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領導幹部特別副職領導,在8小時之外應當有健康的興趣愛好。

興趣愛好健康與否,可以折射出一個人的素質和精神狀態。

據《光明日報》載,河南省內鄉縣縣委書記翟幸福工作之餘愛好上網,於是將本縣開放舉措、優勢資源和項目等創編成“彩鈴”通過手機發布。很顯然,這種利用愛好為老百姓辦事的做法,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人活一世不能沒有愛好,一張一弛乃生活之道。

整天隻為工作而忙碌,人生則失去了樂趣。

良好的愛好,比如垂釣、集郵、旅遊、琴棋書畫,可以放鬆緊張的情緒,驅趕身心的疲憊,享受生活的美好,陶冶高尚的情操,甚至可以提升人格魅力。

愛因斯坦一生鍾情於小提琴演奏。

孔子愛好音樂,聽得一段好曲,能“三月不知肉味”。

一代偉人毛澤東喜歡遊泳,“萬裏長江橫渡”,顯示出他那“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閑庭信步”的寬廣胸懷和堅定信念。

古往今來,偉人也好,凡人也罷,都有自己的愛好。愛好本無貴賤之別,但有好壞之分。

領導幹部掌握著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更要自覺地遠離低級趣味,慎重培養愛好。但遺憾的是某些領導幹部的興趣愛好低級庸俗,有的喜歡喝酒而又酒後無德;有的喜歡金錢,四處伸手大肆撈取;有的甚至喜歡賭博、包二奶,拿著公款一擲千金而麵不改色。

近幾年查案的實踐表明,不少黨政幹部的“第一次腐敗”,是在“8小時之外”。

有些領導幹部上班正襟危坐,看似兢兢業業,下班後頻繁出入娛樂場所,觥籌交錯,用公款唱歌、跳舞、洗桑拿,甚至搞“三陪”、包“二奶”,活脫脫一副“兩麵人”嘴臉。

成克傑、胡長清等人都是這方麵的“典型”人物。

為刹住8小時之外的腐敗風,中紀委近年來先後出台了要求黨員領導幹部不準參加用公款支付的經營性娛樂場所的各種高消費娛樂活動等一係列規定,對違反規定者,一經查實,就要嚴肅處理,這對樹立健康的社會文化氛圍起到了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各地根據自身實際,采取了許多切實可行的措施。

山東省在公開選拔副廳級領導幹部中,首次引入“8小時以外考察機製”,不僅考察其“8小時之內”的“能”和“績”,還考察其“8小時之外”的“德”和“廉”,從而使一批“兩麵人”幹部露了餡,使許多領導幹部的業餘愛好,變得健康、高尚,這對於全社會的先進文化建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從2000年開始,湖州在公開選拔副局級領導幹部中開始試行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2001年8月,市委組織部下發了《關於改進幹部考察工作的若幹意見》,在全市範圍內全麵推行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進行考察。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他們積累了以下的初步經驗:

1.從創新方式方法入手,著力提高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工作實效

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難以進一步深化的客觀原因是由於其特殊性造成的,同時也有考察方式方法與新形勢要求不相適應的關係。因此,必須根據形勢變化,積極探索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銜接的考察方法,以變應變,以活對活。

(1)充實考察力量,打造幹部考察操作平台

目前主要應解決好兩個首要問題。首先,建立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常設機構。針對當前組織部門幹部考察工作人員少、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必須在組織部內設機構、人員配置上向幹部管理機構傾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組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參加的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幹部工作的副部長擔任,具體由幹部一處、幹部監督室聯合組成。其職能主要是負責對領導生活圈、社交圈定期考察、動態考察及相關的幹部信息管理。

其次,建立科學完備的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信息管理係統。在組織部內部以現有的幹部檔案室為依托,將與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有關的(如家庭地址、工作簡曆等)基礎性檔案材料和上一次開展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時間、人員構成、實施方案,實際走訪的部門、單位及談話人名單,個人述職報告、群眾測評情況、談話原始材料,考察組綜合分析、總的評價材料等,都匯總整理輸入計算機,形成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個人檔案,為今後幹部考察和任用提供較為準確的線索和參考資料。

