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不上賢[1],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2],使民不為盜[3];不見可欲[4],使民不亂。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5],實其腹,弱其誌[6],強其骨,恒使民無知、無欲也。使夫知不敢[7]、弗為而已[8],則無不治矣[9]。
【章旨】
這一章裏老子主張“不尚賢”、“使民無知、無欲”,他設想要人們回到一種無矛盾的“無為”境界。然而,人類社會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必定會不斷地發展提高,所以老子的這種想法是不可能實現的,是消極的。
老子看到了古代社會現實動亂不安、矛盾突出,這是由於差別的存在。老子想用減少差別,來減輕或避免社會矛盾,這也有他進步的一麵。
【注釋】
[1]上賢:上,同“尚”,即崇尚,尊崇。賢,有德行、有才能的人。
[2]貴:重視,珍貴。貨:財物。
[3]盜:竊取財物。
[4]見(xiàn):通“現”,出現,顯露。此是顯示、炫耀的意思。
[5]虛其心:虛,空虛。心,古人以為心主思維,此指思想,頭腦。虛其心,使他們心裏空虛,無思無欲。
[6]弱其誌:使他們減弱誌氣,削弱他們競爭的意圖。
[7]敢:進取。
[8]弗為:同“無為”。
[9]治:治理。此意是治理得天下太平。
【譯文】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導使老百姓不互相爭奪;不珍愛難得的財物,導使老百姓不去偷竊;不顯耀足以引起貪心的事物,導使民心不被迷亂。因此,聖人的治理原則是:排空百姓的心機,填飽百姓的肚腹,減弱百姓的競爭意圖,增強百姓的筋骨體魄,經常使老百姓沒有智巧,沒有欲望。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為造事。聖人按照“無為”的原則去做,辦事順應自然,那麽,天下就不會不太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