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海絲特·白蘭前往貝林厄姆總督的府邸送手套。她奉總督之命,為手套鑲了流蘇,繡了花紋。總督將戴著這副手套出席某個重大場合。由於在大選中偶然失利,這位前統治者從最高職位降了兩三級[1],但他依然在殖民地地方行政官當中地位尊崇,而且頗具影響力。
這一次,除了送這副繡製的手套,還有一個重要得多的理由,迫使海絲特去求見這位在殖民地有權有勢的顯赫人物。她聽到消息,殖民地的某些崇尚更嚴苛的宗教和執政原則的高層人士,正謀劃剝奪她對孩子的撫養權。前麵已經說過,珀爾被懷疑是魔鬼的後代,所以這些“好人”有充足的理由主張,為了表達基督教對海絲特靈魂的關懷,必須將珀爾這塊擋路石從她的人生道路上挪開。另一方麵,倘若珀爾確實能在道德和宗教上有所長進,並且具備最終獲得拯救的潛質,那麽,將她交給比海絲特·白蘭更明智優秀的人監護,這些優點必然會得到更充分的發展。在提出這一方案的所有人當中,據說貝林厄姆總督是最積極的。對於這樣的事情,後世頂多讓市政管理委員裁決,但在當時卻必須經過公開討論,再由位高權重的政治家判定。這聽上去不僅古怪,而且相當荒唐。然而,在那個原始淳樸的時代,那些比海絲特和她孩子的福祉更與公眾利益無關、更不具內在價值的事情,都會莫名其妙地同立法者的考量和政府的法令糾纏在一起。要知道,就在當時,或者說不久之前,一場關於一頭豬的所有權的爭論[2],不僅導致殖民地立法機構內爆發了激烈的論戰,還促使該機構對自身結構進行了重大調整。
所以,海絲特·白蘭從偏僻小屋出發時滿懷憂慮。不過,她也深知自己的權利。她覺得在這場與公眾的競爭中,盡管自己單槍匹馬,但卻得到了大自然的憐憫,所以並非全無勝算。小珀爾當然與她同行。那孩子已經可以在母親身邊輕盈地奔跑了,而且從早到晚動個不停,即便是比總督府更遠的地方,要她走過去也不在話下。然而,她常常突發奇想般要求母親把她抱起來——盡管沒有必要——但很快又急不可耐地命令母親將她放下,然後在綠草茵茵的小徑上蹦蹦跳跳地跑到母親前麵。雖然她不時也會絆倒,但沒受什麽傷。我們之前提過珀爾那種豐盈多姿的美,那種光彩照人的美。皮膚白皙光澤,眼神深邃明亮,棕發光可鑒人,再過幾年就將變成烏黑的秀發。她渾身上下仿佛都燃著火,不愧是**爆發時意想不到的產物。在設計孩子的服裝時,母親充分發揮了瑰奇的想象力。孩子此刻穿著的深紅色天鵝絨緊身短上衣不僅剪裁獨特,還用金線繡了大量奇異的圖案。如此炫目的色彩,換作是麵容蒼白的孩子,肯定會被襯得越發黯然失色,但與珀爾配起來卻相得益彰,讓她看上去猶如跳躍在大地上最耀眼的那一小束火焰。
但這身衣裳和孩子的整體模樣有一個顯著的特點——隻要看到的人都會不由自主地想起海絲特·白蘭命中注定要佩戴在胸口的那個標誌。這是另一種形式的紅字,是被賦予了生命的紅字!那個紅色的恥辱標誌深深地烙進了孩子母親的腦海,她的所思所想莫不具備紅字的形態,於是她小心翼翼地打造出紅字的類似體。投入大量時間,用病態的才智,改造她深愛的對象,使其類似於象征她罪行與痛苦的那個標誌。然而,珀爾確實同紅字一樣,都是她恥辱的標誌。正是因為二者之間的共通性,海絲特才得以將孩子打扮得像紅字一樣。
母女二人走進鎮子時,清教徒的孩子們紛紛停止了遊戲——這些憂鬱的小鬼玩的其實算不上真正的遊戲——抬起頭來,神情嚴肅地交談起來:
“快看!真的是那個紅字女人來了。還有那個紅字一樣的小崽子,正在她身邊跑哩!快來,我們拿泥巴扔她們!”
