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說得好:“緊攥著拳頭裏麵什麽也沒有,張開雙手你才能擁有全世界。”管理企業也是如此,當你緊攥著權力不肯放手時,你不是權力的擁有者,而是權力的奴隸。權力不是用來控製人的,而是用來督促人的,隻有把權力授予下屬,讓下屬有空間施展自己的能力,你才能在掌控者的位置上如魚得水。

管頭管腳,但不要從頭管到腳

權力是管理者依仗的最大資本,有了權力之後,管理者才能實施有效的管理。但不少管理者把權力當作監控他人,顯示個人權威的工具。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從戰略目標的製定,到戰略目標執行的各個環節,什麽事情都要過問。在這種嚴格控製中,最忙最累的人是管理者,最反感最失望的是員工,而且企業發展的局麵遲遲無法打開。

作為管理者,該管的事情一定要管,而且要管好,比如,戰略的製定、任務的下達,但是不該管的堅決不能管,你管多了,員工就會厭煩,因為他們感受不到信任和自由。關於這一點,有一個非常貼切的案例:

有一次,通用電氣公司組織高層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別開生麵的培訓遊戲。遊戲的前一天,傑克·韋爾奇給每個參加者發了一頂耐克帽子和一雙耐克鞋。然後問大家:“大家知道為什麽我要給你們發帽子和鞋子嗎?”大家說:“因為明天有登山活動。”

韋爾奇又問大家:“假如我還給你們發衣服乃至內衣褲,你們會有什麽感覺呢?”大家不約而同地搖頭,說:“不要,不要!感覺怪怪的,好不舒服。”

韋爾奇說:“對了!你們不要,我也不該給。”

管理的奧妙就在於“管頭管腳”,但千萬不要從頭管到腳,這樣才能使管理變得簡單有效。但是,很多管理者有一個通病,他們習慣於相信自己,不放心別人,經常不禮貌地幹預別人的工作。這個通病形成了一個怪圈:管理者喜歡從頭管到腳,越管越變得事必躬親,獨斷專行,疑神疑鬼。這也讓部屬們越來越束手束腳,感覺不舒服,並漸漸失去寶貴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時間長了,企業就會得弱智病。

管理者應該明確從頭管到腳,有多麽大的危害:

首先,你過多的指點會讓員工無所適從,太多的細節會掩蓋真正的工作重點。

其次,員工永遠也學不會獨立做事,因為你把一切經驗都告訴給他,他就會按照你的方式去做事,而不是自己探索、創新,一旦遇到挫折,他就會想到你,而不會自己去獨立解決。

再次,員工沒有自由。當你從頭管到腳時,員工就失去了工作的自由,他們的思路、工作方式等都會被束縛,導致主動性發揮不出來,這個時候團隊的力量就變成了你一個人的力量。縱然你有三頭六臂,也擋不住四麵八方的攻擊。

最後,使管理者的工作量劇增。如果你從頭管到腳,無形中你的工作量就會大增,本來屬於你的工作時間,會白白浪費在員工身上,該你做的工作你卻無法順利進行。

認識到從頭管到腳的危害之後,管理者不妨用“管頭”和“管腳”的管理方式來代替從頭管到腳的管理方式。為此要注意下麵兩點:

(1)解決“做什麽”和“誰來做”這兩個問題

要想管好“頭”,就要重點解決兩個問題:“做什麽”和“誰來做”。“做什麽”是戰略,是目標,誰來做是授權,也就是說管理者清晰地描繪企業的未來,製定戰略路線和具體目標,然後將具體的目標分配給合適的員工去完成。

身為管理者,要做的是給員工創造一個寬鬆、信任並能獲得強有力支持的工作環境。與此同時,將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職位上,將具體的工作交給合適的人去做,這樣員工的潛能自然會迸發出來。

(2)讓工作結果成為衡量成敗的唯一標準

要想管好“腳”,就要堅持以工作結果論英雄。舉個例子,在越野比賽中,隻要規定起點和終點,以及比賽的路徑,每個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衝擊冠軍。至於誰快誰慢,為什麽快,為什麽慢,越野比賽的舉辦方根本不用去管。

同樣的道理,在企業管理中,管理者也可以這樣做。比如,有些高科技公司采取彈性工作時間,不規定員工幾點上班,幾點下班,上午幹什麽,下午幹什麽,對於特定的任務,管理者隻給員工一個完成的期限,具體怎麽完成由員工自行安排。最終,以結果來衡量員工的工作業績。這樣能給員工足夠的空間,員工也會回報公司更多的努力,從而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權力下放,給下屬以施展的空間

在企業中,領導者不可能事事親力親為,畢竟一個人的時間、精力、知識和能力是有限的。如果領導者想讓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就要善於下放權力,給下屬施展才華的空間,激發出員工無限的潛力。

