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持而盈之[1],不若其已[2]。揣而銳之[3],不可長葆也[4]。金玉盈室,莫之能守也。貴富而驕,自遺咎也[5]。功遂身退[6],天之道也。[7]

【章旨】

上章從正麵講“不爭”、“故無尤”,是“幾於道”。本章是從反麵說“爭則遺咎”,故宜循“天之道”。因此,道與不道,福兮禍兮如何?為人處事,可知取舍了。

老子認為物極必反,盈了以後就要虧,銳了以後就要鈍。正反的轉化,這是事物的辯證法。老子把它應用到社會生活方麵來,他提出兩種應付的策略:[1]防止矛盾激化,告誡“富貴不能驕奢”,要善讓。[2]人為轉化,告訴人們“功成身退”,要知退。這在古時是可取的,今天看來有局限性。不知矛盾激化的本質及矛盾轉化的條件,但還有可取的地方:警惕不要走向反麵,不要自我膨脹,要適時而止、見好就收。

【注釋】

[1]持而盈之:有兩種說法:一解“持”,執持、握持。指抱持盈滿之勢,這裏隱指自滿自足、自我膨脹。另一解說“持”,通殖,取積累的意思,這樣,全句就可解為積累以使之滿盈。後一種解釋比較符合老子本意。

[2]已:停止。這裏與上句“持”相對,是不持,因此有退止、縮減的意思。

[3]揣而銳之:揣,通“段(鍛)”,鍛造、冶煉。此句意思是:鍛造金屬器具,使之銳利。這裏比喻鋒芒外露。

[4]葆(bǎo):通“保”,守住。

[5]遺(wèi):送給,留給。咎(jiù):災禍。

[6]遂(suì):成就。“功遂身退”可參見第二章裏的“成功而弗居也”。

[7]天:指“道”。成玄英認為說的是自然。

【譯文】

積累達到滿盈,不如趁早停止。錘鍛得尖銳鋒利,不能長久保全。金玉堆滿堂室,沒有誰能守藏得住的;富貴了而又驕奢,就給自己種下了災禍。功業完成了,就急流勇退,這才是順應自然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