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獵第一天的工作,主要就是驅趕鹿群,懷俄明州草原上的鹿群,在秋天是最好的打獵目標。出動兩千人的圍獵,首先就是要把鹿群集中到一處,再不停地驅趕,讓它們沒有時間休息,這在後幾天的獵殺過程中,將會省很大的力氣。

雖然有人會不屑這樣的打獵過程,認為這隻是單純的屠殺。實際上,這雖然很難體現單個好獵手的能力,但卻可以充分地發揮集體的力量,對圍獵領導者的要求也是很高,隻要驅趕和獵殺的時機稍有不對,都有可能造成損失。

狩獵的季節,最能體現男性的氣概和勇猛,數以千計的人騎著烈馬,駕著越野車,在草原上瘋狂地追逐著鹿群,這種景象,是何其的壯觀。

唐雅軒也被這血性的場麵吸引,他猛踩著油門,感受著飛馳的快感,衝在最前頭追趕著最為健壯的頭鹿,好像是率領千軍萬馬,奔馳沙場的感覺。

這是男人夢寐以求的生命,男兒的性命屬於沙場!

坐在後排的烏咪也被這種屬於男性世界的野蠻和原始所震懾,一時說不出話來。所有的男人,都好像是紅了眼睛,死死地盯著驚慌的鹿群,好像是不見到血不會罷休的凶狠勁兒。

逐鹿!

為什麽會把爭奪最高權力的鬥爭,比喻為中原逐鹿,看了這樣的場麵,才能夠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以前的皇朝,皇家也有組織大型的圍獵活動,也許正是為了讓不曾上過戰場的繼承人們,感受到一點男人血液的燃燒,這種大規模的獵殺,確實有那麽一點戰爭的影子。

當然,這是一場一麵倒的屠殺,鹿群唯一的反抗,就是迅速的逃離,它們唯一的武器,隻是它們的速度。

一直都沒有開槍的,是老爺子和唐雅軒,他們都死死地盯上了那頭鹿王,它那矯健而瀟灑的英姿,高傲的鹿角是最好的獵物。

除此之外,唐雅軒對自己的槍法也非常有自知之明,因此,他隻是在盡情享受追逐的快感。

圍繞鹿王的周圍,還有好幾頭美麗而健碩的母鹿和公鹿,也許是它的妃子和護衛,這幾頭鹿是整個鹿群當中最強壯,也是速度最快的。

“它們還沒有累,體能充沛得很!”

這幾頭鹿應該是一直享受最豐美的水草,無論是體質還是速度,都要比普通鹿群要強上許多,奔跑的姿勢也分外輕捷和美麗,好像是一場藝術的表演。它們與其他的鹿群已經拉開了一點距離,苦苦追著不放的眾人,被大片的鹿群擋住,急切間,竟然是不能追上。

“繼續追!”殺紅了眼的男人們怒吼著,這些追逐最好獵物的男人,都是團隊之中的精英,他們根本不希罕獵殺普通的鹿,隻有這些最難捕捉的存在,才是他們獵人生涯最好的勳章。

唐世榮跨在馬上,根本看不出一絲衰弱和老朽,阮七並排跟在他的一側,兩人縱橫馳騁,在鹿群中如入無人之境,左穿右突,騎術高明,是衝在最前麵的兩人;老四騎著一匹白馬,神采奕奕,也從他們身邊跑過,還打了個招呼。

狂飆的唐雅軒已經把越野吉普的性能發揮到最大,他都能感覺到發動機的灼熱與轟鳴,但由於不方便在鹿群中穿行,反而稍稍落到了後麵。

從早晨追到中午,大片的鹿群已經累了,不斷地被收割著可憐的生命。不過人力也一樣會感到疲勞,隨著太陽升上天頂,帶頭的老爺子一聲呼哨,重新整肅著隊伍,紮營休息。

在追逐的時候不覺得,等停下來,就覺得自己全身的骨頭都在疼,好像是被顛散架了一樣。唐雅軒敲著自己酸痛的背部,看著老爺子還精神奕奕地生火,不知道為什麽感到一陣欣慰,好像是心頭一陣暖流湧過。

“老大,你老爹還真強啊!”胡強同樣地捶著自己的肩膀,痛苦地哀號,但更是佩服那些騎馬的健兒。

“是啊!老頭子精神還挺好……”他的嘴角忽然浮起一陣笑意,雖然仍然不能把這老頭當成真正的父親,雖然豪門之中的鬥爭和不信任是那麽的嚴重,直至今日,老頭子在自己身邊還不知道安插了多少眼線。

但不管怎麽說,這種親人健康的感覺,讓人特別的安心。

烏咪可是苦不堪言,這種劇烈而無聊的追殺,實在是男人的遊戲,對女孩子來說,既辛苦又沒有任何意義,甚至看到血肉模糊的小鹿屍體,更感到一陣難過與惡心。

但她卻死不認輸,也不願意率先示弱。

“雅軒哥哥,烏咪最喜歡打獵了,下午我們繼續追!”

“哼!小丫頭我看你臉色蒼白的樣子,是害怕了吧?”