但珀爾是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隻見她皺起眉,跺跺腳,揮舞著小手做出各種各樣威脅動作,然後突然朝她的那一小群敵人衝過去,嚇得他們四散而逃。她對他們窮追猛打的樣子,仿佛是散播猩紅熱的小瘟神,或是執行正義判決的小天使,肩負著懲罰惡少年的任務。
她又叫又喊,聲音大得出奇,無疑令那些逃跑的小孩膽戰心驚。得勝之後,珀爾靜靜地回到母親身邊,麵帶微笑,抬頭盯著母親的臉。
後來,她們平安無事地抵達了貝林厄姆總督的宅邸——一座木結構的大房子。這種風格的房子至今仍能在老城鎮的街上看到。這座總督府如今已是遍布青苔,搖搖欲墜。在那些陰暗的房間中,不知發生過多少飄然遠逝的悲歡離合,或被遺忘,或被銘記,在心底留下縈繞不去的傷感。不過,那時總督府的外牆上還沒有多少歲月的痕跡。從灑滿陽光的窗戶裏傳出陣陣歡笑,仿佛死神從未踏足這座人類的居所。它的外觀的確令人賞心悅目,牆上塗著灰泥,混雜了大量碎玻璃,陽光斜照在大宅正麵時,就會看見星星點點的反光,仿佛有人用雙手將鑽石拋撒到牆體上一樣。如此金碧輝煌的宅邸更像是阿拉丁的宮殿,而渾然不似古板的清教徒老總督的房子。牆麵上裝飾著怪異而神秘的人物和圖案,反映了那個時代的奇特審美。它們在灰泥剛塗好的時候就被畫了上去,現在已經變得堅硬耐久,足以供後人觀瞻。
珀爾一看到這座明亮宏偉的宅邸就又蹦又跳,蠻不講理地要求母親將整麵牆上的陽光都剝下來給她玩。
“不,我的小珀爾!”母親說,“你必須自己去采集陽光。我可給不了你!”
她們朝大門走去。那是一座拱門,左右兩側都有窄窄的塔樓,或者說大宅的突出部,上麵裝著格子窗,裏麵的人在需要的時候隨時能拉上木製百葉窗。海絲特·白蘭拿起掛在門口的鐵錘敲門,應門的是總督的一名奴隸。他本是一個英國自由公民,現在卻成了賣身七年的奴隸。在這段時間內他都是主人的財產,就像公牛或者折凳一樣,是可以交易的商品。這名奴隸穿著藍色外套。在當時,以及很早之前英國的世家老宅中,男仆普遍都是這身裝束。
“請問,尊敬的貝林厄姆總督在家嗎?”海絲特問。
“在,當然在。”男仆答道,睜大眼睛瞪著那個紅字。他剛來鎮子不久,還從未見過那個標誌。“是的,尊敬的總督大人在家。但他正在接見一兩位牧師,還有一位醫生。現在你還不能見他。”
“但我還是要進去。”海絲特·白蘭答道。或許是看到了她堅定的神情,還有胸口耀眼的標誌,男仆判斷這位女士是本地的貴婦,所以未加阻攔。於是,海絲特和小珀爾被領進了門廳。貝林厄姆總督在設計自己的新居時,參考了故鄉富裕鄉紳的宅邸,又根據本地建材、氣候變化和社會生活差異,進行了大量調整。因此,這座宅邸的門廳又寬又高,一直延伸到房子深處,幾乎直接和其他所有房間相通,構成了一個總樞紐。在寬大門廳的一端,陽光由兩座塔樓的窗戶照射進來。屋內塔樓的位置則是門兩側的小凹室。在門廳的另一端,有一麵我們會在古書上看到的凸窗,盡管窗簾擋住了部分陽光,但采光效果反倒更好。窗下放著一把坐墊已經深陷下去的椅子。坐墊上放著一部對開本的大書,很可能是《英格蘭編年史》,或者類似的巨著,就像我們現在將燙金封麵的書卷散亂地放在房間中央的桌子上,以供訪客隨手翻閱。大廳中的家具包括一些沉重的椅子,椅背雕刻著精美的橡樹花環,還有一張相同風格的桌子。它們可以追溯到伊麗莎白時代,甚至更早之前,全都是從總督的家鄉搬到這裏來的傳家寶。在那張桌子上,擺著一個大白鑞杯,這象征著英國古老的好客傳統並沒有被丟棄。若海絲特或者珀爾瞄一眼杯底,或許會看到上次盛啤酒後殘餘的泡沫。
牆上掛著一排肖像畫,都是貝林厄姆家的祖先,有的身披鎧甲,有的穿著襯有皺領的長袍,所有人物都帶著老肖像所特有的嚴肅表情,仿佛不是已逝偉人的畫像,而是他們的鬼魂,正用挑剔的批判眼光注視著生者的追求和享樂。
在橡木護牆板的中央附近掛著一副鎧甲,它不像祖先肖像畫那樣古老,而是最新製品,在貝林厄姆總督來新英格蘭的那年,由倫敦一位技藝精湛的工匠打造而成。整套鎧甲包括鋼頭盔、護胸甲、護喉甲、護脛甲和一副護手,還有一把利劍懸於其下。所有構件,尤其是頭盔和護胸甲,被打磨得鋥亮,連周圍的地板都被照亮了。這副鎧甲可不僅用於炫耀,總督在莊嚴的檢閱式和訓練場上還多次穿戴過。在皮闊特戰爭[3]中,這副盔甲在戰隊最前列閃爍著光芒。雖然貝林厄姆總督是律師出身,並向來自詡為培根、科克、諾伊、芬奇[4]的同行,但這個新生國家麵臨的危機將他變成了軍人、政治家和統治者。
小珀爾尤其喜歡這副亮閃閃的盔甲,就像見到宅邸熠熠生輝的正麵時一樣開心。她觀察了好一會兒被打磨得有如鏡麵的胸甲。
“媽媽,”她大喊著,“我看到你啦!看!看!”
