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卅輻同一轂[1],當其無有[2],車之用也。然埴而為器[3],當其無有,埴器之用也。鑿戶牖[4],當其無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有利,無之以為用。
【章旨】
此章利、用分言,有、無對舉。老子連舉三例,用車轂、陶器和居室,說明世間萬物無不存在具體的“有”和“無”的對立統一,實有之物會給人們帶來各種便利,但是它有賴於自身空虛(無)部分的補充、配合作用。
本章闡明“有”與“無”,“利”與“用”的依存關係和相互作用。實體的作用人人皆知,不須多說,而空虛的作用容易被人忽視,因此老子在本章裏強調空虛(無)的作用。結句點出“無”與“有”之配合作用,有畫龍點睛之妙。
【注釋】
[1]卅(sà):三十。輻(fú):車輪中連接軸心和輪圈的若幹直木條,古代車輪的輻條,如同現代自行車的輪條。同:共,通“拱”,環繞。轂(ɡǔ):車輪中心有圓孔的圓木,內貫車軸,外承車輻。
[2]當:一說“處在”。另一說“配合”。無有:沒有。
[3]然(rán):即燃,燒。這裏具體指製陶器時在窯內燃火燒烤土坯。埴(zhí):粘土。器:指器皿。
[4]鑿戶牖(yǒu):鑿,打孔、作洞。戶,門。牖,窗。這裏以“戶牖”代替屋室的結構部件。
【譯文】
三十根輻條環繞著一個輪轂,在那空虛處,使車子得以運轉,成就了車的功用。烘燒粘土製作器皿,在那空虛處,使其可以容納東西,成就了器皿的功用。開鑿門窗建造房屋,在那門窗牆壁內空虛處,成就了房屋住人的功用。因此,實體“有”之所以給人帶來物質功利,是因為空虛處“無”起著重要的配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