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讓我回來我才會瘋了呢,如果不知道你身上的那些破事就算了,現在我既然知道了,怎麽也要回來陪著爺爺,不讓那對你‘親情’的詛咒成真。等爺爺病好了出院了,我再回學校參加期末考試就好了。隻不過,來回的機票錢你得給我付了。”徐妍根本就沒有與我商量的意思。
聽了她的話,我也沒什麽好說的,爺爺不僅是我的爺爺,也是她的爺爺,她關心爺爺,想要回來守著爺爺,我有什麽資格阻止她回來呢。
到了辦公室,我與王小瑞碰了個頭,講了我手中所掌握到的線索和對小男孩身份的推測。
“小男孩極有可能是流浪兒童一事是你想出來的?”聽我講完,王小瑞有些驚奇地問。
“是我與一個朋友一起分析出來的。”
“你這朋友很不一般啊,有點腦子,這點分析得很到位。”王小瑞的話,讓我堅定了從尋找小男孩著手的信心。
接著,我們一起去找了大熊,除了匯報進展外,我提出想以大隊的名義向城區各派出所發出小男孩的側麵照片,請求協查,大熊稍一思索便同意了,讓我馬上擬通告。
出來後,王小瑞問我:“你覺得大熊這個人咋樣啊?”
“很好啊,年輕有為,我到刑警隊後跟著他辦了一個案子,他辦案很是公平、公正,值得我們學習。”身在官場,我雖說不會刻意去阿諛奉承領導,卻也得遵守這裏麵的規則,在同事麵前說話中規中矩。
“切,你不能被表象迷惑了,反正我是知道,大隊有些人之間抱小團體,對不是自己團體的人就一致排斥,真是黑暗啊!”王小瑞感歎道。
“哈哈,瑞哥,你想多了吧。”我隨便應付著他。
見我沒興趣聽他講官場之事,王小瑞苦笑了一下,然後提醒我在擬定協查通報的時候,注意一下內網上有沒有各個派出所近幾日掛出的兒童失蹤警情。
我記著他這句話,一查看,還真有發現:在重大警情欄裏,除了幾起盜竊和殺人案之外,果然有一起兒童失蹤案件。
警情內容是,上周六下午四點,一名叫侯佳佳的女童離家後至今未歸,女童今年九歲,就讀於第一小學四年級。
九歲,女童,這兩個要素與我手裏的兩起失蹤案完全一樣。不過,這次不再是第二小學,而是第一小學,這兩所小學之間隔著三四條街。
警情的錄入人是一個熟悉的名字——陳林哲,第一小學正好在他們派出所的轄區。
看見是他,我便直接打電話過去詢問細節。陳林哲告訴我,侯佳佳是周六下午四點離開家的,她當時告訴父母要去新華書店買兩本課外書,結果這一去就沒了消息。
我問到侯佳佳家門口有沒有監控什麽的,陳林哲說,侯佳佳家裏條件一般,住的不是小區,而是租住的舊房子,那一帶硬件設施沒有跟上,沒有監控。
聽到這個回答,我有些失望,但還是問清了侯佳佳的住址,準備過去碰一碰運氣。在張世雅與汪琴的案子裏,小男孩都毫不避諱地出現在了監控中,這一次,如果真的也是他所為,我相信他同樣不會刻意躲避。
侯佳佳住的那一帶是舊房子,大家的生活水平都不高,如果突然出現一個身著阿迪達斯這樣名牌新衣服的小男孩,加之他是一個生麵孔,說不定能有人記得他。
想起小男孩,我記起自己是要發協查通報的,便問陳林哲在不在辦公室,剛好他在,我就讓他過一會看內網,我會發一份協查通報出來,讓他看看認不認識上麵的小男孩。
陳林哲一聽我讓他看的是一名嫌犯,很是好奇,讓我趕緊把通報發了,他想看看什麽樣的小男孩竟然可以成功地拐走比自己大兩三歲的兒童。
掛了電話,我就趕緊擬了通報給大熊傳過去,讓他過目一下,沒問題就幫我發了。
幾分鍾後,大熊反饋說內網已經可以查看到通報,我趕緊刷新網頁,果然看到了,就打電話讓陳林哲看。
“好像有點麵熟,似乎見到過,但照片裏隻有側麵,我不敢確定。”陳林哲回答。
“哲哥,麻煩你幫我好好想想,這事很重要,就是這個小崽子拐走了兩個九歲大的女童,你們派出所接到報案的那個侯佳佳,很可能也與他有關。”現階段,如果能抓住那個小男孩,事情就好辦多了。
“天童,我知道,你別急。這樣,你先查一下其他的線索,我再好好想想,有了消息會馬上通知你。”
“好,先謝謝你了。”