沃爾瑪創始人沃爾頓說過:“一名優秀的經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懂得授權和放權。”他認為在管理中,領導者必須分清哪些是戰略性的工作,哪些是戰術性的工作,哪些工作應該自己做,哪些工作應該讓下屬去完成。這樣才能滿足員工自我成長、獲得成就的心理需求,同時為企業的發展增添動力。

不把事情做滿,而是留下一個缺口,讓下屬去完成任務。這樣至少有兩點好處:第一,權力下放給下屬,下屬有了展現個人能力的機會;第二,在下屬的付出下事情圓滿完成,他們會收獲一種成就感。如果這個時候領導者足夠有智慧,抓住機會表揚下屬,把功勞歸於下屬,對下屬無疑是一種很好的激勵。

如果領導者總是把事情做滿、做好,把什麽事情都包攬了,這樣的領導者充其量是一個將才,而非帥才。那些懂得將權力下放給員工,自己穩當坐鎮、運籌帷幄、指點江山的領導者,才是真正的帥才,才是傑出的領袖。這樣的領導者才能引爆員工的無限潛能,帶企業實現飛躍性的發展。

詹森維爾公司創立於1985年,是一家典型的美國式家族企業,創業之初資金有限,規模很小,但是發展速度卻相當驚人。那麽,詹森維爾公司發展的秘訣是什麽呢?其實,就在於公司實行了權力下放的政策。

舉個例子,通常來說公司的財務預算都由財務主管、財務人員來製定,但是詹森維爾公司卻把製訂預算的任務交給現場的工作人員。由於現場工作人員對實際情況更為了解,因此,他們的預算計劃最切合實際。而且一段時間後,現場的工作人員學會了預算,財務人員隻負責把關就行了。這樣既大大提高了財務人員的工作效率,又充分調動了現場員工的工作熱情。就這樣,在自行製訂的預算指導下,當生產線上需要增添新設備時,他們會寫一份報告並附上一份自己完成的現金流的分析文件,向財務主管證明添置設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自從實行權力下放以來,詹森維爾公司的經營形勢一片大好,公司每年的銷售額都保持15%的增長速度。這遠遠超出了公司創始人創辦公司時的預期,後來公司的創始人塞塔爾深有體會地說:“如果不是權力下放,公司不會有今天的成績。一把抓的控製方式是一種錯誤做法,最好的控製來自人們的自製。”

哈佛商學院教授邁克爾·波特曾表示:“領導者唯有授權,才能讓自己和團隊獲得提升。”當你意識到下屬有能力完成某項工作時,就應該賦予他們充分的自由和權力,而不是牽製他們的行動。這樣才能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及創造性,下屬也才有機會大展身手,而不會因空間狹小、領導的不支持不信任而束手束腳。

事實上,下放權力可以使員工從被動的執行者變成具有判斷、創新能力的人才,這樣可以激發他們的潛能,使他們發揮高效的執行力。所以說,下放權力不僅是權力的賦予,也是讓員工不斷學習和成長的必要途徑。再者,下放權力可以表達對下屬的信任,可以使下屬感到領導對他們的尊重和重視,有助於建立相互信賴的上下級關係。

有一年,李嘉誠去汕頭大學出席學校的董事會,汽車行駛在途中他突然接到公司一位經理的電話,說有一筆10億的生意等著李嘉誠簽字。李嘉誠說:“我不簽字,你自己看著辦吧,能做就做,不能做就算了。”說完就把電話掛斷了。

這個經理當時愣住了,他以為聽錯了,於是再次打電話給李嘉誠確認,這才得知原來沒有聽錯。李嘉誠這種充分下放權力的做法,讓員工感受到無比的信任,他們對李嘉誠十分敬佩。因此,員工們一個個幹勁十足,充分施展自己的能力為企業謀發展。

管理界的權威人物史蒂芬·柯維說過這樣一句話:“有效授權也許是唯一且最有力的杠杆。”李嘉誠對這句話十分推崇,他認為這句話道出了管理的精髓,並將其奉為管理的寶典。在幾十年的經商生涯中,正是因為李嘉誠懂得下放權力,給屬下發揮的空間,激發他們的鬥誌和**,他才能將龐大的企業集團管理得井然有序,他才能把更多的時間花在思考企業發展方向上。

美國環美家具跨國集團的總裁莫若愚老先生也是如此,他在近40年來的經商生涯中,沒有親手簽過一張支票,因為他推崇充分授權。他曾經幽默地說:“具體的事情,如果我做錯了,連罵都沒得罵,而讓別人去做,我還可以保持罵的權力。”由此可見,下放權力是領導者管理好企業、激發員工潛能力、推動企業發展的不二法門。

