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李帶著英在外麵足玩了半日,心中很痛快。也沒向衙門裏請假,也不惦記著家裏,隻顧和英各處玩耍。他看明白了:在這個社會裏隻能敷衍,而且要毫沒出息地敷衍,連張大哥那種鄭重其事的敷衍都走不通。他決定不管一切,隻想和英痛快地玩半天。吃過了晚飯,英已累得睜不開眼。老李不想回家,可是又沒法安置英;回去,她愛怎鬧怎鬧;把小孩子放在家裏再說;鬧得太不像樣,我還可以出來,住旅館去;沒關係。
馬少奶奶拉著菱在門口立著呢。太陽落後的餘光把她的臉照得分外地亮,她穿著件長白布衫,拉著菱,菱穿著個小紅短袖褂子。像一朵白蓮帶著個小紅蓮苞,老李心裏說。菱跑過來拉爸,英撲過馬嬸去。“你們上哪兒啦,一去不回頭?”她問英,自然也是問老李。他抱起菱來,“我們玩去了;家裏不平安,就上外麵玩去。”他的語氣中所要表示的“我才不在乎”都被眼睛給破壞了。她正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眼神絕不與語氣一致。他也承認了這個,不行,不會對生命嬉皮笑臉;想敷衍,不在乎,不會!他知道她也明白這個。“菱,媽媽還鬧不鬧了?”他問,勉強地笑著,極難堪。
“媽嘴腫,不吃飯飯!”菱用小手打了爸兩下:“打爸!菱不氣媽,爸氣媽!臭爸!臭哦——”菱用小手捂上鼻子。
老李又笑了,可是不好意思進街門。
“您進去吧,沒事啦。”馬少奶奶淘氣地一笑,好像逗著老李玩呢。
老李出了汗,恨不能把孩子放下,自己跑三天三夜去,跑到座荒山去當野人。可是抱著菱進了門。英也跟進來,剩下馬嬸自己在門外立著。老李回頭看了一眼,她腦後的小辮不見了,頭發剪得很齊,更好看了些。
李太太在屋裏躺著呢。英進去報告一切,媽也不答理。
“爸,你給我買好吃沒有?”菱審問著爸。
爸忘了。忽然地想起來:“菱你等著,爸給買好吃去。”放下菱,跑出來。跑到門洞,馬少奶奶把門對好,正往裏走。
“您又上哪兒?”她往旁邊一躲。
“我出去住兩天,等她不犯病了我再回來。受不了這個!”
“這才瞎鬧呢。”
“怎麽?!”他的聲音很低,可是帶著怒氣,好像要和她打架似的。
她愣了一會,“為我,您也別走。”
“怎麽?”這個比它的前人柔和著多少倍。
“馬有信來,說,快回來了。一定得吵。”
“怎麽?”
“他一定帶回那個女的來。”
“信上說著?”
“不是。”
“你——您怎麽知道?”
“我心裏覺出來,他必把她帶回來;還不得吵?”門洞雖然黑,可是看見她笑了——也不十分自然。
“我不走好了,我專等和誰打一通呢!你不用怕。”
“我有什麽可怕的?不過院裏有個男的,或者不至於由著馬的性兒反。”
“他很能鬧事?”
她點了點頭。“好吧,您還出去不?”
“出去給菱買點吃的,就回來。”他開開門,進了些日落後的柔光。門外變了樣,世界變了樣,空氣中含著浪漫的顏色與味道。
二
財政所來了位堂客,身子是方塊,項上頂著個白球,像剛由石灰水裏撈出來。要見所長。傳達處的工友問什麽事,白球不出聲。工友拒絕代為通報,臉上挨了個嘴巴。工友捂著臉去找所長,所長轉開了眼珠:“叫巡警把她攆開!”繼而一想,男女平權的時代,不宜得罪女人,況且知道她是誰?“請趙科員代見。”小趙很高興地來到會客廳,接見女客,美差!及至女客進來,他瞪了眼,吳太太!
“好了,你叫我來鬧,我來了,怎麽鬧吧?你說!”方墩太太坐下了。工友為是保護科員,在一旁侍立,全聽了去。
“李順,走!”趙科員發了令。
“嗻!”李順很不願意出去,可是不敢違抗命令。
“大姐,你算糟到家了!”小趙把李順送了出去,關上門,對方墩說,“不是叫你見所長嗎?”
