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的書像三角學教科書那樣有趣,然而無論是哪一章節,很少有人能讀三句以上,所以,沒有理由害怕他的書會流傳開來。
新思想的傳播需要另一種人。
在法國,隻要實行君主集權製,人們便會失去思考和調查的熱情。
在德國,貧窮和恐怖扼殺個人的創造力至少達兩個世紀以上,而這僅僅是由於30年戰爭。
16世紀下半葉的英國,國王和國會的長期矛盾使不安定的因素有所增加,使爭取個性自由的事業有所發展,因此它是歐洲大國中唯一在獨立思考方麵有進步可能的國家。
讓我們先說說英國君主。長期以來,可憐的國王一直活在魔鬼般的天主教與汪洋大海般的清教徒的夾縫之間。
天主教臣民和許多暗中投靠羅馬的聖公會教徒總是嚷著要回到英國國王當教皇的仆人的幸福時代。
而清教徒臣民卻用另一隻眼睛死盯著日內瓦,幻想有一天英國沒有國王,英格蘭變得像在瑞士山脈角落裏蜷縮著的幸福聯邦一樣。
英格蘭的人也被蘇格蘭國王統治著,蘇格蘭臣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宗教方麵的要求。他們堅信自己堅決反對宗教信仰自由沒有錯。在他們看來,新教徒的土地上還存在別的教派,而且還能自由信仰,這簡直是邪惡。他們固執地認為,不但應該把天主教徒和再洗禮教徒趕出不列顛群島,而且還應該把索西奴斯教徒、阿明尼教徒、笛卡爾主義者等一切懷疑鮮活的上帝存在的人都絞死。
但是,這個三角衝突產生的後果是出乎意料的。一些想在對立的教派之間保持中立的人隻好保持緘默,這樣他們變得比原來寬容了。
斯圖亞特和克倫威爾在一生的各個時期之所以始終堅持各教派的權力是同等的(曆史證明他們這樣做了),是因為他們隻想在一個非常困難的交易中爭取最好的結果,而並不是因為他們對長老會教徒和高教會教徒有什麽感情,也不是因為他們受到那些教徒的愛戴。馬薩諸塞灣殖民地裏的一個教派最後變得權力浩大的可怕事情告訴我們,如果英國的諸多相互排擠的小教派中的一個建立了全國範圍的絕對專製,那麽英格蘭的命運會變成什麽樣?
當然,克倫威爾達到了隨心所欲的境地,不過,這個護國公非常明智。他謹慎地避免一切會讓反對派聯手對付他的過分行為或法令,因為他清楚他的統治是靠鐵的軍隊維持的,但他的寬容之心也隻限於此。
至於前麵提到的索西奴斯教徒、阿明尼教徒、笛卡爾主義者和其他人類神聖權力的信徒等“無神論者”,他們仍像從前一樣性命難保。
當然,英國的“持自由思想者”有一個很大的優勢,他們瀕臨大海,坐上船隻需36小時就能到達荷蘭城市——他們安全的避難所。因為荷蘭的印刷所出版南歐和西歐的犯禁文學,所以他們隻要穿越北海就意味著能從出版商那兒得到稿酬,還能看看這些書中的最新反抗思想。
有人借此良機進行安靜的研究和思索,約翰·洛克是其中最有名望的一位。
約翰·洛克和斯賓諾莎同歲。和斯賓諾莎一樣(和大部分獨立思想家也一樣),他出生於一個虔誠信教的家庭,隻不過父母是正統的基督徒,而斯賓諾莎的父母則是正統的猶太人。他們出於好意,用不同教旨的嚴格教義訓練孩子。但這樣的教育方法要麽會摧毀孩子的心靈,要麽使他們成為叛逆。約翰像巴魯克一樣不輕易服輸,所以他緊咬牙關離開家門,自己出去謀生。
20歲那年,洛克到了牛津,首次聽到笛卡爾的講話。但是,他在聖凱瑟琳大街塵土堆積的書店裏發現了更感興趣的書,托馬斯·霍布斯的著作便是其中之一。
霍布斯這個人很有意思,在馬格達朗學院求學時是個不安分的學生,去意大利和伽利略談過話,和大名鼎鼎的笛卡爾通過信,為躲避清教徒的怒火,大半生都住在歐洲大陸。偶爾,他也用一個引人注目的名字“極權主義國家,或日長者會聯盟和國民聯盟的物質、形式和權力”寫一部大作,把對所有可以想到的題目的看法都寫進去。
