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過去還是現在,學校老師都會給孩子布置一些諸如“今天我當家”之類的作業,要求孩子在家裏幫助父母做家務、安排一日的家庭開支等。實際上,這正是培養孩子財商的好方法。每當遇到這樣的作業時,請父母不要敷衍了事,更不要省略這個環節蒙混過關。如果是這樣,孩子實際上就失去了一次很好的財商教育、鍛煉機會。

可以這樣說,小時候經常得到這種訓練的孩子,將來的財商更高,更適合擔當企業管理工作,更容易取得成功。

所以我建議,經常讓孩子在家裏學學當“董事長”——每個月可以固定一天,讓孩子安排當天全家的生活夥食、工作娛樂、費用開支,一頭紮進現實社會。如果條件合適,還可以從每個月的“1天”延長到“1星期”或“10天”,如孩子的年齡稍長、又處在寒暑假,就可以這麽做。

既然孩子是“董事長”,那麽父母的身份就隻能是“董事”、“監事”,有責任協助“董事長”開展工作,但也有義務聽從“董事長”的安排。所以,當出現“董事長”的安排不盡合情合理時,要盡力配合,久而久之他就知道該怎麽做了。

至於“董事長”的權限(資金規模),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定,主要是看家庭的經濟條件、父母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財商教育的目的。從前兩者看,假設這筆錢被孩子“亂花掉了”也不至於影響正常生活,就在可以接受範圍之內。從財商教育目的看,如果是讓孩子接受一般的理財知識,那讓他掌控幾元、幾十元、幾百元資金是合適的;如果你希望孩子長大後接管家族幾千萬甚至幾個億的家產,那給他幾萬甚至幾十萬元資金作為“實習”費用也無不妥,甚至更能在鍛煉他財商的同時也鍛煉膽商。

關於這一點,國外的父母比我們做得好,這也是國外的大企業、大企業家層出不窮的原因之一。這些未來的企業家從小就得到了很好的財商鍛煉,這一點功不可沒。

例如,1954年英國有位名叫理查德·布蘭森(Richard Branson)的4歲男孩,被母親從外麵開車帶回家時,在離家還有幾公裏處,就被突然告知需要自己走回家,目的是鍛煉他的獨立處事能力。雖然麵對一望無際的田野,理查德·布蘭森根本不知道何去何從,但毫無疑問,經常給孩子進行這樣的訓練,非常有助於提高他的獨立生活能力和財商。

所以,理查德·布蘭森小時候想吃餅幹時,就會想到把父母送給他的一部玩具電動車進行改裝,然後對小朋友們賣門票:隻要給他2塊巧克力餅幹,就可以觀看他的改裝車。結果,一連半個月,他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餅幹。

17歲時,他看上麵廣量大的學生群體,用媽媽給他的4英鎊錢做本錢,在一個狹窄的地下室裏創建了一本名叫《學生》的雜誌,進行企業化運作。結果怎麽樣呢,這本雜誌的發行量一度高達20萬份。

20世紀80年代,他創立了擁有200家分公司的商業王國——維珍集團,投資範圍遍及婚紗、化妝品、航空、鐵路、唱片、手機、電子消費產品甚至安全套,成為英國最大的私營企業,個人財富超過42億美元。

毫無疑問,“董事長”必須具有良好的經營頭腦,而經營頭腦的培養則要從小做起,越早越好,越早越自然。在這方麵,美國人的教子方法值得推崇。

一天傍晚,美國一位快餐送貨員把一盒快餐送到顧客家裏。開門後出現的是一位年輕的父親,手裏抱著一個小男孩。小男孩手裏舉著兩朵野花,一朵黃的,一朵白的,奶聲奶氣地問“你要哪一朵?”售貨員脫口而出:“好漂亮呀!”

小男孩在父親懷裏踮起雙腳,把手裏的花盡量舉得高一點,重複道“你要哪一朵?”售貨員隨口答道:“就來一朵黃的吧。”“25美分。”“什麽?還真的要付錢呀?”售貨員有點意外。小男孩堅定地說:“請你為這朵美麗的花付25美分。”

這下售貨員聽清了。小男孩滿臉興奮,而一旁年輕的父親則一言不發,默默注視著這一切。

“好吧,拿好了,這是25美分。”售貨員遞上一枚硬幣。

“謝謝!”小男孩因為剛剛達成一筆交易興奮得滿臉通紅,隨即情不自禁地雀躍起來。

這時,年輕的父親將30美元付給售貨員,說,“請收好,不用找了。謝謝您成全我兒子的第一筆生意。”

售貨員接過錢,一算,這盒快餐的價錢是24美元,送費2美元,一般顧客的小費是2美元,餘下的2美元顯然就是剛才他購買這朵野花而得到的“貿易補償”了。

臨別時他追問一句:“小朋友多大了?”年輕的父親回答說,“下個星期就2歲啦!”[1]

相比之下,我國的父母不但不可能這樣做,而且還會嚴厲地批評孩子,隻是如果孩子太小才會放他一馬。不用說,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久而久之就會失去“經營”能力,把自己定位於打工仔身份。

因為他們的財商不但沒有受到曆練,而且還處處受到扼殺,所以成年後就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投資理財,隻好一門心思去“找”工作了。

[1]嚴行方:《家長不可不知的36個關鍵詞》,成都,四川少年兒童出版社,2006年,第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