(2)實施公開作業,拓寬幹部群眾參與渠道

首先,要公開考察活動。在考察之前的一段時間內(一般為兩三天),先通知涉及的有關單位黨委(黨組),同時通過新聞媒體或公示的形式,向社會公開。主要包括:考察對象姓名、時間、程序、考察辦公地點、舉報電話、監督箱、考察組成員姓名、職務等。明確規定社會各界都有權利和義務向考察組反映情況,並對考察組進行監督。

其次,擴大走訪測評範圍。除了領導幹部本單位的同事、上下級以外,應廣泛吸收熟悉領導幹部情況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老幹部代表等參加測評;邀請社區幹部、樓道代表、鄰居等開展座談;到領導幹部家中,麵對麵與其本人、妻子、家庭成員進行交談;有針對性地選擇領導幹部的知情者,如司機、秘書、本單位財會人員、交往較多的廠長、經理、工程承包人等開展個別談話。

第三,運用考察成果。在考察中發現問題並經查實的,應及時處理並反饋。

(3)細化考察內容,完善幹部考察工作標準

調查表明,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現主要包括“個人修養、社會交往、家庭生活”三個方麵的內容。

當前,細化測評內容比較可行的是,對以上三個方麵進行進一步深化,分解為具體指標。

一般講,“個人修養”可以分解為生活態度、興趣愛好、生活作風和廉潔自律四個單項內容。看領導幹部生活觀念是否積極向上,業餘愛好是否健康文明,生活作風是否正派,廉潔自律能否保持。

“社會交往”可以分為公眾形象、遵紀守法、交往對象、社會公德、社會責任、鄰裏關係五個單項內容。主要看領導幹部社會形象如何,是否具有較強的責任意識,能否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秩序、道德規範,結交朋友能否堅持立場、注重身份,鄰裏關係是否和諧等。

“家庭生活”可以分解為子女教育、贍養老人、親屬關係、夫妻關係、經濟收支五個單項內容。主要看領導幹部對子女教育是否嚴格,能否敬老愛幼,有沒有應親屬要求搞特殊化,夫妻關係是否正常,經濟收支是否合理。

對以上每個單項內容,均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檔次。同時,設立總體評價,也分為四個檔次。通過豐富測評內容,完善指標體係,引導幹部群眾真實反映情況,提高測評的準確性。

(4)推行動態考察,提高幹部考察應變效能

首先,實施跟蹤考察法。對一些領導幹部,特別是經濟、金融等部門的領導幹部,他們在外“跑”資金、“跑”項目的時間比較多,必須實行經常性的、及時隨地的跟蹤考察,隨時掌握其交往、活動情況。

其次,實施隱性考察法。通過暗訪、私訪等方法,了解幹部工作圈以外的情況。可從考察對象曾經工作和生活過的單位聘請離退休老幹部、社會知名人士、下崗職工作為特邀幹部監督員,重點了解領導幹部在生活圈、社交圈內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

第三,實施聯動考察法。加強與執法、執紀和群團部門的聯係,多渠道掌握幹部的真實情況。向考察對象的左鄰右舍了解其家庭生活重大事項情況,比如對建房、婚喪嫁娶等情況進行了解。並通過設立監督箱、舉報電話、網上信箱等形式,加大對其了解的廣度和深度。對動態考察所得到的信息,要及時輸入計算機,納入信息管理係統,並在定期考察前將積累的信息材料輸出整理,對其中疑難問題在考察中予以重點核查,以提高考察工作的全麵性、準確性。

(5)改進個別談話,把握幹部考察的關鍵環節

首先,要科學地確定談話對象。根據信息管理係統儲存的有關材料,以及動態了解的情況,確定談話範圍,並對擬實施談話對象進行仔細篩選,確定哪些是知情人,進一步掌握知情人相關情況(如性格、愛好等)。在談話之前,充分做好準備,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

其次,應采取靈活多樣的談話方式。一是采用約請談話法。即考察人員可以約請有關知情人麵談,或進行公告,鼓勵知情者主動反映情況,談話的時間、地點可由談話對象自己確定。二是采用隨意交談法。利用各種場合與知情者進行交流,有意識地加以引導,使談話對象在一種寬鬆的環境和無戒備的狀態下,說出實情。三是采用補充麵談法。在個別談話中,因某種原因談話對象一時不便說話、說得不全或當時沒有想起來,談話後可隨時補充再談。

再次,要注重談話技巧。與不同類型的談話對象,應采取靈活的方式,注意發揮表情、距離、語言、情緒等各種因素的積極心理效能,營造寬鬆和諧的談話氛圍,啟發引導談話對象打消顧慮,使他們如實反映情況。

