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治大國若烹小鮮[1]。以道立天下[2],其鬼不神[3]。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傷人也[4]。非其神不傷人也,聖人亦弗傷也。夫兩不相傷[5],故德交歸焉[6]。
【章旨】
本章承上三章(五十七至五十九章)再總論治國之道。首先提示原則:“治大國若烹小鮮。”老子以烹小魚為例,說明治國應以清靜為原則,萬不可任意攪擾百姓。
接著點明方法——“以道立天下”。治國者守“道”、“無為”,就可以使潛在的邪惡勢力無機可乘,無禍可作。各種勢力互不騷擾傷害,各守其靜,天下就會相安無事。
最後指出關鍵:“聖人不傷人。”(現在所說的:關鍵在領導)商君說:“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在上崇道不越軌範,自然邪氣不生,鬼魅藏形,百姓安樂了。
本章與荀子《天論》有相同的地方。此章說,“以道立天下,其鬼不神”。《天論》說:“上明而政平,則是雖並世起無傷也。”都把政治清明放在首要地位,把“鬼神之祟”看作無足輕重。還說明隻要人為得當,禍患則無由降生。
【注釋】
[1]烹(pēnɡ):煎煮食物。小鮮:指小魚。據《詩經·檜風·匪風》毛傳:“亨(烹)魚煩(一再擾動)則碎,治民煩則散(散亂),知亨(烹)魚則知治民矣。”
[2]立:建立,治理。
[3]神:靈通,靈驗。
[4]不傷人:指不驚擾百姓。
[5]兩不相傷:承上述“不傷人”,指“神”和“聖人”兩方都不傷害人。
[6]“故德”句:此旬意思足,鬼、神、“聖人”和民彼此能以德相待,都相安無事,各守其靜。
【譯文】
治理大國好比煎小魚一樣,不能常常去攪動它。聖人依照“道”這個原則來治理天下,那些鬼怪就不靈驗了;不儀鬼怪不靈驗,神仙也不傷害人;不僅神仙不傷害人,聖人也不傷害人。這樣,正由於“神”和“聖人”兩者都不傷害人,所以人們和鬼、神、聖人彼此能以德相待,都相安無事,各守其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