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民之不畏畏[1],則大畏將至矣[2]。毋閘其所居[3],毋猒其所生[4]。夫唯弗猒[5],是以不猒[6]。是以聖人自知而不自見也[7],自愛而不自貴也。故去彼而取此。
【章旨】
本章依據甲、乙本編次。通行本此作《愛己章》第七十二。這一章是老子對高壓政治所提出的警告。全章分三層論述:首先說民不畏威的後果。老百姓到了不害怕刑罰時,那麽大的恐怖就要發生,老百姓就會起來造反。接著講民不厭棄的道理。換言之,就是講的是官逼民反的道理。暴政逼迫,百姓到了無法生存時,就會鋌而走險了。因此希望執政者對待百姓要寬厚,對百姓作出謙下的姿態,以免遭到百姓的厭棄。最後表明聖人的去取。聖人采取謙下寬厚政策,唾棄恐怖高壓政策。
有人認為,在這些告誡和希望中,體現出老子清靜無為,欲上必下,欲先必後的一貫思想,也反映出他對人民潛在力量的認識。
【注釋】
[1]畏畏:第一個“畏”,害怕的意思。第二個“畏”,通“威”。通行本作“威”。這一個“威”指由執政者發出的、威壓百姓、要百姓畏懼的事情。簡言之第二個“畏”作“威壓”解。
[2]大畏:“畏”通行本作“威”,這一個“威”指使執政者受到威脅、感到畏懼的事情。由於“畏”、“威”字相通,詞同源,簡言之“大畏”或“大威”指統治者將受到“天誅”。
[3]毋(wú):不要。閘(ɡé):閉門。通行本作“狎”,通“狹”,逼迫。
[4]猒(yā):通“壓”,阻塞,壓榨。
[5]唯:隻有。
[6]猒(yā):傾覆。通行本作“厭”,厭棄。
[7]見(xiàn):通“現”,顯現。
【譯文】
一旦百姓不再害怕威壓,那麽大的恐怖即將到來了。不要逼迫百姓無處安居,不要壓榨百姓無法生存。隻有不壓榨百姓,才不會遭到百姓的厭棄。因此聖人有自知之明而不自我表現,自愛自重但不自居高貴。所以他舍棄“自見”、“自貴”,而選取“自知”和“自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