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貪小利,屙大利。”意思是說,貪圖小恩小惠往往會因小失大。從這個角度看,父母教育孩子樹立一種“不貪意外之財”的觀念非常有必要。

《楚辭·離騷》中解釋說:“愛財曰貪,愛食曰婪。”貪是一個貶義詞,無論貪什麽,好像都不大好,甚至連貪吃、貪喝、貪玩也都被歸入這一類。古今中外,就是因為有許多人太貪,最終走上了不歸路。

想想這兩年每年都有數百家P2P平台跑路,害得投資者傾家**產,實際上就與這些投資者財商不高、一味貪圖高回報率有關。

2015年末,我國共有P2P平台4329家,其中問題平台1439家,比例高達33%。山東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涉案超過19億元,關門前兩次在大門上囂張地發布“跑路公告”——“老子就是來騙錢的,騙了你們又咋地”,還同時公布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和家庭住址。[1]如果投資者具備基本的財商和風險意識,受騙幾率便會大大下降。這就是《富爸爸,窮爸爸》作者羅伯特·清崎所說的:“如果你不教孩子金錢的知識,將來會有其他人取代你。其他人是誰?也許是債主,也許是奸商,也許是警察,也許是騙子。”

“貪”字頭上一把刀。我過去有個同學,是個班幹部,可是平時不用功,考試時經常作弊,所以每次考試多能蒙混過關(及格)。

當時的社會風氣不像現在,幾乎沒有人作弊,所以大家紛紛“預測”該同學將來走上社會後必定會“犯錯誤”(因為我們是會計專業,整天要與錢財打交道。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更何況你現在主動作弊,將來必定會“腐敗變質”的)。

一言成讖語。後來該同學畢業後分配在石油公司當會計,工作沒滿兩年就因為經濟問題被處理,灰溜溜地被勒令離開財務崗位,從此不得從事與錢財打交道的任何工作。

如果社會上這種貪腐之風盛行,可想而知最終會造成怎樣的局麵?

不難看出,每個人的欲望是無窮盡的,小不忍則亂大謀——小時候就無法戒貪,將來必定成不了大器。有鑒於此,我從小就對兒子說,堂堂男子漢將來要想有出息,必須有三戒:戒貪權、戒貪錢、戒貪色。

不過要注意的是,父母要孩子不貪意外之財,並不包括合法收入,更不能說“錢是萬惡之源”。如果你真的認為“錢是萬惡之源”,那麽你離痛苦恐怕也就不遠了。

《聖經》上說,所謂貪婪就是對金錢的狂熱的愛,這時候的金錢才會成為萬惡之源。由此也可以反過來說,如果你對金錢還沒有到狂熱的愛的地步,金錢也就不是萬惡之源,所以你決不要汙蔑它。

如果你經常用這種口吻對孩子說錢是萬惡之源,那麽久而久之就會在孩子心裏形成這樣兩種截然不同的錯誤觀點:一是認為錢是“害人精”,少接觸為妙,結果當然是不利於孩子的財商培養;二是相反,孩子從你的這種惡毒咒罵中產生逆反心理,認為正是因為你賺不到錢,才對錢如此痛恨的,從而成為一個金錢的頂禮膜拜者。

一份調查表明,父母從小經常對孩子宣揚“錢是萬惡之源”之類的話,孩子長大後普遍缺乏金錢管理能力,很容易步入各種財務陷阱和混亂,普遍活得不開心。

談到這裏有一點要注意,那就是,雖然你沒有在孩子麵前說過“錢是萬惡之源”之類的話,可是卻無意中流露出對錢的憎恨態度,這也是要不得的。這種情況更普遍。

例如,你在談到有錢人炫富時,往往會反譏他們;在談到某富豪時,總會流露出他們是行賄受賄、偷稅逃稅起家的;在談到公務員的優裕生活時,總不會忘記他們貪汙受賄的腐敗行為。所有這些,都會在孩子心裏自然而然地把金錢和財富與一些醜惡東西聯係起來。

而實際上呢,或許你說的都有道理,部分也有事實依據,卻不能以偏概全地認為“莫不如此”,讓孩子覺得“天下烏鴉一般黑”,這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很不利的。

所以,如果你不是要讓孩子成為徹底的反拜金主義者和苦行僧,平時在言談中就不要采用這種絕對化的語言。凡事絕對化了,也就離真理十萬八千裏了。

[1]潘彧:《P2P平台又現奇葩“跑路公告”:老子就是來騙錢的》,載《廣州日報》,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