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其安也[1],易持也[2]。其未兆也[3],易謀也。其脆易判[4],其微易散。為之乎其未有,治之乎其未亂。合抱之木,作於毫末[5]。九成之台[6],作於蔂土[7]。百仞之高[8],始於足下。為之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也,故無敗也;無執也,故無失也。民之從事也,恒於其成事而敗之。故慎終若始,則無敗事矣。是以聖人欲不欲,而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而複眾人之所過[9];能輔萬物之自然[10],而弗敢為。
【章旨】
這一章是上一章的姊妹篇。上一章講的是怎樣從細小處著手辦成大事。這一章是講怎樣從細小處著手防患於未然。本章分三層,講述三個要點:其一:“為之乎其未有,治之乎其未亂。”在禍亂發生之前,先作預防,注視禍患的根源,禍患就能防住。其二:“合抱之木,作於毫末”、“百仞之高,始於足下”,講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都是從小到大的。遠大的事情,必須有恒心一點一滴去完成,不然就會功虧一簣。其三:“欲不欲”、“學不學”、“弗敢為”,這與六十三章開頭“為無為”等句遙相呼應,講不能強行硬為,不然會失敗。
【注釋】
[1]安:安穩、安定。
[2]持:維持,支持。
[3]兆:征兆,苗頭。
[4]判:分裂,分解。
[5]毫末:細毛尖。比喻細小的幼芽。
[6]成:同“層”,重。
[7]蔂(lěi):裝土的籠具。蔂土:指一筐土。
[8]仞(rèn):古代七尺為一仞。
[9]複:返回。
[10]輔:輔助。
【譯文】
事物穩定時就容易維持。事物沒露征兆時容易籌謀。事物脆弱時容易分解,事物微小時容易消除。因此要在事情還沒有發生時處理它,要在形勢還沒有發生動亂時治理它。合抱粗的大樹,由細小的幼芽長成。九層的高台,由一筐土一筐土築起。登上百仞的高處,從足下第一步開始。勉強作為反而會毀壞它,把持不放反而會失去它。因此,聖人順從自然不妄為,所以沒有失敗;無所把持,所以無所失去。民眾做事,常常在接近成功時失敗。如果做事最終還能像最初一樣謹慎,那麽就不會壞事了。因此,聖人把沒有欲望當做欲望,不貴重難得的財物,學習人所不學的道理,一反眾人的過錯回歸於道,用此輔助萬物的自然生成發展,而不敢輕舉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