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非借不能讀也”。這句古文廣為今天的人們所熟知。因為出自此語的文章《黃生借書說》,就印在初中課本裏。可我不讚同此話所傳授的讀書方法。
袁枚所極力渲染的“借書讀”的好處,雖有些道理,但道理卻很有限。在我看來,讀借來的書,容易養成囫圇吞棗、不求甚解的習慣。其毛病,正是出在“借”字上。一本書既是借來的,就存在歸還期限問題。在借閱期間,若因其他原因耽擱了,隻好更加搶時間、加速度。如此這般,一本書從讀第一個字起,至看完最後一行止,除了書中的熱鬧情節,腦海裏很難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凡借書讀的人,十有八九是出於消閑的目的,此類書也確實更適於借閱,因為它不必太過用心,隻走馬觀花,一目十行可矣。讀一本無關痛癢的閑書,其實是徒耗光陰。為無益之事,遣有涯之生,挺沒勁的。
若要讀於己有益之書,我的意見還是應該花錢買來,使其真正成為自己的。
花自己的錢讀自己的書,其認真和鄭重的程度,肯定高出借來的。因為凡自己掏錢買書者,都事先掂量再三:它是否值得我買?一本書若無重讀價值和保留價值,對於一個聰明的讀書人來說,他是不會付款的。這其中不僅有不願浪費錢財的原因,更重要,是為了防止諸種遊戲文字和垃圾文字進入自己的閱讀視野,破壞了有益的閱讀,攪亂了健康的思維。
讀書是為了有效地利用它。所以一本書讀過之後,被儲存進大腦的信息說不定哪天還要用上。人的記憶是有限的,讀過的好書應該時刻伴隨左右。這就好比蘇東坡《後赤壁賦》中,其妻為他備用的那壇老酒。書對它的主人,也有個“不時之需”的問題,而且,它永遠是被“急需”的,書的主人若在十分鍾內尋它不著,就會急得跳腳;而若一小時後仍無著落,那就再也接續不上原來的思緒了。好書不厭百遍讀,可借來的書讀過就歸還原來的主人了,重讀的機會也就沒有了。
所以,我主張不借書讀,其原因正是緣於此。
200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