把握原則,讓交辦的工作有章可循

在管理中,有一種情況十分常見:你把下屬找來,交給他一項任務。交代之後,你忙其他的事情。接到任務之後,下屬認為你交代的工作不那麽著急,於是把你的工作放在一邊,忙他手頭著急的工作。一個星期過去了,你突然想到交代給下屬的事情,於是問下屬要結果,但下屬卻說:“我還沒做好呢!”你火冒三丈,批評下屬做事沒效率,下屬委屈地說:“你又沒說多久完成任務,我怎麽知道你什麽時候要結果。”頓時你啞口無言……

你碰到過類似的事情嗎?在交辦工作時,你會對下屬說什麽呢?為什麽有些領導者交辦工作給下屬,下屬三五分鍾就能完成,而有些領導者交辦工作給下屬,下屬拖一個星期甚至半個月?其實,交辦工作是有學問的、需要講原則的。

一般來說,交辦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原則:

(1)具體原則

所謂具體原則,是指你在交辦工作給下屬時,要清楚地告訴下屬具體要做什麽事情。千萬不要泛泛地交代,讓下屬摸不著頭腦,不知道你想讓他做什麽。

具體原則還包括,這項工作多久完成,達到怎樣的效果。很多領導者隻是把工作交給下屬,卻不說明具體什麽時間完成,導致下屬認為:領導交辦的這件事不著急,我先放一放。這樣一來,下屬就可能拖著不執行,等你需要結果時,得到的卻是失望。要想改變這種狀況,你要做的就是,向下屬講明時間:“這件事交給你去辦,明天上班之前給我結果。”這樣一來,下屬還敢拖著不執行嗎?

(2)適當原則

所謂適當原則,指的是交辦給下屬的工作量、工作難度要適當,工作量太小、難度太小,無法激發下屬的積極性,不利於下屬盡職盡責地完成;工作量太大、難度太小,超出了下屬勝任的範圍,下屬就無法取得令你滿意的結果。因此,在交辦工作時,你要考慮到下屬的工作能力、忙碌程度等因素,交辦給下屬適當的工作任務。

(3)信任原則

在交辦工作時,對下屬表達信任是很有必要的。千萬不要一邊對下屬說:“這件事拜托給你了,一定要做好。”一邊卻對下屬說:“做不好也沒關係。”當然,信任原則還指在下屬執行的過程中,管理者不應該隨意幹預下屬。所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旦你把某項工作交辦給下屬,就要信任他,如果你不信任他,最好不要把工作交給他。

有些領導者為了表達對下屬的信任,在交辦工作時這樣說:“這項工作就全拜托你了,一切都由你做主,不必向我請示……”表麵上看,這是領導者對下屬的充分信任,但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為一切都由下屬做主,而且不必向你請示,很容易導致下屬執行偏離你的預想,導致執行出現偏差。當然,工作交辦下去之後,也不能大事小事都幹預,大事過問一下,小事讓下屬做主,這才是明智之舉。

(4)匯報原則

所謂匯報原則,指的是下屬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有必要適當地向領導匯報任務的階段性進展情況。當然,這通常指的是係統性、較大的工作任務。如果是一些具體性的小事,下屬沒必要向領導匯報,直接給領導工作結果就行了。

很多領導者把任務交給下屬後,就任由下屬去“折騰”,而不要求下屬匯報。等到出了問題,他們要麽衝著下屬發火,要麽捶胸頓足暗自懊惱。

某公司實施一項投資計劃,董事長把財務預算的任務交給財務總監並讓他負責這項投資計劃。過了一段時間後,董事長得知財務總監預算的投資數額嚴重超出他的期望,而且這項計劃已經半路夭折了,他找到財務總監,對其吼道:“為什麽你沒有向我匯報財務預算的情況?為什麽我不知道這項計劃的進展情況?為什麽把我蒙在鼓裏?”

你不要求下屬匯報,你不主動和下屬針對交辦的工作進展進行溝通,下屬就可能在執行中出現問題。所以,不要等到出了問題,才痛斥下屬的不匯報,而要在交辦工作的一開始,就明確告訴下屬:“及時向我匯報情況,最好兩天一個匯報。”值得注意的是,在傾聽下屬的匯報時,要避免下屬報喜不報憂,怎樣避免呢?那就是下一原則要講到的。

(5)監督原則

依靠下屬的匯報來了解交辦的工作的進展,這是領導者被動監督下屬的表現,高明的管理者不隻是被動監督下屬,他們往往會主動去了解下屬的工作進展。他們從來不會把工作交辦給下屬之後,就做起“甩手掌櫃”。不管他們對下屬多麽信任,在一些關鍵問題上,他們一定會親自過問。這種把關和監督是非常重要的。IBM前總裁郭士納說過:“員工不會做你希望的,隻會做你監督和檢查的。”這句話道出了監督的必要性——檢查和監督是促使下屬工作落實到位的關鍵一環。

