。要說真有那種功夫的話,也隻是表現在思維的敏捷、行文的快捷方麵,而不能說明文章出來一點毛病也沒有。還有一說叫“文不加點”,意思是說一氣寫成,不用修改,也是近乎神話。據傳,《呂氏春秋》成書之後,曾懸於國門,供人閱讀並指出差錯,言中者有賞,結果竟千金難易一字。這也隻能說明,該書經過作者反複推敲修改,已經相當完美,而不是說一個字都改動不了。

事實上,越是文章大家,越是重視修改,越懂得文章“三分寫、七分改”的道理。馬克思的皇皇巨著《資本論》,從計劃到草稿都經過了多年、多次的修改,出德文本二版和法文本時,又分別做了修改。他給恩格斯寫信說:“工作進行得極其快意,因為在經過許多產痛之後,恬靜地舐著嬰兒,自然感到樂趣。”看來,偉大的馬克思是把修改當作一種快樂的。李卜克內西曾這樣評價他“馬克思在語言和風格問題上十分考究,有時到了咬文嚼字的程度”“他對於語言的簡潔和正確是一絲不苟的”“馬克思是個嚴格的修辭家,他常常花很多時間力求找到需要的字句”。可見我們這位“老祖宗”對文章修改到了何等認真的程度。還有我們偉大的毛主席,他的文章好不好?那當然沒的說,但他十分重視文稿修改,不僅對自己的文稿反複改,對他人起草的有關文章、社論、電報也精心修改。1949年全國政協會議產生了幾個憲章和宣言,毛主席還親自校對,一個字、一個標點符號也不讓出錯。他強調:“我看重要的文章不妨看它十多遍,認真地加以修改,然後發表。”還批評某些同誌“文章寫好之後,也不多看幾遍,就像洗臉之後再照照鏡子一樣,就馬馬虎虎地發表出去,其結果,往往是‘下筆千言,離題萬裏’,仿佛是個才子,實質到處害人”。

很多大作家、大文豪亦精於修改。托爾斯泰寫成《戰爭與和平》,據說改了七遍。魯迅先生的《?墳?的題記》一文,僅一千餘字,改動就有100多處。他說:“文章寫完之後至少看兩遍,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錢鍾書先生的《圍城》做過多次修改,包括典故、比喻的運用,結構的調整、部分描寫的刪除等,改動上千處。

大名鼎鼎的胡喬木堪稱作文、改文的典範。他當過毛主席的秘書,被譽為“黨內一支筆”。他一生中撰寫、整理、修改的文件、講話、社論不計其數,很多經典之作都出自他之手,可他偏偏對自己的文稿永不滿意,有著“永無定稿”的習慣。稿子本來寫完了,基本定稿了,但隻要還未出手,就在不斷地修改;即使出手了,不管報刊轉載多少次,事先都要經他審閱,每次都有新的改動,難怪他會說:“我的文章都是改出來的。”他對自己的稿子如此“苛求”,對別人起草的稿子審核把關也特別較真。從選題到立論,從標題到全篇,從理論到政策,從觀點到材料,從布局謀篇到層次結構,從導語的長短到標點符號的使用,有任何偏差和欠缺,都逃不過他的眼睛,他都決不放過,都要修正到位。他對文稿的每一個概念、觀點和判斷,每一個表述和提法,都力求準確、恰當、貼切、得體,合乎領導意圖、合乎法律政策、合乎實際、合乎邏輯、合乎分寸。凡是經他改過的稿子,哪怕隻是改動幾個字、幾個句子,質量就大為改觀。《人民日報》的編輯們知道他有這個習慣,所以凡送他審閱的稿子,都用八開新聞紙,在文字四邊留出很大的空白,經他審改後的稿子,往往布滿密密麻麻的鋼筆小楷和各種修改符號,而原稿的文字有時幾乎是“全軍覆沒”。他的這種敬業精神、這種高超水平,讓多少人敬佩、讚歎不已,連周恩來總理都說,許多文件隻有經過胡喬木看過,才放心發下去。文件經過胡喬木修改,就成熟了。

古代文章大家中也不乏這種精於修改推敲的例子。左思嘔心瀝血,反複修改打磨,用10年時間寫成千古名篇《三都賦》,書成後人們爭相傳抄,造成洛陽紙張供不應求、紙價上漲,“洛陽紙貴”這個成語就是由此而來。賈島改“僧推月下門”為“僧敲月下門”,王安石改“春風又到江南岸”為“春風又綠江南岸”,一字之改,意境截然不同。蘇東坡兄妹和詩友黃山穀論詩亦堪稱一絕。某日,三人一道遊玩,蘇小妹出題:在“輕風細柳”和“淡月梅花”中間各加一字,作為詩眼。東坡答道:前句加“搖”,後句加“映”,成為“輕風搖細柳,淡月映梅花”。小妹搖頭,評之為“下品”。東坡略加思索又答:前句加“舞”,後句加“隱”,成為“輕風舞細柳,淡月隱梅花”。小妹又搖頭,“好是好了,但仍不屬上品。”黃山穀忍不住問:“那依小妹意見呢?”小妹答:“前句加‘扶’,後句加‘失’——輕風扶細柳,淡月失梅花”。東坡、山穀細品一番,不禁擊掌稱絕,的確比前麵四個字貼切、生動多了。

