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啦。

水花四濺。

屋頂上鑲著彩色玻璃,被燈光這麽一照,愈發晃得刺眼。林嘉睿幾乎是立刻就閉上了眼睛,像所有不會遊泳的人一樣,在水裏使勁撲騰了兩下。

帶著消毒水味道的池水一下就湧進了口鼻,林嘉睿狠狠嗆了兩口水,手腳忽然僵在那裏,灌了鉛似的直往下沉。

“小睿?”林易發覺不對,連忙伸手摟住他的腰。

林嘉睿聽而不聞,雙目仍舊緊閉著,終於意識到自己正身處水中。

並非夢境中風平浪靜的大海,而是真實的、鋪天蓋地的水!

他雙手重得抬不起來,感覺身體在水裏沉沉浮浮,恍惚間,仿佛回到了許多年前的那個下午——藍天白雲,鳥語花香,遠處的教堂傳來鐺鐺鐺的鍾聲,他整個人浸在水中,既不掙紮也不呼救,任憑冰涼的水漫過頭頂,一點一點將自己吞沒。

“林嘉睿!”

突如其來的大喊聲,一下把林嘉睿從回憶中震醒。

他慢慢回過神來,這才發現林易已經托著他的腰浮出了水麵。

他的四肢仍舊僵硬,但隻要張一張嘴,就能呼吸到新鮮空氣。

林嘉睿試著吸一口氣,卻因為剛才嗆到水的關係,狠狠咳嗽起來。

林易拍了拍他的背,問:“怎麽回事?我不過開個玩笑而已,嚇到你了?”

“是,”林嘉睿隔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聲音,“隻是嚇了一跳。”

林易湊過來理了理他微濕的鬢角,薄唇似有若無的從他耳邊擦過:“沒事就好,你剛才一副快要溺水的樣子,我還以為自己要給你做人工呼吸了。”

水光與燈光交雜在一起,讓林嘉睿仍陷在短暫的茫然中,雖然聽見林易說了些什麽,一時卻反應不過來。

他這迷茫的樣子無疑是有些古怪的。

林易眉心微蹙,手在泳池邊撐了一把,再用力拽住林嘉睿的胳膊,將他從水中拉了出來。

林嘉睿新換的白襯衫已經完全被水打濕了,夜風一吹,身體就不受控製的發起抖來。

林易來時把浴巾扔在旁邊的躺椅上,這時便扯過來裹在林嘉睿的身上,替他擦拭還在滴水的頭發。

林嘉睿臉色蒼白,嘴唇上毫無血色,但他卻迅速控製住了自己的表情,抬手搶過浴巾,道:“我先回房間換件衣服,回頭再陪你吃飯。”

聲音平靜得無懈可擊,連一絲一毫的情緒也未透露。

是了,最可怕的都已經曆過了,從十年前的那一天開始,再沒有什麽事能令他驚慌失措。

林易深深望他一眼,突然按住了他的那隻手,道:“你在發抖。”

“剛從水裏出來當然會覺得冷,你要再不讓我回去換衣服,我可真要感冒了。”

林易並不理會他的解釋,隻是上下打量著他,一字一字的問:“小睿,你是不是溺過水?”

“什麽?”

“你剛才在水裏的反應很不尋常,像是曾經有過溺水的經曆,所以嚇得手腳僵硬,連動都不敢動了。”

林嘉睿眼皮一跳,不動聲色的說:“你的想象力太豐富了,我隻是不會遊泳而已。下次要開玩笑,記得先跟我打個招呼。”

說罷,甩了甩身上的水珠,披著大浴巾走出了遊泳室。

林嘉睿換過衣服後,兩人總算坐在一起吃了頓晚飯。

林易顯然並不相信林嘉睿說的話,但也沒有繼續追問下去。

他們曾經一起長大,青梅竹馬、親密無間,但這以後卻有整整十年的空白,十年裏發生過什麽,似乎並無必要一一道來。

當天晚上,林嘉睿躺在林易身邊,做了一個與平常大不相同的夢。

他沒有上天入地的尋找寶藏鑰匙,也沒有你死我活的跟怪物搏鬥,他隻夢見了茫茫的水。

能夠吞噬一切的水。

而林易,正躺在那樣的水底。

林嘉睿當即就被驚醒了。醒來時正是半夜,身旁傳來那個人熟悉的呼吸聲。他靜靜聽了一會兒,用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在黑暗中無聲地笑了。

他知道的。

無論多少次,他都會跳進水中。

……

林嘉睿理所當然的在酒店住了下來。

林易每天穿西裝打領帶,正正經經的去公司上班,而他則繼續為新電影忙碌。

雖然男主角的人選已經定下了,但另外還有一大堆事情需要解決,林嘉睿性格冷淡,所剩無幾的熱情都投注在了電影上,無論是劇本的修改還是服裝道具的選擇,什麽事都喜歡親力親為,反正他既不缺錢也不缺時間,隻怕拍不出好電影。

這天林嘉睿約了顧言討論劇本,從咖啡廳裏出來時,才發現司機換人了。

林易挾著煙靠在汽車邊,身上穿一件純黑的絲質襯衫,早上打好的領帶不知扔去了哪裏,領口的扣子解開了兩三粒,露出修長的脖頸和微微曬黑的胸膛。

他動作熟練地吸了口煙,再緩緩吐出繚繞的白霧,神情瀟灑中透著蕭索,仿佛一出無聲的戲。

這一刻,連夏日微醺的風,以及婆娑樹葉中落下來的光與影,也都成了他的背景。

林嘉睿看得怔了怔,不知該擺出一副什麽樣的表情,便幹脆木著一張臉走過去,道:“今天這麽早就下班了?”

“在公司悶得要命,我出來透口氣。”林易先給林嘉睿開了車門,然後再轉回去坐進駕駛室,道,“整天不是開會就是看文件,真是頭疼。”

林嘉睿輕聲說:“自作自受。”

林易也不動氣,隻微笑著瞅他一眼,隨手扔了樣東西給他。

林嘉睿以為又是打火機,低頭一看,卻是一枚房間鑰匙。

他進出酒店房間都是用的房卡,當然用不著鑰匙,所以……他是太了解林易了,很快就明白過來:“你買房子了?”

林易點點頭,順便報上地址。

林嘉睿聽說過那片住宅區,市中心的黃金地段,絕對是寸土寸金。不過他向來對金錢沒什麽概念,也沒放在心上,道:“我以為你會一直住酒店。”

“酒店住久了也不方便,現在換成三室兩廳的公寓,小是小了點,不過兩個人住足夠了。”

“這是要邀我同居嗎?”

林易笑了一笑,並不征求林嘉睿的意見,直接說:“房子早就裝修好了,今天就可以搬過去,你要不要回林家收拾一下東西?”

林嘉睿想了想,道:“也好,正巧我有幾本書要拿。”

他那天上了車就跟著林易走了,連件換洗的衣服都沒帶,現在穿的都是林易的襯衫,確實有必要回去一趟。

林易看看時間還早,就把方向盤一打,掉轉車頭往林家的方向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