(6)帶責原則

帶責原則是指交辦給下屬一項任務,同時讓下屬對這項任務負責,也叫授權授責。若能明確地將權與責同時授予下屬,不僅可以促使下屬盡職盡責地對待工作,還可以避免濫用權力的情況發生。在交辦工作時,領導者應該向下屬交代清楚權限範圍,這樣便於下屬正確行使職權,更好地完成任務。

總之,如果你想讓交辦的工作有章可循地推行下去,讓下屬堅決徹底地貫徹執行,你就有必要在交辦工作時把握以上的6條原則。

科學分配任務,把正確的事情交給正確的人

在我們身邊,經常會看到這樣的管理者:他們整天到晚忙忙碌碌,時間一天天過去,卻沒忙出頭緒,沒有忙出成效。該解決的問題沒有解決,團隊的各項工作都卡在他們手裏,而員工卻閑著沒事做。聰明的下屬想幫忙,他們卻不領情,認為下屬瞎操心。當被人說他們工作方法不對時,他們卻振振有詞:“做事要慢慢來!”

遇到這樣的管理者,不知道是企業的悲哀,還是員工的悲哀。管理者應該是通過分配任務、指揮別人來做事的人,而不是具體完成工作的人。對一個管理者來說,忙不是他的功勞,忙不是他做不好工作的理由。定計劃、分任務、跟蹤檢查,促成團隊目標達成,這才是管理者的本職工作。

不可否認,不少管理者是拙劣的任務分配者。雖然他們也分配工作,但對工作的情況、對下屬的優勢不完全了解,經常把工作分配給不適當的人去做,結果當然無法取得好的執行效果。等到出了問題之後,他們往往卷起袖子,親自去做。這樣一來,既浪費了時間,又浪費了人力物力,而且還會打擊下屬的積極性。那麽,怎樣分配任務最好呢?要注意什麽呢?下麵我們就來介紹一下分配任務的幾大要點:

要點1:選定工作

在分配工作之前,要認真考慮:什麽樣的工作需要委派給下屬去做?這些工作有什麽特點,難度怎麽樣?如果沒有搞清楚這些問題,不要輕易委派工作。

關於這一點,需要注意的是:有一種叫做“熱土豆”式的工作是不能輕易委派出去的。什麽叫“熱土豆”式工作呢?它指的是重要且緊急的工作,這類工作要求管理者馬上去處理。另外,非常保密的工作也不適合委派給下屬。

要點2:選定能夠勝任的人

原則上講,你可以把任何一項工作,交給任何人去做。但是在企業管理中,我們追求的是管理效率,員工追求的也是執行效果。因此,你應該選定能夠勝任工作的人,這才叫把工作交給正確的人。這樣往往能取得較好的執行效果,下屬在出色完成任務之後,也能獲得成就感。

要想快速地選定能夠勝任某項工作的人,就要求你平時多花時間去了解下屬的能力。比如,你可以要求下屬通過書麵形式,把自己的優勢、喜歡做什麽工作都寫下來,以便你去了解他們。當然,你也可以經常和下屬溝通,多觀察下屬,這樣也便於你了解下屬的能力。

舉個例子,你可能知道某個下屬打字速度很快,完成同樣一份材料的錄入,他的速度遠遠快於他人,而且出錯率很低。這樣一來,當你有一些材料需要急用時,你可以把錄入的工作交給這個員工。反之,如果你不知道誰打字快,隨便把這項工作交給一個下屬,而他恰好不擅長錄入,那麽不僅耽誤了時間,還會影響你的正常工作。

要點3:委派工作的時間

同樣是一項工作,什麽時候委派給下屬最合適呢?很多管理者不注意這一點,往往喜歡在上午委派工作,結果,員工原本可以按部就班進行的工作,完全被打亂,還會損害員工執行任務的積極性。為什麽會這樣呢?

因為一般來說,員工往往會在早上上班時,就想好了一天要做的事情,他們帶著計劃來到辦公室。一上班,還沒做幾分鍾,就接到了新任務。這個時候,他被迫改變原定的日程安排,工作的優先順序也要調整。他們的內心會產生一種莫名其妙的煩躁,這會影響員工執行的積極性。

那麽,應該在什麽時候委派工作呢?除非緊急性的工作,管理者應該在每天下午或快下班時委派工作,讓員工第二天來處理這些工作。如此一來,第二天員工就可以全身心地處理你委派給他的工作。

要點4:委派工作的方式

怎樣委派工作也是要注意的。有些管理者喜歡通過第三者傳達委派的任務,而不是當麵向員工交代,這樣一來,經過一道中轉,有可能發生信息傳遞誤差,導致執行者錯誤理解領導者的意圖。而且這種委派工作,會讓被委派者覺得領導者不重視自己,容易影響他的積極性。因此,管理者最好麵對麵地委派工作,這樣下屬有什麽疑問,可以當場提出來,便於溝通和交涉。當然,留便條、寫郵件委派工作,也是不錯的方法,但不會給下屬深刻的印象。

