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希言自然[1]。飄風不冬朝[2],暴雨不冬日[3]。孰為此?天地而弗能久,有兄於人乎[4]!故從事而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5],失者同於失[6]。同於德者,道亦德之。同於失者,道亦失之。

【章旨】

本章開頭提示主旨“希言自然”。其“希言”與“貴言”說法相通,所以本章與第十七章相對應;卻和第五章的“多言數窮”成一對比。這裏希言指少說話,含義是不施加政令。

接著用風暴比喻不循“道”行事,就難以持久。最後講的是得失自取。

所以說,老子在本章強調“道”的原則,告誡人們要相信“道”,與“道”一致,循“道”行事,因此就會得到“道”,並就會取得成功,否則就會失掉“道”,必然就會失敗。

【注釋】

[1]希:通“稀”,少。言:言語。是指政教法令。希言,字麵上是少說話,含義是不施加政教法令。

[2]飄風:暴風、狂風。冬:終。冬朝(zhāo):整個早晨。

[3]冬日:即終日,整天。

[4]有:即又。兄:同“況”。有兄:又何況。

[5]德:道德,此又通“得”,即獲得,事情做對了。

[6]失者:指失道、失德。失,喪失,事情做錯了。

【譯文】

少言施加政教法令是合乎自然規律的。暴風不會刮整整一個早晨而不停,驟雨下不了一個整天。誰使它們這樣的呢?天地的狂暴力量尚且都不能持久,又何況人呢?所以能依照道的規律辦事的人,就應和“道”相合;能依照德的規範辦事的人,就應和“德”相合,不依照道德的原則辦事的人,應是失道、失德,應和“失”相合。符合“德”規範的人,也就得到“道”了。違背“德”規範的人,也就失去“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