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一俗人。

他曾對致富之道有明確的態度:“如果財富可以求得,那麽即使是做市場守門人這樣的賤職,我也願意幹。”夫子食人間煙火的願望,不可謂不強烈,你說他俗也不俗。孔子在評論人們對道德追求的自覺性時,打了個很俗的比喻:“我沒見過喜好道德像喜好女色一樣的人(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此語有點類似當今流行的那種“話糙理不糙”的“俗話”。可見孔子常常愛以俗人自居。

說孔子是俗人,不僅因為他無意中說了幾句俗話,辦了幾件俗事,更因為他腦子裏有為俗眾著想的“平民意識”。他的一個叫冉求的學生竟然為虎作倀替季氏搜刮民財,孔子聽後,義憤填膺地宣布:此人“非吾徒也”,大家對他“鳴鼓而攻之可也”。

從孔子凡俗的一麵,人們能發現他對普通人的命運及生與死的巨大關注。一次馬棚失了火,孔子隻急急地問“傷了人沒有”,而並不先問馬的情況。他的學生原思任家宰,孔子送他粟子九百,原思推辭不接受,孔子說,不是給你的,是請你分給你的鄉鄰們。他的另一個學生伯牛得了重病,孔子趕忙去慰問。臨別時依依難舍,人已到了門外,又折返身來,隔著窗子緊握著伯牛的手,唏噓再三。

還有一次,孔子的朋友死了,沒有人給他送終,孔子就說:“由我來給他料理後事吧。”

麵對這些“感人的事跡”,我幾乎忘記了麵對的是孔聖人,而要情不自禁地呼出:多好的一個老孔。

太宰問子貢:孔子該是個聖人吧?為什麽他會那麽多的技藝呢?孔子便原原本本地說:自己少時低賤,因此才會那麽多的技藝。後來他又補充說,他自己會那麽多技藝的另外一個原因,是不曾被重用。

孔子的“俗”,絕沒有僅僅停留在世俗的層麵上。那是以“大雅”墊底的俗——是“大俗”。所以,在孔子的心裏才有“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誌也”的俗人的自尊。他曾特別稱讚過學生子路的貧賤不移的精神,說他“雖穿著破絮袍與穿貉裘的人並肩而立,卻能不感到恥辱”。事情雖小,卻是給俗人長了誌氣。還有一個例子可以證明孔子的“大俗”。他激烈地批評那些整日聚在一起卻百無聊賴、無所事事,隻是言不及義地賣弄小聰明的人,認為這些人恐怕是難有所成了。可見孔子對低俗、庸俗的東西是厭惡的。

《論語》裏描繪孔子的形象是“溫而厲,威而不猛”。其實,遍觀《論語》,發現其中還有多處表現孔子的調侃及狡獪的一麵。聽其言,觀其行,孔子的俗人行為使他在可敬的層麵上,又平添了許多可愛。

《先進》第十一中記載,一次孔子半開玩笑地說:“子路彈的那手瑟,哪一點配在我的手下彈?”他的學生們便不再尊重子路了。孔子知道後,深悔自己出言不慎,便趕緊改口:“仲由(子路)嘛,他彈的也可以說登堂了,隻是尚未入室罷了。”

另一次,孔子在武城聽到琴瑟歌詩的聲音,他莞爾笑道:“殺雞何必用牛刀呢?”學生子遊趕緊答道:“以前我聽先生說過,‘君子學禮樂之道就會愛人,小人學禮樂之道就容易使喚。’”孔子便說:“弟子們,子遊的話是對的,我剛才的話不過是開玩笑罷了。”

更有趣的是,一次孔子去見衛靈公夫人南子,子路知道後不高興。孔子連忙發誓說:“我若有不當的地方,天厭棄我,天厭棄我。”那種急於表白的樣子,活畫出一個有血有肉真實豐滿的凡夫俗子的孔子形象。

孔子,是思想上的“聖人”,更是生活中的肉體凡胎。孔子因為他實在的人生,而使他的思想在我們的心中變得可信又可靠。

讀一部《論語》,人們可以感到孔子是個思想家、教育家以及其他什麽家。但我寧願首先把他看作一個俗人、一個平民、一介布衣。他有常人的喜怒哀樂,還不時地犯點兒出爾反爾的小錯。這不但沒影響他思想的偉大,反而增添了他的真實。

大哉,孔子。

199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