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礦長在采礦業企業的領導副手。這類企業技術要求,工作條件艱苦而且危險。因此,當好一名副礦長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個采礦企業,一般設礦長一人,副礦長一至三人。其中有管生產的副礦長,有管技術的副礦長,有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

當好一個副礦長,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麵:

1、管理到位。對企業的管理、企業規章製度的執行,都必須嚴格。

2、業務素質好,技術過關過硬,能解決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3、能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4、不能使用國家禁用的產品。

據報道,陝西橫山一煤礦為了蠅頭小利,竟非法使用黑火藥采礦。榆林市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後,迅速查處了這起煤礦非法購買、儲存、使用爆炸物品案,負有主要責任的副礦長、技術員被刑事拘留。

5、注意安全生產,避免安全事故。

據新華社報道,甘肅蘭州金城旅遊服務(集團)小南溝煤礦該煤礦未達到國家製定的“小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多次下達監察指令,要求停產整頓,該礦拒不執行,擅自生產,造成事故。事故發生後,礦方因風井全部堵塞等原因放棄搶救,分別給每個遇難者家屬3.3萬元至5.6萬元不等的賠償金,並簽訂了賠償協議,礦方采取拆除主扇、銷毀瓦斯檢測記錄、班前記錄等惡劣手段破壞現場。隨後,公安部門對參與私下處理遇難者後事的張根和生產副礦長田永鋒被刑事拘留,另一名副礦長投案自首。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隱瞞不報,性質惡劣的責任事故。

6、發生事故後立即處理,並上報有關部門。切勿私自了事。

另據報道,2004年6月3日早8時許,鴻達煤礦井下發生瓦斯燃燒事故時,正在交接班的兩班礦工共56人,當場窒息死亡11人,送醫院醫治無效死亡1人。事發後,煤礦礦主馬學林、馬登峰等人,經過密謀後決定自行組織搶救,不向任何單位和部門報告事故,礦長馬登峰吩咐人立即將屍體轉移到外地火化,對外宣稱死亡1人。湖北籍工頭餘家誠和兩名副礦長隨後與遇難礦工家屬協商善後事宜,給每個死者的家屬賠償8萬多元,要求他們不要亂說,過段時間沒事後再酌加,並立即遣返礦工回湖北原籍。據邯鄲縣公安局介紹,公安機關目前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將馬登峰、馬學林等3名煤礦負責人依法拘留,另有數名相關責任人被依法監控。同時,有關部門正在對該礦副礦長張玉良和工頭餘家誠全力追捕。邯鄲市有關領導表示,將重點圍繞這次事故中究竟傷亡多少人,是否違規生產,是誰在瞞報事故真相,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有沒有參與瞞報等問題,逐一追查,不論涉及誰,都將依法對涉案人員立即全部控製和審查,並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