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淸
官居極品[2],欺天誤主[3],賤土輕民[4]。把一場和議為公論,妒害功臣。通賊虜懷奸誑君[5],那些兒立朝堂仗義依仁[6]。英雄恨,使飛雲幸存[7],那裏有南北二朝分[8]!
[注釋]
[1]秦檜:北宋末年任禦史中丞。靖康初被金人擄去,旋放回,紹興初任宰相,前後執政十九年。他主張降金,殺害抗金名將嶽飛父子,貶逐主戰派張浚等多人,後人將他當作賣國奸賊的典型。
[2]極品:品位最高的官,指當宰相。
[3]欺天誤主:欺瞞、貽誤皇帝。天與主,此處均指皇帝。
[4]賤土輕民:輕視百姓,出賣國土。
[5]賊虜:指金國。
[6]那些兒:哪裏是。仗義依仁:施行仁義。
[7]飛雲:指嶽飛及其長子嶽雲。
[8]南北二朝分:金入侵後,南宋偏安一隅,形成金宋對峙的局麵。
[賞析]
這首小令痛斥及以權謀私,禍國殃民的奸賊。南宋賣國賊秦檜,曆來為人民所痛恨。這首小令,痛斥“官居極品”的秦檜,不思報國安邦,卻明目張膽地欺君戕民,妒害功臣,不仁不義,賣國求榮。罵得痛快淋漓,令人解恨。同時對精忠報國,堅持抗金的嶽飛父子被害,造成宋、金對峙的結果,甚是痛惜,憤恨不已。在黑暗的蒙元統治時期,作者能寫出這樣愛憎分明、充滿**的小令,表現了他的愛國思想和民族意識,反映了他對當時統治者的無比憤恨。
這首小令,感情強烈真摯,血淚交迸,語言鏗鏘有力,驚天破石,罵得酣暢痛快,使奸邪為之喪膽,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