要點5:委派時要做的事

在委派工作時,你不妨告訴下屬:你為什麽要把這項工作交給他,向他指出他有某項特殊的才能,適合完成這項工作,這樣可以表達你對他的信任和賞識,有利於激發他的積極性。同時,你應該讓下屬知道,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完成這項任務,對公司的直接影響,讓他意識到肩負的責任。

在委派工作時,你有必要解釋一下工作的性質和目標,向下屬交代一些相關的信息,告訴下屬:這項工作要做到什麽效果,什麽時間完成,在這個過程中向誰匯報工作進程等等。

最後,一定要記得用肯定的語氣對下屬說:“我確信你能做好這項工作。”這句話對下屬將會產生很大的激勵作用。

把工作量逐一分解,讓員工的工作清晰而有效

有人曾做過這樣一個實驗:

將一群人分成三組,讓他們分別向20公裏之外的村莊前進,看哪一組最先到達。第一組人員,對村莊的名字、路程長短一無所知,他們隻是跟著領隊往前走;第二組人員,知道路程,但路邊沒有裏程碑,沒有路標,他們隻能憑借經驗估計自己走了多遠,還有多遠才能到達;第三組人員知道路程的距離,還知道每隔一個電線杆,就是100米,他們可以參照電線杆來判斷已經走了多遠,還有多遠才能到達。

結果是怎樣呢?

結果第一組人走了四五公裏,就開始叫苦連天,有人抱怨,有人想退出,又走了四五公裏,很多人都不願意走了;第二組人員走了一半路程,就失去了耐心。當聽到有人說,還有一半的路程時,他們打起精神繼續往前走;第三組人員知道詳細的目標,每走一百米,都知道離終點近了一百米,結果他們一鼓作氣,走到了終點。

這個實驗告訴我們,目標對人的行動有著指導性和激勵性,而且具體的目標比籠統的目標更有意義。因為籠統的目標讓人茫然,讓人無法參照,無從得知自己離成功還有多遠;而具體的目標可以讓人清楚地知道自己將目標完成到何種程度了。這就告訴企業管理者,一定要給員工清晰的目標,以此激勵員工前進。

在企業中,管理者是團隊的領頭羊,主要任務是統一全體成員的意見和行動,並為大家確立目標,提供行動的方向。如果管理者善於製定明確的目標,並把大目標分解為多個小目標,讓每個員工都負責完成相應的目標,那麽,每個員工都能在目標的激勵下,迸發出強烈的工作熱情,最終實現團隊的大目標。

很多時候,員工之所以感到茫然,感到沒有奔頭,其實往往是因為沒有方向感和目標感。因此,必須給員工方向感和目標感。那就是把團隊的大目標告訴員工,讓員工了解團隊將要幹什麽;怎樣才能給員工目標感呢?那就是把團隊的大目標分解為多個小目標,讓每個員工都負責相應的目標,讓他們知道該做什麽。如果你能做到這一點,那麽員工就不會輕易迷茫了。

鬆下幸之助有一條重要的經營策略,那就是不斷提出新的發展目標,讓員工有目標感,他經常找員工暢談對未來的設想,並由此製定具體的目標。1955年,他宣布了自己第一個五年計劃:計劃用五年的時間,把鬆下電器公司從一個效益為220億日元的公司,發展成一個效益為800億日元的公司。

與此同時,他將這個大目標分解到每一年,即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全體成員每一年要達成怎樣的目標。之後,再把每一年的目標落實到每個員工身上,讓每個員工肩負起自己的責任。他還承諾,如果能實現這個目標,那麽大家將享受到與西方發達國家相同的薪資待遇。

五年之後,鬆下先生的五年計劃實現了,他對員工的薪資承諾也兌現了。從此,員工士氣大振,大家與鬆下先生一起,築起了鬆下電器的王國。

在企業管理中,管理者的職責就是確定目標、劃分目標、分派任務,與其讓一幫員工完成一個宏大的目標,不如把宏大的目標分解開,讓每個員工負責一個目標。分解大目標的意義就是在告訴員工:“你完全有能力完成這個目標。”“勝任”是對員工最好的激勵,或者說激勵的本質在於讓員工感到自己能夠勝任。這才是完美的激勵,這樣的管理者才是高明的激勵大師。

阿裏巴巴公司的創始人馬雲曾經說過:“不要讓你的員工為你幹活,而讓我們的員工為我們的目標幹活,共同努力,團結在一個共同的目標下麵,要比團結在你一個企業家底下容易得多。所以,首先要說服大家認同共同的理想,而不是讓大家來為你幹活。”很顯然,鬆下幸之助就是這麽做的。

根據下屬的特長進行授權

對NBA有一定了解的人,想必對公牛隊的“大蟲”丹尼斯·羅德曼不會陌生。羅德曼是一名怎樣的球員呢?此人滿頭紅發,經常穿奇裝異服,很多人看他不順眼,但是在教練眼裏,他卻是一個有著無人能比的天賦的防守型球員。

