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大邦者,下流也[1],天下之牝也。天下之交也[2],牝恒以靜勝牡[3]。為其靜也,故宜為下[4]。故大邦以下小邦,則取小邦[5]。小邦以下大邦,則取於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故大邦者。不過欲兼畜人[6]。小邦者,不過欲入事人[7]。夫皆得其欲,則大者宜為下。

【章旨】

前四章老子講怎樣治理國家,本章論如何處理國際關係。強淩弱,大欺小,是國際常事。春秋之際,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此必有老子所見、所聞,或所聞於傳聞者也。以哲人而處此,必思所以息紛爭、止戰禍,而安中國(見《老子臆解》)。

老子想解決國際爭端,提出一條共同遵守的原則,減少紛亂。他不是像現在提的相互平等的原則,他提的是“相下”的原則,其用意是一樣的。大國和小國之間要相互尊重。老子沒有從“國家尊嚴”高度來說服侯王,而是用“大小國各得其所欲”來說服,古今理由不同,目的是相同的,希望國際和平,這是符合當時百姓願望的(采《老子新解》)。

【注釋】

[1]下流:指流水的下遊。

[2]交:交匯。

[3]牝(pìn):雌的禽獸。牡:雄性禽獸。

[4]下:謙下。

[5]取:通“聚”。下文中“以取”,以聚人;“麗取”,聚於人。

[6]兼畜(xù):兼並畜養。

[7]事:服侍,侍奉。

【譯文】

大國,好比是江河的下遊,處在天下雌柔的位置,是天下交匯的地方。雌柔常以安靜而勝過雄強。因為它安靜,所以適宜居守下位。所以如果大國對小國謙下,就能聚攏起小國,如果小國對大國謙下,就能被大國所容納。因此,有的大國謙下以聚攏小國,有的小國謙下而被大國所容納。所以,大國謙下不過是想兼並畜養小國,小國謙下不過是想要侍奉投靠大國。如果要使雙方都可以滿足自己的願望,那麽,大國尤其應該做出謙下的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