為了逗孩子開心,海絲特也湊過來看。她發現,由於胸甲的凸鏡效應,紅字被嚴重拉伸、放大,成了她渾身上下最突出的特征。事實上,她整個人都被紅字完全擋住了。珀爾向上指著頭盔中另一幅誇張的圖像,對母親樂開了花,臉上一如既往地掛著精靈般狡黠的神情。這張調皮嬉笑的臉也映入鏡中,被放大、強化,以至於海絲特·白蘭覺得那不是她的孩子,而是一個試圖變身為珀爾模樣的小魔鬼。
“過來,珀爾!”她說著將孩子一把拉開,“來看看這美麗的花園。我們或許能看到花呢,比我們在樹林裏見到的更漂亮。”
於是,珀爾跑到大廳另一頭的凸窗邊,順著花園小徑觀賞風景。小徑上鋪著修剪得極短的青草,兩旁生長著淩亂的未成熟的灌木。花園的主人似乎已經放棄了美化花園的努力。在大西洋這一側貧瘠堅硬的土壤和激烈的生存競爭中,想要保留英國古老的園藝趣味是不可能的。
卷心菜在花園裏隨處可見。紮根在遠處的一條南瓜藤穿過空隙,在大廳窗戶下方結出了巨大的果實,仿佛是要提醒總督,那金色果實就是新英格蘭這塊土地可以獻給他的最華麗的裝飾品。不過,花園裏還有幾叢玫瑰以及幾棵蘋果樹,很可能是半島上第一位殖民者布拉克斯通牧師[5]栽種的草木繁衍而來的吧。根據早期編年史,這位半神話的人物就是騎在公牛的背上四處巡遊的。
珀爾看到了玫瑰叢,便吵著鬧著要一朵紅玫瑰,無論怎麽哄勸都無濟於事。
“別叫了,孩子,別叫了!”母親焦急地說,“別嚷嚷,親愛的小珀爾!我聽見花園裏有人說話。總督來了,還有幾位先生跟著他呢!”
確實有幾個人正沿著花園小徑朝大宅走來。珀爾對母親的勸說置若罔聞,發出一陣怪異的尖叫,然後便沉寂下來。這倒不是因為她聽話了,而是因為新出現的那幾個人激起了她天性中活躍的好奇心。
[1]貝林厄姆總督1642年失去總督的職位,並不是因為“大選失利”,而是因為深陷醜聞(他娶了與他朋友訂婚的女人)。《紅字》中這件事發生於1645年,即海絲特·白蘭在頸手枷受刑台上公開受辱之後三年。
[2]史稱“豬案”,馬薩諸塞灣殖民地著名的訴訟案之一。波士頓商人理查德·舍曼的妻子控告鄰居羅伯特·基恩偷了她家的豬,而基恩反訴其誣告。該案雙方各執一詞,糾纏數年,一直從波士頓低級法庭打到大議會。大議會上,政府官員和自由民代表針鋒相對,前者支持基恩上尉,後者支持舍曼夫人,從而引發了空前的政治危機。後來,以該案為契機,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確立了一種獨特的立憲原則——兩院製度。
[3]1634年至1638年,印第安人皮闊特族與英國殖民者及其印第安同盟者爆發的武裝衝突。
[4]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英國政治家、哲學家,曾任副檢察長、檢察長、大法官。愛德華·科克(1552-1634),英國律師、法官,被認為是伊麗莎白和詹姆斯一世時期最偉大的法學家。威廉·諾伊(1577-1634),英國著名法學家。約翰·芬奇(1584-1660),英國法官、政治家,曾任下議院院長。
[5]威廉·布拉克斯通(1595-1675),波士頓的第一位白人殖民者,他於1623年抵達,但最後為了遠離清教徒離開了那裏。傳說中,他騎著一頭公牛,種植蘋果樹和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