洛克讀大學二年級的時候,這本博學的書出版了。它一針見血地指明了諸侯的本質、權力,特別是他們的責任,就連最徹底的克倫威爾派也不得不同意他的觀點。對這個一直持懷疑態度的人,很多克倫威爾黨徒都傾向於赦免,因為他雖然是個保皇派,卻在一本重量超過5磅的書裏揭露了保皇派的虛偽。當然,霍布斯不是那種容易劃分歸類的人。基督教的倫理學同基督教的教義相比,他對前者更感興趣,他主張讓人們在不很重要的問題上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因此,當時的人稱他是“不拘於教條的人”。
洛克的氣質和霍布斯相同。他一生都在信教,卻發自肺腑地讚成對生活和信仰應作大度的解釋。他認為,如果國家擺脫一個戴金冠的暴君,隻是為另一個戴黑色耷拉帽的暴君來濫用權力,那又有什麽用呢?從邏輯上講,這當然沒錯。但是,這個觀點在一夥人中是行不通的,因為對他們來說,如果“自由人”一旦成功,僵化的社會體係將被變成倫理辯論的社會,他們就會餓肚子。
洛克本人似乎很有魄力,他被幾個頗有勢力的朋友保護,不會受到地方長官的懷疑,但時間不長,他還是無法再逃避“無神論者”的嫌疑了。
這一轉折發生在1683年,於是洛克不得不離開英國,前往阿姆斯特丹。此時,斯賓諾莎已經去世五六年了,但荷蘭首都的學術氣氛依然很自由,洛克有不受官方幹涉學習和寫作的機會。他很勤奮,在外的4年裏寫下了赫赫有名的《關於寬容的信》,他因此而成為我們這本小曆史書的主角。在信中,他對於國家有權幹涉宗教的問題都給予了徹底否定。洛克認為,國家隻是個由一批人創立和維持的保護性組織,目的是相互間的利益和安全。他之所以有這種看法,是源於一個叫皮埃爾·貝爾的法國流亡者,當時,這個很有才華的人住在鹿特丹,正在獨自編撰百科全書。這麽一個組織為什麽要發號施令、左右人們的信仰?洛克和他的信徒一直沒弄明白。他們應該吃什麽喝什麽,國家並沒有規定,可為什麽一定要強迫他們去這個教堂呢?
16世紀因為清教徒主義的不徹底的勝利而成為奇怪的宗教妥協的時代。
所有宗教戰爭因《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而終止。它闡明了一個道理:所有臣民都必須服從統治者的宗教信仰。這樣一來,一個公國的臣民會因為今天大公爵是路德教徒而全是路德教徒,到第二天會因為男爵是天主教徒而搖身一變都成為天主教徒。
洛克爭辯說:“如果國家有命令人們的靈魂歸宿的權力,那麽一半人都注定要沉淪,因為按照宗教手冊第一條的說法,不可能兩種宗教都正確,生在邊界這邊的一定會進天堂,生在那邊的就無疑會下地獄。這樣一來,一個人的靈魂能否被拯救就決定於出生時的地理位置了。”
天主教徒沒有被洛克列入他的寬容計劃中,這確實是件憾事,但並不是不可理解的。在16世紀的不列顛百姓看來,天主教是個政黨而不是宗教形式,它從來沒有終止對英國安全的顛覆,它建造了“無敵艦隊”,還弄來大桶大桶的炸藥要把這個友好國家的國會炸個粉碎。
因此,洛克寧可主張把權力交給殖民地的異教徒,也不給天主教徒,而且要求他們不要再踏入英國國土一步。主要原因不是他們的信仰不同,而是他們危險的政治活動。
要聽到這種說法,須追溯到16世紀以前。一個羅馬皇帝曾經定下著名的原則:宗教是人和上帝之間的事,上帝覺得自己尊嚴受到損害的時候,會自己照顧自己。
在不到60年裏,英國人經曆了4個政府的變更,所以,基於常識的寬容理想所包含的根本道理,他們接受起來並不難。
1688年,奧蘭治的威廉渡過了北海,洛克和英格蘭王後同乘一隻船也來了。從此,他的生活平定無事,到72歲高齡才去世,他不再是嚇人的異端者,而是人們尊敬的作者了。
內戰雖然極為可怕卻有一大好處:可以清潔氣氛。