(6)強化綜合分析,確保幹部考察客觀公正

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材料應注重六個方麵內容。一是突出領導幹部的個性特征;二是反映領導幹部生活作風、廉潔自律情況;三是細化領導幹部缺點或不足;四是群眾測評情況;五是紀檢、審計等部門就有關問題專門鑒定的內容;六是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總體評價。

在表述上,一要力爭刻畫出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表現的具體特征,要求簡潔、明確、形象。二要用典型事例說話,特別是對缺點和不足的表述,可借鑒“三講”教育的經驗,做到“原汁原味”,避免概念化、模式化。三要運用比較分析方法,注意把握動態變化中表現出來的特有素質,如進取精神、生活作風等,用曆史的、發展的眼光對領導幹部做出預測。同時也要注意與同類其他幹部進行比較。在處理考察材料時,對經過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領導小組審核,納入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信息管理係統,同時作為領導幹部整個考察材料的重要組成部分,匯報、提交並予以處理。

2.從優化考察隊伍入手,夯實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工作基礎

考察隊伍作為對領導幹部進行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實施者,其成員素質、能力和工作水平往往決定著考察工作的成敗。因此,建立一支穩定、數量充足、素質較高的考察隊伍非常關鍵。實踐證明,應著力抓好以下三方麵工作。

(1)認證資格,加強考察隊伍管理

在全市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企事業單位從事組織、人事、政工、紀檢工作的幹部中,通過分級分類推薦、培養、考試、實踐等環節(分級即分縣處級、鄉科級;分類即分黨政類、金融類、經濟類等),選拔出那些有堅定立場、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人才意識、熟悉的職業技能、廣博的知識、紮實的工作作風、嚴明的紀律觀念、豐富的考察經驗的優秀幹部進入考察隊伍,由市委組織部統一頒發資格證書。管理上采取聘任方式,在維持隊伍常數的基礎上,實行動態分級分類管理。

(2)強化培訓,提高考察人員素質

要按照《條例》、《規定》的要求,對已取得資格認證的考察人員進行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從培訓內容上看,一是要在提升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識方麵下工夫。主要增強他們明辨是非、分析應變的能力。如,對他人反映的情況能否當場做出恰當的判斷,能辨別什麽是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能做的,什麽是違紀違法不能幹的,有什麽疑點,進一步了解的重點應該是什麽等等。二是要在靈活運用心理學知識方麵下工夫。主要是鍛煉他們從容應對各種複雜情況的才能,以及善於掌握知情人心態,善聽“弦外之音”的本領,做到帶著問題有重點地聽,聽到問題有意識地引,力求摸準情況。三是要在提高工作責任感方麵下工夫。要讓考察者明白對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是從關心愛護幹部的角度出發的,絕不是為了整什麽人。

(3)慎重安排,優化考察小組構成

在考察前的人員安排上要慎重考慮,特別是要精心選派有相當層次和水平的同誌擔任考察組長。一般講,考察組長的級別與考察對象的級別相對應。在考察重要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時,應由上級組織部門的領導直接擔任考察組長,以此增強幹部群眾對考察組的信任度。同時,考察組人員要合理搭配,實現知識、能力上的互補。

3.從提高思想認識入手,努力營造全社會“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針對目前對考察領導幹部仍存在的種種不正確認識,必須統一思想,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努力在廣大幹部群眾中樹立起正確的思想觀念,引導他們自覺參與,在全社會營造一種有利於推進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進行考察的良好氛圍。

(1)強化思想教育

不僅要加強對領導幹部工作圈內的監督,也要加強對他們生活圈、社交圈活動的監督管理,努力做到領導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裏,領導活動延伸到哪裏,組織和群眾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就跟蹤到哪裏,這是黨和國家一貫堅持的從嚴治黨的原則。

工作時間以外的活動,往往更能反映幹部“德”的情況,而且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緊密相連,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不正常,會影響幹部權力的正常行使。所以,必須加強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幹部群眾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2)突出正麵引導

從教育、提醒和防範的角度講,加強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其初衷是為了對領導幹部在生活圈、社交圈的一些不自覺行為,進行經常性監督、提醒,從而避免領導幹部因一時疏忽,犯了這樣那樣的錯誤,起到預警的作用。