“他不見我,我有什麽法兒呢?”
“不見你,你就在門口嚷啊。姓李的,你出來!你把吳科員頂下去,一人吃兩份薪水!還叫我們離婚!我跟你見個高低!就這麽嚷呀。嚷完,往門框上就拴繩子,上吊!就是所長不見你,你這麽一嚷還傳不到他耳朵裏去?他知道了,全所的人都知道了;就是所長不免他的職,他自己還不滾蛋?你算糟透了,見我幹嗎呀?!”
“我沒要見你呀!你幹嗎出來?”
“嘿!糟心!你趕緊走,我另想辦法。反正有咱們,沒老李;有他,沒咱們!走吧。家中等我去。”
小趙笑著,規規矩矩把方墩太太送到大門,極官派地鞠躬:“再會,吳太太;回來我和所長詳說,就是。”轉過臉來:“李順,這兒來!你敢走漏一個字,我要你的命!”
小趙非常地悲觀。成敗倒不算什麽,可氣的是人們怎這麽飯桶。拿方墩說,就連衙門外嚷嚷一陣都不會,怎麽長那身方肉來著呢!頭一炮就沒響。要不怎麽這群人不會成功呢,把著手兒教,到時候還弄砸了鍋。小趙很願意想出一種新教育來,給這群糟蛋一些新的訓練。“你等著,”他告訴自己,“等小趙做了教育總長再說!”
三
老李和太太正式宣戰而斷絕了國交。三天,誰也沒理誰。他心中,可是,並沒和太太叫勁。他一心一意地希望著馬先生回來,看看人家這會浪漫的到底是長著幾個鼻子:心中有所盼望,所以不說話也不覺得特別地寂寞。除了這件事,他還惦記著張大哥。到底小趙是賣什麽藥呢?天真還沒有放出來!張大哥太可憐了,整天際把生命放在手裏捧著,臨完會像水似的從指縫間漏下去!單單地捉去他的兒子:哪怕一把火燒了他的房呢,連硬木椅子都燒成焦炭呢,張大哥還能立起來,哪怕是穿著舊布衫在街上去算命合婚呢,他還能那麽幹淨和氣,還能再買上一座小房;兒子,另一回事。奇怪,那麽個兒子會使張大哥跌倒不想往起爬!假如英丟失了,我怎樣?老李問自己。難過是當然的,想不出什麽超於難過的事。時代的關係?夫妻間的愛不夠?張大哥比我更布爾喬亞?算了吧,看看張大哥去。
自遷都後,西單牌樓漸漸成了繁鬧的所在,雖然在實力上還遠不及東安市場一帶。東安市場一帶是暗中被洋布爾喬亞氣充滿,幾乎可以夠上貴族的風味。西單,在另一方麵,是國產布爾喬亞,有些地方——像烙餅攤子與大碗芝麻醬麵等——還是普羅的。因此,在普通人們看,它更足以使人舒服,因為多看見些本地風光。它還沒夢想到有個北京飯店,或是烏利文洋行。咖啡館的女招待,百貨店的日本貨,戴一頂新草帽或穿一雙白帆布鞋就可以出些風頭的男女學生,各色的青菜瓜果,便宜坊的燒鴨,羊肉餡包子,插瓶的美人蕉與晚香玉,都奇妙地調和在一處,亂而舒服,熱鬧而不太奢華,浪漫而又平凡。特別是夕陽擦山的前後,姑娘們穿出夏日最得意的花衫,賣酸梅湯的冰盞敲得輕脆而緊張,西瓜的吆喝長而多顫;偶爾有一陣涼風;天上的餘光未退,鋪中的電燈已亮;人氣車聲汗味中裹著點香粉或花露水味,使人迷惘而高興,袋中沒有一文錢也可以享受一些什麽。真正有錢的人們隻能坐著車由馬路中心,擦著滿是汗味的電車,向長安街的瀝青大路馳去,響著車鈴或喇叭。
老李永不會欣賞這個。他最討厭中等階級的無聊與熱鬧。可是在他的靈魂的深處,他似乎有點貴族氣。他沿著馬路邊兒走,不肯到兩旁的人群裏去擠。快到了堂子胡同,他的右臂被人抓住。丁二爺。
“啊,李先生!”丁二爺的舌頭似乎不大利落,臉上通紅,抓住老李的右臂還晃了兩晃,“李先生,我又在這兒遛酒味呢!又喝了點,又喝了點。李先生,上次你請我喝酒,我謝謝你!這是第二次,記得清楚,很清楚。還能再喝點呢,有事,心中有事。”他指了指胸口。
老李直覺地嗅出一點奇異的味道,他半拉半扯地把丁二爺架到一個小飯鋪。
又喝了兩盅,丁二爺的神色與往日絕不相同了,他居然會立起眉毛來。“李先生,秀真!”他把嘴放在老李的耳邊,可是聲音並沒放低,震得老李的耳朵直嗡嗡,“秀真!”