掛了電話,我心裏又燃起了鬥誌,同時,心裏的緊迫感更甚了,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這案子絕對不是一般的拐賣兒童,也不會是戀童癖那麽簡單,我必須要盡快找出嫌犯,不然,不僅已經失蹤的幾名女童有危險,說不定還會有更多的女童卷入進來。
我給王小瑞講了新情況,他聽罷也皺起了眉頭,提議我趕緊去侯佳佳那邊看看。
我倆趕到侯佳佳的住址,這裏全是些舊的多層磚瓦房子,沒有小區,也沒有物管,一棟棟的樓挨在一起。
我們來到侯佳佳家所在的那棟樓,這裏地處一排樓的中間,無論侯佳佳從哪邊離開,都會先沿著這排樓房前麵的小路走五十米遠。
而恰好在這條小路上麵有一些修自行車、修鎖、修鞋的小攤位,還有賣小吃的攤位。侯佳佳下了自家樓後,不管是自己一個人去新華書店,還是被小男孩“騙”走的,她在這五十米的距離裏,都會有可能的目擊證人。
我直接與王小瑞兵分兩路,以侯佳佳家所在的樓為中點,我走訪左邊的攤販,他走訪右邊的攤販。
我先是問了一個修鞋匠與一個修自行車的人,他們在這邊好多年了,都認識侯佳佳,也知道她失蹤的事,但前天侯佳佳下樓的時候,他們恰好手裏都在忙著自己的生意,根本沒有抬頭注意街麵,也就沒見到侯佳佳是如何離開的,對於那個小男孩,他們同樣沒有印象。
我繼續往前走,來到一個賣攪攪糖的老婆婆麵前。看著她麵前盆子裏的攪攪糖,我不由得回想起了上小學時,每天放學後,都會與同學在學校門口吃幾串攪攪糖的日子。
想著,我坐了下來,問她攪攪糖是怎麽賣的,她說一角錢一串,我聽了,有些不敢相信地說:“老婆婆,十多年前我上小學時就一角錢一串,現在物價漲這麽厲害,你還賣一角錢一串,能賺到錢麽?”
“嗬嗬嗬,我老婆子,賣了一輩子的攪攪糖,也不圖賺多少錢,就喜歡看那些娃娃吃我這攪攪糖時臉上露出的天真的笑臉,給娃娃吃的東西,還賺什麽錢啊,能管走我一天三頓飯就行了。小夥子,來,嚐一串,看看與你小時候的味道一樣不?嗬嗬。”老婆婆說著,已經串好了一串攪攪糖遞到我麵前。
我一邊回味著兒時的味道,一邊隨意地與老婆婆聊了起來。
“婆婆,這幾天你有沒有見過照片中的這個娃娃啊?”我把小男孩的照片放到老婆婆麵前。
老婆婆伸手把它拿起來,對著陽光仔細看了看。在放照片的時候,她對我說:“這小娃娃,上前天還在我這裏來吃過糖哩。”
我一下就瞪大了眼睛,向她確認道:“婆婆,你可看仔細了,真是照片上的這個娃娃?”
“小夥子,你別看我人老,可是承蒙老天爺照顧,眼睛還是中用的。再說了,這個娃兒我印象很深,他那天跑來吃攪攪糖,卻拿了一張五十元的整錢過來。我這裏找不開不說,他一個那麽點大的娃兒,家長怎麽可能給他拿那麽大麵值的錢呢,多半是偷他爹媽的,所以啊,那天他吃了我十多個攪攪糖,我都沒有收他的錢,還讓他回去後把錢還給爹媽呢。”
老婆婆說得沒錯,一個七歲大的孩子,正常情況下,家長都是不會拿這麽大麵額的錢給他的。嫌犯與小男孩並沒有這種關係,嫌犯恰恰是靠金錢這種物質的東西來捆綁住小男孩,讓他為自己做事,他給小男孩拿五十元甚至一百元都是正常的。
“老婆婆,那你有沒有見著他跟著一個九歲大的女娃娃一起離開這裏?”我馬上問。
“這個我就沒有注意到了,怎麽,這個娃娃掉了嗎?唉,現在這些人真是作孽啊,把娃娃綁到遠地方去賣錢,良心都被狗吃了。”老婆婆歎息著。
雖然老婆婆這裏已經得到我想要的信息,但為了不放過任何一條有用的信息,我還是堅持著把剩下的三十來米走完了,也問了剩下的那些攤販,卻是再沒有得到什麽有用的消息。
之後,我走過去與王小瑞會合,他那邊沒什麽線索。
經過我倆合計,侯佳佳十之八九是被小男孩騙走的,他們離開時,走的應該是賣攪攪糖的老婆婆那邊。
我們準備上樓去找侯佳佳的父母了解一些情況,因為陳林哲把此案當成了一般的兒童走失案,所以在有些細節上沒有問太明白,我想再去確認一下。
剛爬了幾步樓梯,我就接到了大熊的電話——天童,協查通報有反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