16世紀,英國的多餘精力被政見分歧消耗殆盡。外國還在為“三位一體”互相殘殺的時候,英國已經停止了宗教迫害。但偶爾會有一個像丹尼爾·笛福這樣過於放肆的批評家抨擊教會,就可能不幸觸犯法律。但《魯賓遜飄流記》的作者被戴上頸手枷,是因為他是個幽默家,而不是因為他是業餘神學家。盎格魯—薩克遜民族曆來對諷刺充滿疑心。如果笛福寫的是堅決維護寬容的書,就不會受到責難了。他把對教會暴政的攻擊融為一本名為《持不同意見者的捷徑》的幽默小冊子,這說明他是個不知體麵的粗人,比監獄中的小偷有過之而無不及。
幸運的是,笛福的旅行沒有超出不列顛群島。專橫被趕出發源地以後,在大洋彼岸的殖民地找到了深受歡迎的棲身之所。這與其說是因為剛剛搬進那片土地的人們的性格,倒不如說是因為新世界比舊世界具有更廣闊的經濟優勢。
英格蘭是個人口稠密的小島,隻是大部分人有立足之地,如果人們不再願意遵守古老可敬的“平等交換”的規律,那麽就會被終止所有的生意。但是在美國,它是一個領土廣闊無邊、財富驚人的國家,是一個隻有星星點點的農夫和工人的大陸,所以,這種妥協在這裏似乎是多餘的。
因此,在馬薩諸塞海岸的小小共產團體裏,正統教產生了,它防範堅固並自詡正確,這種情況自從加爾文在瑞士西部充當了警察署長和最高審判長的快活年月以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這時,查理河的冰天雪地裏第一次有人居住了,他們是有“朝聖神父”之稱的一小夥人。一般“為宗教虔誠而去聖地旅行的人”被稱為朝聖者,根據這個意思,“五月花”號的旅客並不是朝聖者,他們是英國的瓦匠、裁縫、搓繩匠、鐵匠和修車匠,他們是為了離開天主教義才離開英國的,因為別人崇拜的天主教義他們卻憎恨。
他們首先渡過北海來到荷蘭,在經濟大蕭條時到達這裏。我們的教科書還繼續描寫說,他們是因為不想讓孩子們學荷蘭語才決意繼續旅行的,否則他們就會被這個國家同化。這些淳樸的人居然不圖回報卻跑去做美國公民,這聽起來讓人難以置信。事實上,他們大部分時間都隻能住在貧民區裏,在人口已經很密集的國家裏謀生確實非常不容易。聽說在美國種煙草的收入遠遠超過在萊頓梳羊毛,於是他們就動身去弗吉尼亞。沒想到遇上了逆風,馬薩諸塞岸邊的水手又笨手笨腳,他們就決定不再乘著漏船到海上去冒險了,就在那裏住下。
但是,他們雖然從淹死和暈船的危險中逃脫了,卻仍然處在危險中。他們大部分是英國內地小城鎮的人,不具備開創生活的能力。寒冷把共產思想打得粉碎,不息的狂風把城市的熱情吹得冰涼,因為沒有像樣的食物,妻子和孩子死去。隻有極少的秉性善良的人熬過了3個冬天,他們習慣於家鄉的粗魯而又質樸的寬容。不過,因為後來又有好幾千新的殖民者,他們完全被吞沒了。那些後來的人沒有一個不是更嚴厲、更頑固的清教徒,因為他們,馬薩諸塞成為查理河畔的日內瓦,長達幾百年。
在這塊彈丸之地,清教徒掙紮謀生,總是災難頻頻,他們想從《舊約》中找到他們所想所做的事情的根據的願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強烈。他們徹底割斷了自己與體麵社會和圖書的關係,悟出了自己的一套奇怪的宗教精神。他們把自己看做是摩西和紀登的後裔,過不了多久就會成為西部印地安人的馬卡比。他們找不到慰藉自己艱苦乏味生活的方法,不得不相信他們是為了唯一真正的信仰而受難,還由此得出其他人都錯誤的結論。如果誰委婉地說清教徒的所作所為並不是絕對正確,除非他們幸運地逃到鄰近瑞典和荷蘭的殖民地躲起來,否則就會因為觀點不同而受到虐待,或是被狠狠地鞭笞一頓然後趕到荒野裏,或是被割去耳朵和舌頭,還要被驅趕出境。
這塊殖民地對宗教自由和寬容事業沒有一點貢獻,它起的作用是歪打正著,而不是出於本心,這在人類進步曆史中屢見不鮮。宗教專製的暴力引起了更為自由的政策的反作用。在大概兩個世紀的教士專製以後,新的一代湧現了,他們是各種形式的教士統治的敵人,而且是公開的可怕的敵人。他們認為非常有必要政教分家,對前人把宗教和政治混為一談他們感到非常厭惡。
