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之要,惟有得人。
看重實際的表現
唐太宗經常和大臣們討論用人問題。他曾對魏征說:“為官擇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古代昆蟲則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則小人競進矣。”魏征也說過“嚴天下未定則專取其才,不考其行;喪亂既平,則非才行兼備不可用也。”(《通鑒》卷194)這也就是唐太宗用人的標準。他從執政以來,就千方百計搜羅人才。聽說景州錄事參軍張玄素有才,便親自召見,問以治國之道,張玄素對答如流,太宗點頭稱讚,就提拔他當了侍禦史。
另一方麵,太宗注意從官員的實際表現中考察發掘人才。例如,貞觀八年,太宗修洛陽宮,當時中牟縣丞皇甫德參上疏犯顏直諫,太宗認為此人忠直可嘉,立即提拔為監察禦史(中央管監察各級官員的下級官職)。貞觀十四年冬十月,唐太宗到東都附近狩獵,縣丞劉仁軌不以為然,他說:“今秋大稔,民收獲者才一二,使之供承獵事,治道葺橋,動費一二萬功,實妨農事。”太宗聽了很受感動,立即停止打獵,並提升劉仁軌為新安縣令。貞觀二十年,當時缺少一名刑部侍郎,太宗先叫宰相提出人選,有幾個人被推薦上來,太宗審查後都不滿意。後來他想到李道裕合適,因為這個人有見識,能堅持原則,並敢於向不良傾向作鬥爭。過去處分張亮時,他曾堅決反對朝廷的判決,認為“(張亮)反形未具,罪不當死。”唐太宗因此提拔李道裕為刑部侍郎。
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
唐太宗用人的另一個特點是“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他以“四海為家”,從各方麵網羅賢才,魏征跟從過李密和竇建德,以後又充當李建成的謀士,曾策劃消滅秦王。玄武門政變以後,唐太宗卻毅然任用他為諫議大夫,以後又提升為尚書右丞。李建成的其他部下如王矽、薛萬徹以及一些農民起義領袖,如程咬金、秦瓊等,也都被太宗任用,並取得高官顯職。
對待少數民族裏的人才,太宗也委以要職,如史大奈、阿史那社爾、執失思力、契苾何力等,都當了將軍。
唐太宗不僅重視京官,而且重視外職。他認為都督刺史是親民之官,更須任用賢才,他把全國各州刺史的姓名都寫在屏風上,隨時記下他們的善惡事跡,以備賞罰。貞觀八年,還派遣李靖等13人為黜陟大使,到全國各地巡查,對有功的官員予以升遷,對貪汙失職的官員加以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