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當好縣委副書記
縣的黨政機關在我國黨的組織和政權組織中,是啟上承下的一級十分重要的機構。
縣的黨組織的最高機關是縣委員會。根據黨的章程的規定,黨的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三年以上的黨齡。
縣委員會設書記一人,副書記若幹人,由縣黨員代表大會選出,並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縣委書記主管一個縣各項工作的全局。幾名副書記各負責一個或幾個方麵的工作。
幾名縣委副書記中,所處的位置和地位是不同的。
擔任縣長的縣委副書記,無疑他們中最重要的角色。一方麵,他是縣委書記的副手。另一方麵,他又縣政府的一把手。既當副手,又當一把手,如何處理好與縣委書記的關係,比較複雜。
其他縣委書記,有的主管政法工作,有的主管文教衛工作,有的主管經濟和招商引資工作,有的主管農村工作。
毫無疑義,縣委副書記應當有配角意識,副手意識。
如何當好縣委副書記,有多方麵的因素,既需要有政治理論水平,也需要有基層實踐工作的經驗,更要有處理和化解矛盾的藝術。
這裏重點談談縣委副書記如何與上級領導和縣委書記之間的關係。
縣委副職領導在縣委一把手下麵工作,在一個縣的境內,可謂“一人之下,眾人之上”,其“夾層”感覺十分明顯。
因此,如何對待縣委書記,如何配合正職工作,對縣委副職領導來說,是很見做人藝術和處事水平的。這種做人藝術和處事水平可以用七個字來概括,道是:“有所為有所不為。”
(一)有所不為定好位
“有所不為”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
1、不要成為正職的工具
大凡充當正職工具的中層副職,其特點是唯“正”是從。他們的公式是:“正職:正確”。由此出發,把“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提煉為“服從正職”,把“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推理為“正職領導,正職負責”,把“同中央保持一
致”換算為“同正職保持一致”,把“正職的頭腦”認同為“自己的頭腦”。他們的目的完全是個打算:今天保住副職,明天當上正職。
他們的行為是:正職幹好事他跟著幹好事,正職幹錯事他跟著幹錯事。他們的資本是:正職做對了我有一份功,正職做錯了我無大過。這種“工具型”的副職為數不少、且為不少正職所賞識。尤以在中下層班子中人數眾多。
2、不要成為正職的“喇叭”
那些善於吹喇叭、抬轎子的副職,其特點是給正職充當“喇叭”。如果正職做對了“一條縫”,那麽他們就會唱成“一個洞”;如果正職做錯了“一個洞”,那麽他們又會唱成“一條縫”,甚至唱成“天衣無縫”。
這樣的縣委副職領導,遺傳於封建朝廷的“佞臣”,大奸似忠,騙取正職的寵信,竊取重權和利祿,歸人之功為己功,推己之過為人過,置工作責任於腦後,以保全自己為坐標;兼備“狐假虎威’,與“為虎作倀”,害人而人不覺,危人而人不知。數量雖然不多,能量可卻不小,諸如“報喜不報憂”、“官出數字與數字出官”,以及“虎頭蛇尾’’等不正之風,八九不離十是由這樣的副職“分管”出來的。
3、不要成為正職的“代理”
代理者,取代正職也。這種類型的中層副職,自恃其能,又“朝中有人”,或明於逆“正”而行,或暗於與“正”抗爭,而“貪汙受賄,濫施收買,用人唯親,欺上壓下”則是他們常用的手段,近年來被新聞媒體曝光的一些腐敗分子中,就有相當一部分是這樣的副職。由於他們有‘‘實力”,別人不敢惹,所以對正職不是“泡”而是“玩”,很有些“令諸侯以挾天子”的味道。在有這種副職的縣委班子裏,書記的苦衷也是“一言難盡”的。
(二)有所為時不越位
所謂“有所為”也表現在很多方麵,但最有價值的則在於:幫助正職少犯錯誤或不犯大錯誤,幫助正職多作正確而有效的決策。
1、以言諫“正”
當發現或覺得第一把手要“犯規”並將會給他本人及其領導的事業帶來危害的時候,就得鄭重其事又講究方式地給他“提個醒”。
一次不聽,來個“再次”及至“再而三”。諫非萬能,“三諫”還不聽,隻好“讓水覆舟”。不過,你已盡了力,日後他會對你有所感懷。多些這樣的副職,就不會有那麽多的正職從“金字塔頂端”栽倒下來。
2、以行輔“正”
諧音一下,副職副職,就是“輔佐正職之職”。設副職,意在給正職添左右手,以便正職“左右逢源”。副職以行輔“正”,需得兼有參謀能力和操作能力。參謀能力集中地表現在幫助正職作出正確有效的決策,操作能力則突出地表現在把正職的正確有效決策執行得正確有效。果然如此,那就堪稱“得力助手”。張良輔佐劉邦奪得天下,孔明輔佐劉備實現“三國鼎立”,周恩來等輔佐毛澤東把舊中國變為新中國,都值得副職們認真學習和思考的。
3、以德化“正”
同“以言諫正”比較起來,“以德化正”的層次更高,也更難“為”。一旦做到了,也就更難能可貴。根據“春風拂楊柳”的自然規律與“德高能感人”的社會經驗,以德化“正”也並非是“蜀道之難”。重要的問題在於善“化”,其“善”有三:
一是“不令而化”,叫做“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
二是“明理而化”,叫做“與君二席話,勝讀十年書”;
三是“超常而化”,叫做“先讓你反感,後讓你反思”。孫悟空為了唐僧的安全,先給他“畫地為牢”,並一再“請”他不可“越權”。但他莫名其妙,所以經不住白骨精一變再變的“誘騙”而差點被吃掉。在節骨眼上,孫悟空不管三七二十一,來個“三打白骨精”。可唐僧卻以怨報德,不但濫念“緊箍咒”,而且立即“發文”將美猴王永遠開除“徒籍”。個中見得,運用“超常而化”是要冒風險的。不過,“好心還會有好報”——後來,唐僧不是深有悔悟,而豬八戒不是又去把孫悟空請了回來嗎。
不當為而為之,那是“越位”;當為而不為,則是“在其位不謀其政”。因此,應慎重“定位”,好自“為”之,以示“名副其實”。至於合格不合格,那就要相信唯物論:你合格,人家說你不合格,你也是合格;你不合格,人家說你合格,你還是不合格。“牢騷太盛防斷
腸,風物長宜放眼量”。吃了“副職”這碗飯,最好就是這麽辦,就是有所不為有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