羅德曼加盟到公牛隊的第一天,教練就鄭重地告訴他:“在這裏,你唯一要做的隻有一件事情。”羅德曼問教練:“什麽事?”教練說:“你每一場比賽,必須搶下15個籃板球。隻要你能抓下15個籃板球就可以了,至於你能得幾分,哪怕得零分,都沒有關係。但你要記住,抓籃板才是你最應該做的事情。”就這樣,羅德曼在公牛隊的體係中,鍛煉成著名的“籃板王”。

為什麽教練把抓籃板球任務交給羅德曼呢?因為他了解羅德曼,知道他有抓籃板球方麵的天賦和特長。我們都知道,當籃球裝上籃筐再彈回來時,很多個子高的球員一伸手就能抓到籃板。但羅德曼的身高並不突出,他是怎樣搶籃板的呢?

原來,當籃球彈起來時,他通常跳起來用手挑一下籃球,然後再跳起來把球抓住。通常來說,人隻有在膝蓋彎曲的時候才能跳起來,但羅德曼居然能夠在不彎曲膝蓋的情況下連續起跳。因此,當球第二次下落時,個子高的球員正在屈膝準備起跳,但他已經“噌”地跳起來,把籃球抓在手裏了。

當年的公牛隊不缺少得分手,因為喬丹就是最偉大的得分手。因此,在防守方麵羅德曼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搶籃板是羅德曼的特長,是他的優勢,是他了不起的地方,而英明的教練將這項任務交給他,可以說是讓對的人做對的事。所以,公牛隊當年才能締造3連冠。

其實,領導一個團隊、管理一個企業,和帶領一個球隊的道理一樣,領導者就像球隊的教練,一定要學會正確地用人,把相應的工作授予給對的人。如果你能把每一個員工都安排在正確的位置上,讓每個員工做他擅長的事情,那麽每一個員工都能發揮出最大的價值,團隊的戰鬥力就會無比強大。

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特長,領導者不能求全責備,而應該根據他們的特長進行授權。這樣,他們才能做自己擅長的事情,更好地發揮自己的能力。那麽,怎樣才能發現人才的特長呢?這就需要領導者實現對人才的相關信息進行了解,比如,了解他們的教育知識背景、興趣愛好、專業特長、工作經曆等。隻有用心地去了解,才能發現人才的閃光點,才能避免授權給錯誤的人。

1981年底,已經成為PC機操作係統領域“霸主”的微軟公司決定進軍應用軟件領域。當時比爾·蓋茨雄心勃勃,堅定地認為微軟公司不僅能開發軟件,還能成為具有零售營銷能力的公司。他的想法非常好,但卻在行動中碰到了難題。因為雖然微軟公司有很多軟件設計方麵的人才,可是在市場營銷方麵卻人才匱乏,這直接導致微軟遲遲無法進入零售市場。

這個時候,比爾·蓋茨意識到必須找到營銷方麵的高手來幫忙,經過四處打聽,最終他將目光鎖定到羅蘭德·漢森身上,此人是“肥皂大王”尼多格拉公司的營銷副總裁。因為漢森具有豐富的市場營銷知識和經驗,於是他把漢森引入微軟。

當時微軟的高層主管對蓋茨的做法很不放心,因為漢森雖然是營銷專家,但是對軟件一竅不通。而蓋茨認為,漢森雖然不懂軟件,但是在公司廣告、公關、產品服務,以及產品的宣傳與推銷方麵,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漢森進入微軟之後,在營銷方麵得到了蓋茨的大力授權,他也因此給那些隻懂得軟件、不懂市場的微軟精英們上了一堂統一商標的課。在漢森的強烈建議下,微軟公司所有的產品都要以“微軟”為商標出現,不論是哪種類型的產品,都要打出微軟的品牌。不久,微軟在美國、歐洲乃至全世界被世人熟知,微軟的產品也迅速被人接受,其市場占有率也迅速得以提升。

員工擅長做什麽事情,你就把他擅長的工作方麵的權力授予他,讓他自主地完成相關的任務。這種做法是管理者在授權時必須重視的問題。

授權給有相關特長的員工,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來看,也是授權給相關的專業性人員。比爾·蓋茨之所以把營銷方麵的權力授權給漢森,是因為漢森是一位營銷專家。同樣的道理,在你的企業和團隊中,也有一些人才是某方麵的專才,如果你能發現他們的專業優勢,並大膽地授權給他們,他們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效益。

授權收權,要做到收放自如

授權不是最終的目的,而是實現企業發展目標的一種手段。老板通過授權,可以充分調動被授權者的積極性,借助大家的力量,使大家團結在一起,各司其職,把公司的事務做好。而不是把企業的權力分封給各個部門,然後老板當甩手掌櫃。因此,在授權之後,老板還要學會收權,沒有收權同樣是行不通的。

