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還沒有寫到三萬字,我心血**,有點任性地先寫了後記。
早在寫《一萬次別離》以前,就有人勸過我寫這個長篇,當時我無動於衷,因為文浚這種既想要江山又想要美人的男人,還挺難把握的。
如果不是用旁觀者的角度去講述,把兩個時代,兩代人連接起來,讓讀者更直觀更清晰地看到他溫柔的、癡情的那一麵,多半寫出來不討喜,畢竟他展現給女主角的可能還有更多的專橫,暴烈,占有,城府,自私。
同時,他也像個獵人,英俊多金,循循善誘,一點一點拋出他的餌,讓她愛上他,又讓她恨自己愛他。
他寵她,但無法把自己的全部給她。
他讓她那樣心碎。
可是如果長篇依舊用旁觀者的視角寫,很可能就會避重就輕,被講述人搶戲。
總之,我也糾結了很久。
寫第一版開頭的時候,我曾試圖完全抹去原短篇的痕跡,一個看過短篇的作者朋友對我說,我太愛你的《孔雀》了,故事,情感,包袱都恰到好處,看到結尾未婚妻走到女主麵前,對她說,一九九三年,醫院門口,文浚派人載走了一個哭泣的女孩。反轉也特別自然。
她說,長篇很難比它寫得更好了。
是啊,它已經是一個完整的滿載盛譽的故事了,我該不該去碰它?這樣的疑問時常盤旋在我腦海中。
可最後為什麽又決定寫它呢?
這個決定某種程度是我對市場的把控權衡後做的,算是一種妥協吧。
顯然,我已經過了依靠情懷寫東西的年紀了,可是又不想徹底寫那些商業的東西,那麽就折中的,選擇了這個故事。
另一方麵,正因為有這些聲音,才有點躍躍欲試地想去挑戰它——我想要文浚真正有情有義有血有肉地出現在大家麵前,那些萬字短篇無法承載的東西,交給長篇剛剛好不是嗎?
其間,也陸續查了很多資料,那個年代的香港的上流社會,擁有巨大財富的男人很多都不結婚,但是女人和孩子很多,而且多半還和平共處。
然而,對於瑩瑩來說,一塊蛋糕可以分享,但是愛情卻不能。更何況這愛情從一開始就帶著謊言和陰謀。
萬字劇情裏,她是他的囚徒,是被他剪斷翅膀關在華麗籠裏子的孔雀。她覺得愛比死更冷,於是,她向往自由,以死相搏。
愛到深處,彼此折磨,互相傷害。
但隻能這樣了嗎?
不是的,愛到深處最好的結局是耳鬢廝磨,依偎取暖,相互成就。
於是我重新構思了瑩瑩這個人物:她自幼學舞,擁有驚人的天賦和舞蹈才華,可是為了尋找父親來到香港後,逼自己放棄了夢想。
說到這裏,有件事特別值得一提。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有朋自遠方來。
於是,長沙某酒店裏,我和她講了這個故事,她幾乎是興奮地說,你快寫,這個故事好看,你相信我的眼光。
我說我一直在想女主做什麽職業好。
第二天,我們在窗前喝茶,是她從泉州帶來的普洱。
那天我們暢飲開懷,很快定下了女主的職業,聊到了盡處,覺得十分精彩全身起了雞皮疙瘩。
我講:原來的情節,女主跳樓毀容,被人宣布死亡,男主不信,他去太平間一一拉開了所有的抽屜,卻沒有找到女主的屍體。你覺得還要不要保留?
她接:保留吧,很淒美。你寫男主做了一個墓碑,碑上沒有名和姓,隻有一個孤單跳舞的身影。
我們不約而同:他其實知道她沒死,她不相信她死了。
我真是喜歡這樣的碰撞。那種淒美感,我不知道你們能不能從書中體會到。
還有另外一個情節,男主第一次見到女主,不是在蘭桂坊,是一個四下無人的下雨天,在旺角的屋簷,女主情不自禁地跳了一支舞。
一支孤獨而又驚鴻的舞。
她不知道,那支舞其實有一位觀眾,而那位觀眾將改寫了她的一生。
一個從小學舞並且熱愛它的人,在理智上控製自己不去跳舞,可是,身體其實是存在記憶的,那種記憶會在某個特定的時刻突然被喚醒。一瞬間,或者比一瞬間要久一些,隻是等意識到時,你已經因為慣性做了某件事情。就像經常坐在電腦前麵的人,有時候 手指會在空氣中無意識地上下敲擊,仿若在鍵盤上跳躍。
而某人畫龍點睛地補充:女主的舞步必須得是踏著雨點的節奏的,男主在旺角的二樓,剛好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個畫麵。
這個人就是我閨密阿呂。她說到時你寫後記的時候,記得把今晚寫進去,誇一下我。
我說好好好。
所以,文浚從一開始就知道她的夢。他是因她的夢而動心,並且一直在偷偷幫她圓夢。
可是另一方麵,他又怕那個夢,讓她走得太遠。
於是,他用金屋將她藏嬌,用籠子將她困住。
……
我心中最愛的情節是,經年以後,她容光不在,戴著薔薇麵具,跳的那一支舞。那支舞講的是,在美麗的薔薇花園裏,被人剪斷了翅膀的孔雀,一次一次地嚐試著起飛,卻一次一隊的墜落。
所有人都隻看到它光鮮亮麗的羽毛,卻沒一人在意它是否自由,是否快樂。
它隻能孤獨地開著屏,跳著舞,陪伴它的隻有一季一季開了又謝,謝了又開的薔微。
那支舞,她一生隻跳一次。
因為她跳的,便是她自己的前半生。
……
而那支舞將重新改寫,她的命運。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米炎涼 長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