“你才害怕!我們印第安勇士是不會害怕的!”

“哈……”

鹿腿在火上一烤,吱吱冒油,讓人垂涎欲滴,鹿肉的香味誘人,咬起來又柔嫩爽口,實在是一等一的極品。

“靠!以前不來打獵真是感覺不到,這真挺爽!”唐雅軒後悔自己沒有早一點來參加圍獵的活動,這種事情,對於一個男人來說,稱得上是最高的享受,在沒仗可打的情況下,隻有在**和狩獵場上才能讓男人徹底的血脈賁張。

“各位,隻要下午再努力一把,我們就可以把鹿群趕進峽穀,那時候這場圍獵才算是真正的開始!”老爺子的聲音通過擴音設備傳到了營地中眾人的耳朵裏麵。

這種巨響,讓前麵同樣休息的鹿群起了一陣騷亂,有膽小的甚至又開始撒腿奔跑。

“加油吧!到明天,大家就可以盡情享受狩獵的樂趣,誰能獵獲鹿王,就是我們這次狩獵的英雄!”

歡呼聲從營地的各個角落冒起,響徹雲霄。

“靠!這種感覺真他媽的爽,簡直就跟指揮軍隊似的!”唐雅軒羨慕地看著老爺子並不高大的身影。

“老大,你也沒問題的,咱們日後自己來獵一個!”

唐雅軒點點頭,眼睛裏麵閃過越來越濃重的野心。

下午追逐繼續,在向天放了好幾槍之後,原本就一直警惕著的鹿王,眼神裏麵閃過憤恨的光芒,它知道這夥人就要動手了。兩天的經驗讓它徹底明白,這夥人就是要磨幹鹿群的精力,不讓它們吃飽,不讓它們好好休息。

但是,還是隻有跑,否則,隻會白白地死去。

它驕傲地呼哨一聲,甩開四蹄,繼續向生命的遠方跑去,就好像是連鎖反應一樣,周圍的鹿群一個接一個地跑了起來,終於又好像潮水一樣,一起往一個方向湧動。

“大家追啊!在入夜之前,一定要把它們趕進峽穀!”老爺子高聲喊著,率先跨上駿馬,一騎絕塵而去。

“我們也去!”唐雅軒躍上他的吉普,胡強也被他興奮的情緒感染,一躍上車。

烏咪揉了揉還在疼的屁股,咬咬牙不肯示弱,再一次坐到了後麵。

陸陸續續的,眾人上馬的上馬,上車的上車,就好像是一條巨龍一樣,浩浩****的一片車水馬龍。

青藍的天空靜謐依然,隻是太陽都被這豪壯的氣勢所攝,悄悄地躲到了雲的背後。地麵震動著,不管是高大的喬木,還是低矮的灌木叢,都害怕地顫抖著。

遠處的驚鳥飛起,似乎也被這個恐怖的隊伍所嚇倒,呀呀地怪叫著,躲向更遙遠的天空。地上的走獸和小動物更是驚悚地伏在路邊,連動都不敢動。

這就是人類的威力,機械的威力,文明的威力,大自然在這種排山倒海的氣勢之下,都保持了一種沉默的低調。

隻有遠處的群山不為所動,依然在迷離中保持著挺拔的身姿。

在正前方,有高聳的兩座山峰,在散射的光芒之下,顯得更加神聖和巍峨,在兩山之間,好像有一條狹窄的通道。

這就是這次狩獵的終點和墓場,凡特安大峽穀。

凡特安大峽穀在懷俄明州的中心地帶,兩座綿延的山脈不知為何緊緊地一起走了一程,隨即越分越遠,好像是兩個分道揚鑣的情人。

這樣峽穀就留下了一個碩大的喇叭口,和一個緊緊地可以收緊的袋口,兩旁都是高聳的懸崖。這是天然的狩獵場。鹿群被趕入其中之後,根本來不及從狹窄的山口逃生,溫順的鹿也沒有能力反抗,它們巨大的鹿角與其說是武器,不如說是裝飾品。

疾馳的狩獵隊伍,也能感覺道路越來越逼仄,好像是在收緊的感覺,這時候太陽還沒有落山,前進的速度超過了預期。

“好,鹿群已經全部進入了峽穀,紮營!我們要堵住入口,防止鹿群反衝,設置障礙!”

雖然時間上有一些提前,但到達預期目的之後,正常的準備工作也是要安排,並不是說胡亂屠殺一陣就可以的,如果造成鹿群的反衝,可能辛辛苦苦幾天的成果,全都是白費。

三道鐵絲網的障礙,配合帶尖刺的淺壕溝,這是阻擋鹿群的標準配置。在太陽下山之前,居然已經全部架設完成。

“好極了,今年的圍獵特別順利!”老爺子興奮地大吼著,“在明天的戰鬥之前,今天晚上大家還可以隨意地進入峽穀,找一點樂子!”

這是難得的順利,居然可以在兩天之內,就非常順利地驅趕鹿群,之後的狩獵幾乎已經沒有難度,唯一有挑戰性的,就是那頭桀驁不馴又聰明過人的鹿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