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以正治邦[1],以奇用兵[2],以無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也哉[3]?夫天下多忌諱[4],而民彌貧;民多利器[5],而邦家滋昏;民多智能,而奇物滋起[6];法物滋彰[7],而盜賊多有。是以聖人之言曰[8]:我無為也。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樸。
【章旨】
本章和第三十七章是相對應的,而且從內外、正反兩方麵入手,比三十七章說得更為具體透徹,觀點很鮮明。講“有為”不如“無為”,從而主張“無為而治”。
本章開頭講的“以正治邦,以奇用兵”是有價值的。老子分清國內百姓和國外敵人的不同,主張采用不同的手段,對內要用正,對外要用奇,要不厭其詐。
老子講的“法物滋彰,盜賊多有”,真實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現實,當時的侯王為謀取私利,搜刮民財,搞的法令製度都是害民的,這就是老子主張“以無事取天下”的原因。老子看到了當時社會製度的危害是對的,但在解決問題時提出“無為而治”,隻是“烏托邦社會情境的構幻”。
【注釋】
[1]正:平正,正規的方法,即指“正道”。
[2]奇:奇詭之術,出其不意的方法。
[3]何以:即以何,憑什麽。
[4]忌諱(huì):禁忌避諱。
[5]利器:指圖利的精良器具。
[6]奇物:新奇物品。滋:益,更加。
[7]法物:法律製度。通行本作“法令”。彰:彰明,嚴明。
[8]言:言論,言語。
【譯文】
用正道來治理國家,用奇詭的戰術對外用兵,用清靜無為的策略來掌握天下。我憑什麽知道是這樣的呢?根據是天下的禁忌越多,百姓就越貧窮;市場圖利的器具越多,國家就越混亂;人的技巧心竅越多,邪風怪事就越發生;法律製度越嚴明,盜賊反而更多。所以有道的人說:我順其自然,百姓自會潛移默化;我喜好清靜,百姓自會走上正軌;我不擾民生事,百姓自會富裕;我沒有貪欲,百姓自會淳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