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絕聖棄知[1],而民利百倍。絕仁棄義[2],而民複孝慈。絕巧棄利[3],盜賊無有。此三言也,以為文未足[4],故令之有所屬[5]:見素抱樸[6],少私寡欲,絕學無憂。

【章旨】

本章與前章內容接連貫通、一脈相承。前章是描述社會的病象,本章是提出對於社會病象的治方。老子認為聖智、仁義、巧利這三樣不好的東西,是禍亂的根源。

老子主張治病挖根,在第三章提出“不尚賢”,本章進一步提出“絕聖棄知”、“絕仁棄義”。在第三章提出“不貴難得之貨”,本章進一步倡導“絕巧棄利”。要徹底棄絕“聖智”、“仁義”、“巧利”,使民眾返真歸樸,保持淳厚樸實的天性。

有人認為,孔子重“文”,老子重“質”,這是兩種對立的思想體係。老子視“文”為巧飾,違反了人性的自然。巧飾流行,更形成種種有形無形的製約,拘束著人性的自然。老子在本章中所流露的憤世之言,乃是針對虛飾的文明所造成的嚴重災害而發的。知人論世,這應當說是對的。不過老子主張從根本上治理必須返回原始狀態,實不可取。

【注釋】

[1]聖:聰明、通達。知:同“智”。

[2]仁:仁愛。義:正義。

[3]絕:斷絕、棄絕、滅絕。巧:指精巧技藝。

[4]文:原則。

[5]屬:隸屬,歸屬。

[6]見:是“現”的古字。呈現、表現、外現。素:沒有染色的生絲,此指本色生絲。比喻原初狀態,未加文飾。抱:持守,此指守護內心。樸:沒加工的原木料,這裏比喻純真質樸。

【譯文】

拋棄掉聰明和智巧,百姓反而能獲益百倍。拋棄掉仁和義,百姓反而能恢複敬老愛幼的天性。拋棄掉技藝和稀奇財物,盜賊自然就會絕跡。這三句話作為理論原則還不夠,所以還要讓人們實際上有所遵循:外表呈現純真,內心保持質樸,減少私心欲望,拋棄仁禮學問,自然無憂無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