這個緩慢的發展過程,卻有點運氣,危機直到大不列顛和它的美國殖民地的敵對爆發之前才出現。結果是,撰寫美國憲法的人不是自由思想者就是舊式加爾文主義的秘密敵人,他們把特別現代化的原則注入了這個文件裏,經過驗證,在維持共和國的和平穩定中,這些原則的價值是巨大的。
但是,新世界此前已經在寬容領域經曆了一次意外的發展,並且是在天主教區裏,也就是現在馬裏蘭州的一個地方。
在這次有意思的事情中,卡爾佛特父子是主要人物。他們原籍佛萊芒,但後來父親搬到了英國,效勞於斯圖亞特王朝,而且幹得很好。最初,他們是新教徒,但對於當時人們的神學糾纏,成了國王詹姆斯一世的私人秘書兼總管的喬治·卡爾佛特厭煩不已,便又回到古老的信仰。老的信仰無論好壞,反正它說黑是黑、說白是白,那群半文盲的教士無權對每項教義進行最後的判定。
這個喬治·卡爾佛特好像才華橫溢,不但沒有因倒退的嚴重罪名而失去皇上主子的恩寵,反而被封為巴爾的摩男爵,在計劃為受迫害的天主教徒建立一小塊居住地時,還得到了多方承諾。他首先在紐芬蘭進行嚐試,但他派去的居住者都被逐出了家門,便想在弗吉尼亞申請幾千平方英裏的土地。沒想到弗吉尼亞人是頑固的聖公會教徒,他們拒絕與這些危險分子成為鄰居。巴爾的摩繼續申請弗吉尼亞和荷蘭、瑞典領地之間的一條荒野,但還沒有獲準他就去世了。他的兒子塞維爾接著做這件好事,1633年至1634年冬天,喬治的兄弟倫納德命令“方舟”號和“鴿子”號兩隻小船,滿載旅客穿過大西洋,於1634年3月平安抵達薩皮克海灣。這個新國家以法蘭西國王亨利四世的女兒瑪麗命名,叫馬裏蘭。亨利四世原計劃建立一個歐洲各國的聯盟,但一個發瘋的僧人用匕首打破了這個計劃——英國國王娶瑪麗為妻,而不久後這個國王又喪命於清教徒手中。
這個移民區截然不同,它不排斥印第安人,也能平等地對待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好幾年都能順利渡過難關。首先,為了逃避馬薩諸塞清教徒的專橫,很多聖公會教徒來到了移民區。後來,為了逃避弗吉尼亞聖公會教徒的專橫,清教徒也踏進這塊移民區。這兩夥人都是盛氣淩人的亡命徒,都想把自己的“正確信仰”帶進這個安身之地。因為在馬裏蘭的土地上,禁止“一切會引起宗教狂熱的爭執”,老移民者有權力讓聖公會教徒和清教徒都安守本分,不要招惹是非。但是,家鄉保皇黨和圓顱黨的戰爭爆發後,馬裏蘭人擔心誰勝誰負,他們都會失去以前的自由。因此,在剛剛聽到查理一世被處以極刑的消息後,在塞維爾·卡爾佛特的直接倡議下,於1649年4月通過了著名的《寬容法》,其中有一段很出色,是這樣的:
“由於在宗教所及的範圍內因思想的高壓統治經常造成惡果,為了本省政權的安定,為了居民之間的團結友愛,特此決定,任何人不得以宗教或宗教信仰為借口,對本省所有信仰耶穌基督的人進行幹預、騷擾和迫害。”
在一個國家,如果大權掌握在耶穌會會士手中,能夠通過這樣的法案,顯示了巴爾的摩家族的非凡勇氣和傑出的政治才能。這種寬宏大度的精神深受來訪者的讚揚。後來,馬裏蘭的政權被一夥外逃的清教徒推翻,《寬容法》也被廢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他們的《關於宗教的法案》,它隻給予除天主教徒和聖公會教徒以外的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以宗教自由。
值得慶幸的是,這個反動的時期很短。1660年,斯圖亞特分子再次執政,馬裏蘭的大印也再次落入巴爾的摩派的手中。
他們的政策再次受到來自另一邊的攻擊。在本國,聖公會教徒大獲全勝,因此強行使所有移民區的官方宗教都成為自己的教會。卡爾弗特家庭繼續奮戰,但他們知道已不可能把新移民者吸引到自己這一邊了。經過整整一代人的鬥爭,這次試驗以失敗告終。
最後獲勝的是新教徒。
同時占上風的還有專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