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後將考察何以能夠認為這一方案包含了一種自我轉變的過程,並以此結束本章。我們要指出的第一件事是,和解並不是要人們看到社會世界與他們先前給定的自我觀念相契合。黑格爾認為,現代社會世界中有反思能力的個體傾向於將自身看成是原子化的個人。②他們通常會把自己看成個體,而不是社會成員。當然,他們也確實認識到,他們具有某些社會功能,但是他們通常會認為,從根本上講,這些功能外在於他們的“身份”,無論如何都不是他們真實本質的“構成部分”。這種自我觀念的盛行有助於解釋為什麽現代社會世界流行契約理論,是因為這種理論把社會世界看成是原子化個體的聚合。事實上,如果有人把表明現代社會世界是家的方案予以抽象概括,他可能會說,傳統契約理論(例如,霍布斯與洛克所闡述的)有一個核心組成部分,即它的目標就是要表明現代社會世界(或者說現代國家)對於原子化的個體來說是家。

然而,黑格爾的和解方案並不是要表明現代社會世界對於原子化的個體來說是家。它力圖表明現代社會世界對於那些既是個體又是社會成員的人(我將稱之為“個體化的社會成員”,對於這一觀念,我將在第五章進行具體闡釋)來說是家。那麽,和解過程在一定程度上就包含了某種意識的轉變,人們由一開始視自身為原子化的個體的最初狀態進展到視自身為個體化的社會成員的最終狀態。把有反思能力的個體從現代社會世界中“剝離”出來,正是人們把自身看成是原子化的個體的體現。

然而,這一點尚需進一步被限定。盡管黑格爾確實認為,現代社會世界中有反思能力的個體明顯傾向於以一種個體化的方式看待自身,認為自己是原子化的個體,但黑格爾也認為還有另一個不那麽明顯的層麵,即他們以一種更具共同體意義的術語來看待自身,認為自己是社會成員。黑格爾可能會說,有反思能力的個體——更一般意義上的現代人——通常會在某種很強的意義上認為自己與家庭和國家都有聯係。盡管他們“正式的”自我理解是個體主義的,但在日常生活中,他們在實踐意義上所表達的自我理解包含了某種共同體的成分。而且,他們希望成為社會世界的一部分,希望能夠適應社會安排,這種希望在他們所體會到的異化感中處於核心地位。為什麽有反思能力的個體通常認為現代社會世界是冷漠的、有敵意的,最大的原因就在於,他們期望能夠處於社會安排中就是在家中。在家中不僅是說能夠實現個體自由,而且也是說能夠把自身實現為某個社會成員。

值得指出的一點是,黑格爾預見到了當代自由主義者(如羅爾斯)與社群主義者(如桑德爾)之間的衝突,前者強調現代式的自我觀念的個體性麵向,後者強調它的社群麵向。黑格爾認為,他們之間在哲學觀念上的衝突,其實隻是內在於現代個體的自我觀念之中一種真實衝突的表現:即作為個體的自我觀念與作為社會成員的自我觀念之間的衝突。但是,我在這裏想要強調的一點是,黑格爾本人的哲學方案正是要處理這一衝突。黑格爾的和解方案所針對的那些人的最初狀態是什麽樣子,黑格爾對此所做的理解可以按如下方式進行表達。盡管在現代世界中有反思能力的個體既視自己為個體,也視自己為社會成員,但是他們看待個體性與社會成員身份的方式,不可能使人們既成為成熟的個體,也成為成熟的社會成員。因此,在視自己為個體與視自己為社會成員的這兩種觀念之間,他們的自我理解發生了“分裂”。相應地,內在於和解過程之中的意識轉變最後比它一開始看起來的樣子要更為複雜。這一過程包含了如下認識,即人們能夠認識到,某人本質上隻是一個社會成員——家庭、市民社會與國家中的一分子——同時,他也把自己看成是家庭成員、市民社會的成員與公民。這一過程也包含如下一點,即人們逐步把握到個體性與社會成員身份事實上是相容的,人們有可能既是某個成熟的個體,又是某個成熟的社會成員,他有可能通過自己的社會成員身份實現個體性,反之亦然。(我們將在下一章著手處理這些問題)

黑格爾堅持認為,有反思能力的個體要想視自身為個體化的社會成員,必須理解他們到底是誰,黑格爾的部分看法是,現代社會世界中的人要培養成為個體化的社會成員。事實上,黑格爾認為,現代社會世界維持與繁殖自身的方式就是產生個體化的社會成員。而且,黑格爾也認為,把自我理解為個體化的社會成員,這種觀念反映了對自我本質的最終的、正確的理解。因此,黑格爾可能會拒絕如下這種看法,即為了使某人視自身為個體化的社會成員,他就必須采納某種自我觀念,這種觀念的唯一價值就在於它有可能與現代社會世界的安排融為一體。他可能會爭論說,為了143使某人視自身為個體化的社會成員,他所要采納的恰恰是那種真實的自我觀念。因此,對於黑格爾來說,某人要想與社會世界達成和解,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就是要采納某種真實的自我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