“她怎麽了?”老李就勢往後撤了撤身子,躲開丁二爺的嘴。
“我懂得婦女,很懂得。我和你說過我自己的事?”
老李點了點頭。
“我會看她們的眼睛,和走路的神氣,很會看。”他急忙吞了一口酒。“秀真回來了,今天。眼睛,神氣,我看明白了。姑娘們等著出閣是一個樣,要私自鬧事又是一個樣,我看得出。秀真,小丫頭,我把她抱大了的,現在——”丁二爺點著頭,不言語了,似乎是追想昔年的事。
“現在怎樣?”老李急於往下聽。
“哎!”丁二爺的歎氣與酒盅一齊由唇上落下。“哎!她一進門,我就看出來,有點不對,不對。她不走,往前擺,看著自己的大腳微笑!不對!我的小鳥們也看出來了,忽然一齊叫了一陣,忽然地!我把秀真叫到我的屋裏;多少日子她沒到過我屋裏了!小的時候,一天到晚找丁叔,小丫頭!我盤問她,用著好話:她說了,她和小趙!”
“和小趙怎著?”老李的大眼似乎永遠不會瞪圓,居然瞪圓了。
“一塊出去過,不止一次了,不止。”
“沒別的事?”
“還沒有;也快!秀真還鬥得過他?”
“嘿!”
“哎!婦女,”丁二爺搖著頭,“婦女太容易,也太難。容易,容易得像個熟瓜,一摸就破;難,比上天還難!我就常想,左不沒事吧,沒事我就常想,我的小鳥們也幫著我想,非到有朝一日,有朝一日男女完全隨便,男女的事兒不能消停了。一個守一個,非搗亂不可。我就常這麽想。”
老李很佩服丁二爺,可是顧不及去討論這個。“怎辦呢?”
“怎辦?丁二有主意,不然,丁二還想不起喝酒。咱們現在男女還不能敞開兒隨便:兒女一隨便,父母就受不了。咱們得幫幫張大哥。我準知道,秀真要是跟小趙跑了,張大哥必得瘋了,必得!我有主意,揍小趙!他要是個好小子,那就另一回事了,秀真跟他就跟他。女的要看上個男的,勸不來,勸不來,我經驗過!不過,秀真還太小,她對我說,她覺得小趙好玩。好玩?小趙?我揍他!二十年前我自己那一回事,是我的錯,不敢揍!我吃了張大哥快二十年了,得報答報答他,很得!我揍小趙!”
“揍完了呢?”老李問。
“揍就把他揍死呀!他帶著口氣還行,你越揍他,秀真越愛他,婦女嗎!一揍把他揍回老家去,秀真姑娘過個十天半月也就忘了他,頂好的法兒,頂好!勸,勸不來!”
“你自己呢?”老李很關切地問。
“他死,我還想活著?活著有什麽味!沒味!很沒味!這二十年已經是多活,沒意思。喝一盅,李先生,這是我最後的一盅,和知己的朋友一塊兒喝,請!”
