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執大象[1],天下往[2]。往而不害,安平大[3]。樂與餌,過格止[4]。故道之出言也。曰:淡嗬!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也[5]。聽之,不足聞也。用之,不可既也[6]。
【章旨】
這一章緊承上一章,進一步歌頌“道”的偉大功能,老子再一次指出“道”的偉大,是平凡中的偉大。
本章分兩部分,前一部分講“道”的偉大:掌握住大道,天下人歸順,歸順道就可自然過和平安泰的美好生活。後一部分講“道”的“平凡”:它淡而無味,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平凡得沒有吸引力,但不平凡是它的作用無窮無盡。
總之,“道”的氣質是貌似平凡,卻不平凡,換言之,是平凡中的偉大,偉大是由於平凡。從而反映了老子的“無為而無不為”的哲理思想。
“他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的平凡”的思想是可貴的。
【注釋】
[1]大象:大“道”的法象,即指大道。
[2]往:歸往、歸順。
[3]安:連詞用法,則也,就。大(tài):同“泰”,安泰。
[4]樂(yuè):音樂。餌(ěr):美食。格:通行本作“客”。
[5]足:可能。
[6]既:窮盡,完。
【譯文】
誰執守住大“道”的法象原則,天下人就會歸順向往他。歸往他而不互相傷害,就會得到和平安泰。動聽的音樂與美味的食物,能吸引過往行人停留一時。大“道”卻不像這樣,所以“道”的發言,可說是平淡而沒有滋味。看它,不能見其形,聽它,不能聞其聲,用它,卻總用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