老板必須對自己有準確的角色定位,隻有自己才是企業的真正負責人、長期的負責人。不論屬下的管理者多麽聰明,多麽負責盡職,多麽忠誠可靠,都無法完全取代你在企業中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因此,如果老板授權下屬,下屬執行不到位,甚至把工作搞得一團糟,這個時候老板就有必要對權力進行調整,收回授予的權力或另選授權對象。

1989年4月,宏碁公司總裁施振榮任命劉英武為宏碁執行總裁。劉英武是何許人也?他是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計算專業的博士,曾在IBM公司軟件開發實驗室電腦部擔任主管長達20年之久,在美國電腦界非常有聲望。施振榮非常器重他,聲稱他是宏碁全球擴張的“秘密武器”,並把經營決策權毫無保留地交給他。結果怎麽樣呢?

劉英武上任之後,向宏碁灌輸了他從IBM帶來的“中央集權”的企業文化。他頻繁地召開馬拉鬆式的會議,而且對下屬的建議基本不聽,下屬必須無條件服從。宏碁的一位經理回憶道:“強迫大家同意總裁的觀點與以前宏碁的風格大相徑庭,施振榮從不會強迫你做任何事,除非你同意或願意去做,所以很多人便離開了公司。”

之後,劉英武又做了一係列收購的決策,但基本上以失敗告終。他從外部聘來了9個高級管理人員,為此公司損失巨大,人心浮動。這一切都被施振榮的妻子葉紫華看在眼裏,為此她向施振榮抱怨,說他不看事實與真相。

漸漸地,施振榮意識到自己對劉英武的過度授權是一個錯誤。他說道:“我認為IBM是世界上管理最好的電腦公司,劉英武理所當然比我更有能力和經驗。但他不是企業家,我對他授權太多了,太早了。”1992年,施振榮開始重掌帥旗,他決定按自己的方式塑造宏碁,而不是仿效IBM公司。

在這個案例中,施振榮雖然在授權之後收權了,但是由於收權不及時,導致企業損失嚴重。這種現象值得每個管理者尤其是企業老板深思。

也許很多老板懂得授權,也懂得收權,但真正能做到“授收自如”的老板卻不多,在這方麵,劉邦可以稱得上是“大師”。

韓信被蕭何稱之為“國士無雙”的人才,但劉邦敢於放權給他,又能做到在恰當的時候把權力收回來,可謂收放自如。

當年劉邦拜韓信為大將軍,並將兵權交給韓信,從此韓信手中經常握有數萬軍隊,而且他所統帥的軍隊長期遠離大本營。到滅楚前夕,韓信的兵力達到了空前的規模,其勢力足以和劉邦、項羽相抗衡。如果這個時候韓信背叛,那麽劉邦將前功盡棄。盡管劉邦對韓信有所顧忌,一直覺得他是心中的一塊石頭。但他依然大膽放權。

當然,劉邦不是吃素的,他在放權給韓信的同時,心中經常盤算著如何有效地控製韓信,以免韓信背叛自己。為此,他使用的最有效的一招就是每次韓信完成軍事任務時,劉邦就收回韓信的軍權。而且伴隨著收權,劉邦經常會獎勵韓信,封他爵位和錢財。這樣一來,很好地安撫了韓信。

劉邦在韓信身上之所以能做到權力收放自如,總結下來有三個原因:

第一,劉邦總是在最恰當的時機收權,容易被人理解為是形勢所需,減弱了韓信的反感。

第二,韓信被拜為大將軍、丞相,甚至被封王,爵位步步高升,他感到心裏踏實。

第三,劉邦對韓信的日常生活頗為關照,使韓信感到了受器重。相比之下,項羽聽信讒言,一氣之下收回範增的兵權,引起範增的極大的反感,最後範增徹底對項羽失望了。

俗話說:“水滿則溢,月滿則虧。”授權與收權是一對矛盾的統一體,總是此消彼長。在企業管理實踐當中,隨著企業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實際情況也會有所變化,因此,授權還是收權,應該結合實際情況,根據具體需要來授權和收權。

那麽,哪些權力該授,哪些權力該收,這個問題不好一概而論,而要求管理者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來決定。一般來說,涉及到企業命脈的權力不能授,比如戰略決策、財務決策等應由老板掌控,而一些帶有方法性的、具體事務的執行權限,完全可以授予給員工,以充分發揮他們的能力。

在授權之後,如果發現出了問題,管理者應該立即對授權事件進行檢討,思考問題出在哪裏,找出症結。如果發現被授權者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工作,應立即收回權力,然後選擇更適合的對象進行再次授權。如果被授權者圓滿完成了工作,應予以肯定和獎勵,然後順理成章地收回權力。要做到一事一授權,一事一收權,授權起始於任務的開始,收權起始於任務的完結。