老李陪了他一盅。
“好了,李先生,我該走了。”丁二爺可是沒動,手按著酒盅想了會兒:“啊,我那幾個小黃鳥。等我——的時候,李先生,把它們給英養著玩吧。沒別的事了。”
老李想和他用力地握握手,可是愣在那裏,沒動。
丁二爺晃出兩步去,又退回來:“李先生,李先生,”臉更紅了,“李先生,借給我倆錢,萬一得買把家夥呢。”
四
老李不想去看張大哥了;丁二爺的言語像膠粘在他的腦中,他不知道是欽佩丁二爺好,還是可憐他好。可是他始終沒想起去攔阻丁二爺,好像有人能去懲治小趙是世上最好的一件事。他覺得有點慚愧,為什麽自己不去和小趙幹?唯一的回答似乎是——有家小的吃累,不能舍命,不是不敢。但是,就憑那樣一位夫人,也值得犧牲了自己,一生做個沒起色,沒豪氣的平常人?自己遠不如丁二爺,自己才是帶著口氣的活廢物。什麽也不敢得罪,連小趙都不敢得罪,隻為那個破家,三天沒和太太說話!他越看不起自己,越覺得不認識自己,“到底會幹些什麽?”他問自己。什麽也不會。學問,和生活似乎沒多大關係。在衙門裏做事用不著學問。思想,沒有行動,思想隻足以使入迷惘。最足以**的是自己的心好,可是心好有什麽標準?有什麽用處?好心要是使自己懦弱,隨俗,敷衍,還不如壞心。他低著頭在暮色中慢慢地走,街上的一切聲音動作隻是嘈雜紊亂,沒有半點意義。一直走到北城根,看見了黑糊糊的城牆,才知道他是活著,而且是走到了“此路不通”的所在。他立住,抬頭看著城牆上的星們。四外沒有什麽人聲了,連燈光也不多。垂柳似乎要睡,星非常地明。他入了另一個世界。一個沒有人,沒有無聊的爭執,連無聊的詩歌也沒有的世界;隻有綠柳伴著明星,輕風吹著小萍,靜到連蓮花都懶得放香味的時候,才從遠處來一兩聲雞鳴,或一兩點由星光降下的雨點,叫世界都入了朦朧的狀態。呆立了許久,他似乎才醒過來。歎了口氣,坐在地上。
地上還有些未散盡的熱氣,坐著不甚舒服,可是他懶得動。南邊的天上一團紅霧,亮而陰慘。遠處,似乎是由那團紅霧裏,來的一些聲音,沙沙的分辨不清是什麽,隻是沙沙的,像宇宙磨著點兒什麽東西,使人煩惱而又有些希冀,一些在生死之間的響聲。他低下頭不再看。想起幼年在鄉間的光景。麥秋後的夏晚,他抱著本書在屋中念,小燈四圍多少小蟲,綠的,黃的,土色的,還有一兩個帶花斑的蛾子,向燈罩進攻。別人都在門外樹下乘涼。“學生”,人們不提他的名字,對他表示著敬意。十四五歲進城去讀書,自覺得是“學生”了,家族,甚至全國全世界的光榮,都在他的書本上;多識一個字便離家庭的人們更遠一些,可是和世界接近一點。讀了些劍俠小說也沒把他的“學生”的希冀忘掉了,雖然在必不得已的時候也摹仿著劍俠和同學打一架,甚至於被校長給記過一次,“學生”的恥辱。
到北平去!頭一次見著北平就遠遠看見那麽一團紅霧,好像這個大城是在雲間,自己是往天上飛。大學生,還是學生,可是在雲裏,是將來社會國家的天使,從雲中飛降下來,把人們都提起,離開那汙濁的塵土。結了婚:本想反抗父母,不回家結婚,可又不肯,大學生的力量是偉大的,可以改革一切:一個鄉下女子到自己手裏至少也會變成仙女,一同到雲中去。畢了業,戴上方帽子照了相,嘴角上有點笑意,隻是眼睛有點發呆。找事做了,什麽也可以做,憑著良心做,總會有益於人的。隻是不能回鄉間去種地,高粱與玉米至多不過幾尺高,而自己是要登雲路的。有機會去革命,但是近於破壞;流血也顯著太不人情,雖然極看不起社會上的一切。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於是入了地獄,至今也沒得出來,鬼是越來越多,自己的臉皮也燒得烏黑。