再從生活圈、社交圈中引發的違紀違法案例來看,一方麵是由於他們放鬆對自己世界觀的改造,疏於自律所致。另一方麵,也是與組織上忽視了監督,特別是疏忽了對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有關。這些案例反過來說明,加強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進行經常性教育,積極防範,及時提醒,必要批評,正是對領導幹部最直接、最現實的關心和愛護。因此,要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引導,使他們正確理解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是組織上關心和愛護幹部的一種新舉措,目的是用製度保護幹部。

(3)加強法製宣傳

我國《民法通則》中沒有關於公民隱私權的內容,隻是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的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以口頭、書麵等形式宣傳他人的隱私,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組織部門考察幹部生活圈、社交圈,一般經過嚴格程序,了解的情況也都在內部掌握;至於幹部存在的性質嚴重、必須讓群眾知道的問題,對外公布也不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害。在世界各國的司法實踐中,對於政府官員等公眾人物,所給予保護的隱私權範圍都非常狹窄,違背公共道德、損害公眾利益、違反法律的行為,絕對不會被當作什麽隱私來保護。

何況,領導幹部不是一般的公民,黨和人民有權對他們的要求更高一點、更嚴一點。由此可見,必須加大法製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一種理解、接受和支持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進行考察工作的濃厚氛圍。

(4)注重成果公開

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加強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工作的宣傳報道。通過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成果展示,使幹部群眾放下包袱,全麵認識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是一項幹部考察工作的新舉措。通過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不足和疏漏進行研討,引導幹部群眾牢固樹立主人翁精神,想辦法、出點子,形成“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為進一步完善幹部考察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社會支持。

4.從完善相關製度入手,有力確保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順利開展

加強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進行考察,製度建設是基礎。沒有健全的製度,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就是一句空話。因此,要抓好製度建設,特別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運行機製。根據調查情況,我們認為,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三方麵工作。

(1)配套完善,健全領導幹部行為規範機製

一是盡快製訂出台《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行為規範》。要把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行為納入法製化軌道。明確規定領導幹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該怎樣,不該怎樣;做了不該做的,該怎麽處理及處理的輕重程度。

二是健全領導幹部述職製度。在領導幹部的述職報告中,要增加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內容,包括工作時間以外的個人愛好、生活習慣、社會交往、婚喪嫁娶、家庭經濟、住房用車以及對家屬、子女的要求等情況,要逐一做出詳細說明。

三是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家庭收入申報製度。推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和個人、家庭收入每半年報告一次,對到時不主動報告的,應及時發出《督查通知單》,要求被督查者在15天內補報,並書麵說明原因。對少報或弄虛作假的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同時要建立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備案製度、個人行蹤日誌製度;完善節假日車輛管理製度、談話誡勉製度、廉政建設責任製度等。

(2)獎懲結合,構建考察工作激勵約束機製

一要對考察對象實施獎懲。應重視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成果運用,弘揚先進,激勵後進。對思想政治堅定、生活作風正派,富有奉獻精神,經考評為優秀的領導幹部,要進行宣傳和獎勵。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出現問題的,要視情節輕重,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處理。

二要對考察主體實施獎懲。在明確考察主體責任的同時,要根據考察工作效果,實行獎勵。

三要對參與群眾實施獎懲。在考察中,對積極配合,提供有價值信息的幹部群眾,在注意保密的同時,應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3)整合協調,落實考察主體協同運作機製

一是健全與紀檢(檢察)部門的聯係製度。在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時,反映問題比較嚴重,經調查核實的,要交紀委部門立案審查;難以查證,或反映幹部一般問題、夠不上立案審查的,可由組織部門調查核實,並開展針對性的誡勉談話;對重要或涉及麵比較廣的案件,經黨委批準,組織部、紀檢(監察)部門應聯合調查,共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二是建立與宣傳部門和黨校的協調製度。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係,探索新形勢下,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與輿論監督相互聯動的方式方法,使之更加規範、有序和有效;強化黨校專項教育,是各級領導幹部堅定理想信念,把好“金錢關”、“權力關”、“美色關”,“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抵製各種**和風險的有效方法。

三是加強與人大、司法、審計和金融等部門的溝通。定期與人大、司法部門進行聯係,把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與法律監督和司法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結合家庭經濟、個人收支情況報告製度,協調審計、金融部門,開展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