授權之後不忘檢查,監控並不代表不信任

說到“授權”,給人的感覺是放棄控製,放任不管,讓被授權者全權負責。其實並不是這樣,授權不代表放任不管,授權離不開事後檢查和監督。日本“經營之神”鬆下幸之助認為,領導者在管理中,必須遵循授權加控製的原則。如果不授權隻控製,那麽局麵將會變成一潭死水;如果授權之後不加控製,後果將會是四分五裂。關於這一點,有一個特別典型的案例,對很多小老板都有啟發。

有位先生在2001年創辦了一家企業,在十餘年間,公司從原來的一家變成了8家,經營規模越來越大。在這個過程中,他已經變得越來越力不從心,因為他的個人精力有限,無法管理8家企業。為了讓自己從日常管理中解脫出來,做更多的事情,比如,他想開更多的分店,於是他讓自己的親戚加入自己的企業。他讓自己的哥哥管一家分店,讓自己的嫂嫂管一家分店,讓自己的妹妹管一家分店,讓自己的表哥管一家分店……

開始的時候,他手把手地培訓這些親戚,等他們上手之後,他就開始完全放權,讓他們全權負責店麵的經營管理。在這期間,他從來不過問分店的事情,也不要求親戚們向自己匯報工作,更沒有走下去檢查工作。因為他覺得都是自己人,沒必要去檢查,相信他們會用心做好工作。

然而,3年時間過去了,大家產生了不少矛盾與誤解,親戚們紛紛離開公司,自立門戶,而且把分店的重要員工也帶走了。一時間,各分店一下子垮掉了。麵對這種情況,他不得不重新沉下去做管理。一邊忙著進貨,一邊忙著招聘員工。

這時他才真正發現,原來店內的很多製度都是白紙一張,員工工作作風散漫,對公司抱怨不止,不斷有員工流失,客戶的投訴也此起彼伏,業績快速下滑,顧客不斷流失,甚至很多工作都無法繼續開展下去……

這樣的案例在我們生活中並不少,出現這種情況,根源在於老板放權之後沒有檢查和監督,導致授權後失控,最後企業管理混亂。

管理者要認識到一點:授權之後,如果從不過問、不幹涉,就叫做棄權。授權就是授權,根本不是棄權,管理者必須關注進程、關注成果。有些管理者在檢查和監督下屬時,讓下屬產生了不被信任的感覺,甚至感到壓力巨大。

有一位被派駐在北美市場的高級業務主管表示:“老板很‘關心’我,經常派人來視察工作,而派來的人,每次都會召開主管會議,並讓我們匯報業務發展的近況,那種威風凜凜的樣子,讓我想到了古時候皇帝派下去視察工作的欽差大臣,就差八抬大轎、敲鑼打鼓、前簇後擁了。”

從這位主管的話中,我們可以感受到他所承受的壓力。這種壓力的產生,與老板檢查和監督的方式不當有直接關係。那麽,到底該檢查到什麽程度,監督到什麽程度呢?對此,鬆下幸之助先生做得卓有成效。

在放權之後,鬆下先生既能讓被授權者發揮主觀能動性,又不至於使他們完全脫離控製而發生重大的失誤。他有一條著名的授權監督理論——60%智慧,即放60%,管40%。他通過特定的程序選出被授權者,使對方主動要求領導者的指導,這樣既發揮了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又化解了檢查和監督導致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產生的不信任和猜疑。

在企業管理實踐中,不少管理者經常感歎:任務布置下去之後,總有下屬拖著不辦,推一推,動一動,有些下屬推都推不動。其實,出現這種現象,問題不在於員工,而是由於管理者監督不力導致的。如果管理者在布置任務之後,提出要求、任務完成期限,並有嚴格的檢查和監督機製,那麽就能徹底打消下屬的僥幸心理和拖延心理,促使他們快速高效地完成工作。

有一位成功的企業家對授權做了很好的詮釋:“授權就像打籃球一樣,不是把球交到誰手裏,責任就是誰的,就什麽也不管了。一定要考慮整體局勢,進行控製,相互照應。這樣,被授權員工的智慧才會獲得增長,才能有足夠的力量去完成授權任務。”對於授權的事情,你可以放手不管,但是不能撒手不管,對於授權之後,下屬完成該工作的情況,一定要定期檢查和監督。

高明的管理者,在授權之後懂得在恰當的時刻,選擇最恰當的方式,使自己隨時掌握工作的進程。當他們發現下屬執行跑偏時,會用恰當的方法把跑偏的馬拉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形象地說,這就叫做“扶上馬,送一程”。通過“送一程”,確保被授權者在執行中取得更好的成效,保證授權的成功。這就要求領導者在授權之後,不隻是對下屬說:“現在,你可以放手去幹了。”還需要管理者告訴下屬:“如果有需要,就來找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