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賢語錄中,我極喜孟子所言:“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與人交往,出了麻煩,首貴自省,不是一味歸罪旁人。這當然很難,我自己就總也做不到,隻可說向往而已。唯做得到幾分是一回事,心存此念,多少總有些警醒作用,起碼在與人衝突後,可以引發幾絲愧意,不會對自己產生不切實際的過高品評。近幾年,我更感此話有推廣的必要。蓋每日瀏覽新聞,種種奇談怪事,匪夷所思,在在使人感到,今日國中戾氣彌漫,宜以收斂製之,反求諸己即為對症之藥。且有此感想者,似乎不止我一人。近年盛行的各種“心靈雞湯”,雖然儒道釋耶,流派不同,或承遞傳統,或采自新知,而皆要教人提升自我,以超越態度麵對挫折。雖與孟子所言不盡相同,關懷並無二致。可知社會確有此需求,下一步或當轉為實踐,至少也化作努力目標,則涓滴海涵,日進寸功,世風改善,絕非空言。

不過,最近聽聞的一個事例,使我意識到此說或被人誤解,將招致意想不到的流弊。此事是一個學佛的朋友告訴我的:她開一家小店,先生是公務員,似乎還有些權力。年初某夜,先生替她守店,被幾個小混混無端暴打一通。朋友告訴我,她見到丈夫的樣子,既心痛,又欣慰:欣慰的是他居然能忍受過來,沒有出手還擊,頗出乎其意料。她先生我也熟悉,非常壯實,脾氣剛健,絕非受氣之人。所以我相信朋友的說法,他不是怯懦,而是克製。朋友從中看到他修養的進境,我也讚同。但也有不讚同的地方:以他的塊頭,抵擋一時,並非難事;最不濟也可打電話報警,他竟這樣忍了下來!對個人來說,這確實標誌了心靈的提升;可是,幾個小混混如此囂張,卻未受嚴懲,氣焰豈不愈發高漲?對社會來說,這不是有益,而是有害。

我這位朋友的事跡,不好說是反求諸己,可能更多與佛家所言忍辱修行有關,但二者的共同取向皆是克己。按《論語·憲問》:“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據孔安國注:“為己”,即聞一善言,身體力行;“為人”,則但“空能為人言說”,自己並不做。可知孔子是站在“為己”一邊的。用今天的話說,治學的目的是完善自我,不是向人炫耀。在此意義上,無論反求諸己,還是忍辱修行,皆是“為己”之學,偉大,深刻,直落根柢,而戛戛乎其難。不過若我們改從字麵理解,則“為人”之學也不可少:人性雖善,習氣難除,並非人人皆能反躬自省,對暴徒還是該狠狠回擊一下子。他得著些教訓,便不再敢為所欲為。這不光是為自己,也是為旁人:一個健康社會的到來,不能隻靠大家一點一滴的培育私德(這當然不可少),也需要一種公共參與精神,需要一點怒氣。

其實,反求諸己與反抗強暴並無衝突。孟子自己就曾為“革命”辯護:“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仇。”錚錚作響,被傅斯年看作中國“自由主義唯心論的祖師”。《論語·憲問》又有一段,也很有啟發。有人問孔子,“以德報怨”怎麽樣?孔子的回答是:若以德報怨,又拿什麽報答恩德?正確的做法是:“以直報怨,以德報德。”錢穆先生解此句,最得意旨:“以德報怨,若為忠厚,然教人以詐,又導人於忍,否則將使人流於浮薄。”恩怨分別處之,乃是人之常情;若一視同仁,或將流於上述“詐”、“忍”、“浮薄”三弊,其實不仁之至。以直報怨,則“我雖於彼有私怨,我以公平之直道報之,不因怨而加刻,亦不因怨而反有所加厚,是即直”。君子也是人,儒家允許君子有私怨,且允許報怨;重要的是能否遵循“直道”。

從現實角度講,相對於一味克己的要求,以直報怨似乎更貼近“芸芸眾生”,更具說服力,更加可行。對個人來說,“為己”之學自然重要(它指示了人生的一個理想境地),但我們既生活在社會中,總該負擔起一點“為人”的責任才是。二者並不對立,而是代表了生命中兩個不同麵向。兩個麵向合起來,我們方能獲得真正的尊嚴。對一般人來說,有恒產才有恒心,所謂“恒產”也包括健康的社會環境。設若我們每日麵對嫉恨、仇殺和暴虐而能不理不顧,還可追求內在的升華,我隻有再引一句孔子的話:“吾誰欺,欺天乎!”(《論語·子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