大文豪歐陽修也有這方麵的逸聞。他常常伏案燈下,仔細修改自己的文章。夫人打趣說:“你又不是小學生,還這麽認真改文章,難道怕先生責怪嗎?”他說:“我這是要留給後人看的,這樣認真改,是擔心文章裏還有什麽毛病,怕後人笑我啊!”有一次他替人寫了一篇文章名叫《相州晝錦堂記》,其中兩句是“仕宦至將相,富貴歸故鄉”。交給取稿人後,他又覺得不妥,忙派人快馬追回,修改後再送出。來人以為有重大改動呢,一看,隻是加了兩個“而”字,變成“仕宦而至將相,富貴而歸故鄉”,心裏覺得奇怪:意思不是一樣嗎,老夫子多此一舉吧!吟誦幾遍後才發現:讀起來比原句更顯得抑揚頓挫,富有節奏感和音樂美。其細致、較真精神,由此可見一斑。

奏章是古時公文的一種,相當於現在的匯報、請示、建言獻策材料。因是臣屬用於向帝王進言陳事,所以無不字斟句酌,十分小心,有時一字一詞之差,結果完全相反。據傳,當年曾國藩奉鹹豐帝之命迎戰太平軍,因指揮失誤,幾次被太平軍殺得大敗而逃,氣得他兩次投水自殺,幸被部屬發現救起。他既感到無顏見人,又忍不下這口惡氣,於是親筆寫下遺書,同時又擬草了一份奏章,希望朝廷批準他再度和太平軍決戰以報仇雪恨;若朝廷不同意,則不再苟活於人世。他把寫好的奏章交給師爺馬家鼎去發送,馬師爺看到其中有一句“臣軍屢戰屢北(敗)”,覺得有消極頹唐之意,恐對主子不利,於是私下裏把“戰”和“北”的位置顛倒了一下,變成“臣軍屢北(敗)屢戰”。鹹豐帝本來為戰事失利而惱怒不已,看到這句話,頓時龍顏大悅,稱讚曾國藩雖連遭慘敗而壯誌不滅、忠勇可嘉,不僅沒有處分他,反而予以重用。曾國藩絕處逢生,大喜過望,適逢太平軍發生內訌,便瞅準時機重拳出擊,與太平軍轉戰數省,最終大獲全勝。試想,若不是馬師爺那一字之改,曾國藩恐怕吉凶難料呢!

從上述幾例就可看出,文章改與不改、改得馬虎還是精細,效果是大不一樣的。從公文修改來說,我們通常以為,隻要按領導和各方意見修改到位了、沒有明顯問題了,就可以交差了。其實這還是不夠。沒有“明顯問題”,那麽“不明顯問題”就不是“問題”了嗎?就可以放過嗎?還有的同誌以為,機關文稿又不是經典著作,文件看過就行了、講話聽過就完了,文字上粗糙一點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事,誰會有那閑工夫給你找語病、摳字眼?這種看法同樣是不對的。正如清代劉淇在《助字辨略》中所言:“一字之失,一句為之蹉跎;一句之誤,通篇為之梗塞”,修改時應做到一字、一詞、一句、一個標點符號都用心琢磨,力求準確。錯別字、錯詞、病句固然要改過來,還有某些同義詞、近義詞容易混淆,要找到那個最貼切的詞;某個句子雖然沒有明顯語病但顯得拖遝累贅,應盡量使之簡潔明快;某些話意思說到了,但有點含糊不清,要找到那句最恰當的話;某些內容放在這個段落也行、放在那個段落也行,應找到最合適的那個位置。所有這些都是細節,正因為是細節,才需要格外仔細、精細,把功夫做細。

常言道“文章不厭千回改”,當然不是說真的要改上一千回,否則就太恐怖了。這裏的核心是“不厭”二字。首先是文稿本身不厭改,沒有最好,隻有更好,“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特別是那種寫作難度較大的稿子,即使數易其稿,也還會有值得推敲打磨的地方。由此就決定了我們的態度不能厭改,為使文稿質量達到較高水平,該改多少次就改多少次,不達到目的決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