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以為,那些生長於村落的人們是不會隨意撒謊的,盡管有的時候他們可能會容易誤解。前麵引用的例子中他們異口同聲說神祇摔倒了,被刺中了眼睛雲雲,既然神的失誤行為可能會削弱威信,那麽這種說法應該有一定的理由。即使有人想到了一些今人根本想不到的無聊故事,若是沒有道理,是不會被接受的。由此看來,即便存在某些誤解、誤會,我們猜測某種依據存在,也不是太離譜吧。

既然如此,我們有必要對前麵介紹的例子做一些更加詳細的分析。首先,我們要檢討那尊瞎了一隻眼睛的神祇是否就是真正的神祇。受傷畢竟是屬於人間的現象,而神祇是超越人類的,二者是如何聯係到一起的呢?

或許,有人會解釋說,神祇是在尚未成神時作為人類受了傷的。我們手中確實也存在這樣一種合乎情理的例子。比如,根據足利(現栃木縣足利市)的丸山瓦全君等人報告,武州妻沼町(現埼玉縣熊穀市)有個著名的聖天神,由於此神曾經被鬆葉刺中了眼睛,因此妻沼十三個鄉的人對鬆樹懷恨在心,不僅不在院子或者在山上種植鬆樹,而且在過年時還把楊桐樹插在門口,以此替代門鬆。他們不僅要避諱鬆樹圖紋,甚至在給個人起名、取商號名時都要回避“鬆”字。此外,這裏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三村竹請氏講述,聖天神並沒有被刺中眼睛,而是護持聖天神的齊藤別當實盛[1]瞎了一隻眼睛。眾所周知,實盛是中世的一名勇將,傳說他死後化作了水稻害蟲。據說,他曾經染黑白發並身穿織錦緞做的長衣來參戰,最終戰死於加賀篠原,死後敵人還特意對其首級進行了辨認,由於世上沒有流傳實盛為眇目者之類的說法,由此看來他本該是雙目齊全的吧。有一則流傳在妻沼(現埼玉縣熊穀市)的傳說則說到,當實盛被梟首示眾時,有一隻野雞飛來舔其眼部傷口,從此以後,當地人對野雞非常愛護。

野雞讓我們聯想到離妻沼不遠的下野安蘇郡戶室(現栃木縣佐野市)的鞍掛大明神。據《安蘇史》[2]記載,該神社祭祀的就是足利中宮亮有綱[3]的靈魂。因為有些怨仇,有綱與足利矢田判官[4]曾於赤見山交鋒,此時,敵人射出了一支由山鳥羽毛做的羽箭,並射中有綱左眼。有綱忍痛逃到戶室鄉,在俗稱山崎的池塘裏清洗眼部傷口之後,再往西走兩三町,用刀自害。在此地的入彥間村,人們還傳說足利忠綱[5]曾被一支山鳥的羽箭射中,故此禁止食用山鳥。

除此之外,此地還有一個令人吃驚的例子。這一例子與旗川村大字小中(現栃木縣佐野市小中町)的人丸大明神[6]有關。據《安蘇史》記載,古時候有一名叫柿本人丸的人被敵人追趕到此地,藏身於小中的黍地裏方才瞞過敵人,但由於藏身時不幸被一個堅硬的黍殼刺傷了一隻眼睛,故柿本人丸還在小中住了一段時間。為了紀念這段緣分,人們把柿本人丸封為柿本人丸大神,並避諱種黍。由於其他文獻中不存在歌聖柿本人丸是獨眼龍的記錄,說不定這位敗逃者使用假名冒充歌聖,但不論其真實與否,這個人仍然命令當地人要永久性地限製農作物的生產。

隻看如上例子,我們似乎可以認為,眼睛受傷仍是發生在某人成神以前的逸事之一。在現實中,一個人受傷可以引發眾人的憐憫,但不會引起懷疑吧。說不定,正因為此人傷得壯烈,人們才對他加深了敬慕之情。

[1] 齊藤別當實盛,即齊藤實盛(1111—1183),齊藤則盛之子。“別當”為職位名稱,由於實盛以武藏國幡羅郡長井莊(現埼玉縣熊穀市)為根據地,故此又被稱為長井別當。

[2] 《安蘇史》,成書於明治四十二年(1909),由荒川宗四郎所著。

[3] 足利中宮亮有綱,即指戶矢子有綱(?—1186),下野國的豪族藤原秀鄉的第七個兒子,故此又被稱為足利七郎、七郎有綱等。

[4] 足利矢田判官,一般認為指源義清(?—1183)。

[5] 足利忠綱(1164—?),足利俊綱之子,《吾妻鏡》評之為“當世無雙的勇士”。

[6] 人丸,即指柿本人麻呂(約660—約724),是飛鳥時代的詩人,被譽為歌聖。正史對他沒有記錄,人麻呂的生平多為傳說,全國各地流傳著各種傳說,也有不少神社、祠堂祭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