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故大道廢[1],案有仁義[2]。知慧出[3],案有大偽。六親不和[4],案有孝慈。邦家昏亂[5]。案有貞臣[6]。
【章旨】
老子是洞明曆史的哲學家。在本章中用辯證法的思維指出“故大道廢,案有仁義”。如果大道沒廢的話,那就不必宣揚仁義忠孝思想了。老子在此並不是談仁義忠孝這個問題本身如何,而是就“道”的思想體係來論述的。
老子提倡“大道”,這是老子主張的理想社會的最高原則。他所要求的是純樸自然、無爭無邪、老幼各得其所、順應自然的生活、沒有任何政教律令的原初社會。
老子在本章描寫了“大道”廢後的病態社會之種種現象,指出“六親不和,案有孝慈”等,也滲透著辯證法。就總體講是老子道家譏評儒家在病態社會裏宣揚那一套“仁義忠孝”思想的。
本章承前章崇尚“太上”聖君,與下章“絕聖棄智”等思想,是一脈相通的。老子指出了當時社會的病態是對的,而要返回自然無為的原初社會,這就違背了社會發展的規律。
【注釋】
[1]大道:老子提倡“道”。這裏指的是老子理想社會的最高原則。
[2]案:於是。
[3]知慧:同“智慧”。老子以為智慧出是對無知無欲的原初社會的破壞。
[4]六親:六種親屬,說法不一。主要兩種說法,或指父、子、兄、弟、夫、婦,或指父、母、兄、弟、妻、子。
[5]邦:國。
[6]貞臣:忠臣。
【譯文】
所以,大“道”被廢棄了,於是才會提倡仁義。智慧出現了,於是才會產生嚴重的詐偽。父子、兄弟、夫婦之間不和睦,於是才會提倡孝慈。國家政治昏亂動**,於是才會產生忠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