非打破地獄不可!可是想打破地獄的大有人在,而且全是帶走一批黑鬼,過了些日子又依舊回來,比原前還黑了三倍,再也不想出去。管自己吧,和張大哥學。張大哥是地獄中最安分地笑臉鬼。接來家眷,神差鬼使地把她接來,有了女鬼,地獄更透著黑暗,三天誰也不理誰!就著鬼世界的一切去浪漫吧,膽子不知為什麽那樣小,或者是傲慢不屑?誰知道!又看見了那團紅霧,北平沒在天上,原來:是地獄的陰火,沙沙的,燒著活鬼,有皮有肉的活鬼,有的還很胖,方墩,舉個例說。
不敢再想!沒有將來,想它做甚?將來至好不過像張大哥——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地獄的生活本是懲罰。小趙應當得意;丁二爺是多事,以鬼殺鬼,鋼刀怎會見血?!自己抓不到任何東西,眼前是那團紅霧,背後是城牆;幸而天上有星——最沒用的大螢火蟲們!好像聽見父親叱牛的聲音。父親抓住了一塊地,把一生的汗都滴在那裏。可是父親那塊地也保不住,假如世界是地獄的話。收莊稼的時候,地獄的火會燒得更痛快;忽,一陣風,十裏百裏一會兒燎盡!連根麥稈也剩不下!
極慢地立起來,四圍沒有一個人,低著頭走。向東沿著河沿走,地上很濕軟,垂柳像搖籃似的輕擺,似乎要把全城搖入夢境。柳樹後出來一個黑影,極輕快地貼住他的肩,一股賤而難過的香味。“家去坐坐,不遠:茶錢隨意。”一個女的聲音。可是幹啞,難聽,像是傷風剛好的樣子。老李本能地躲了躲,她緊往前跟。他摸了摸袋中,隻剩了幾角錢的票子,抓了出來,塞在她的手中。“不家去呀?”她說著把手放下去。他的嗓中堵上塊石子,深一腳淺一腳地快走。又找到大街,他放慢了腳步。“地獄裏的規矩人!”他叫著自己。回去,她一定還沒走呢,把手表也給她?沒敢回去。一個手表救不了任何人。借著路燈看了看,已經十二點半。
五
他兩天沒到衙門去,一來是為在家中等著那個浪漫的馬先生,二來是打不起精神去做事。連丁二爺都能成個英雄,而老李是完全被“科員”給拿住,好像在籠裏住慣的小鳥,打開籠門也不敢往出飛;硬不去兩天試試,散了就散了,沒關係!在他心的深處,他似乎很怕變成張大哥第二——“科員”了一輩子,以至於對自己的事都一點也不敢豪橫,正像住慣了籠子的鳥,遇到危險便閉目受死,連叫一聲也不敢;平日的歌叫隻為討人們的歡心。他怕這個。他知道他已經被北平給捆起來,應當設法把翅膀抽出來,到空中飛一會兒。絕對地否認北平是文化的中心,雖然北平確是有許多可愛的地方。設若一種文化能使人沉醉,還不如使人覺到危險。老李不喜歡喝咖啡,一小杯咖啡便叫他一夜不能睡好。現在他決定要些生命的咖啡,苦澀,深黑,會踢動神經。北平太像牛乳,而且已經有點發酸。
跟太太還不過話,沒關係。“科員化”的家庭,吵嘴都應低聲的;不出一聲豈不更好?心中越難過,越覺得太太討厭。她不出聲,正好,省得時時刻刻覺到她的存在。將來死了埋在一處,也不過是如此,一直到倆人的棺材爛了,骨頭挨著骨頭,還是相對無言,至於永久;好吧,先在活著的時候練習練習這個。就怕有朋友來,被人家看破,不好意思,“科員”!管它呢,誰愛來誰來,說不定連朋友也罵一頓;有什麽可敷衍的?
邱太太來了。紙板似的,好像專會往別人家的苦惱裏擠。老李想把她攆出去,可是不敢:得陪著說話,無論如何無聊!
“李先生,我來問你,你看邱真有意學學吳先生嗎?”兩槽牙全露出來。
“不知道。”
“哼!你們男人都互相地幫忙,有團體!我才不怕,離婚,正好!”
“幹嗎再說,那麽?”老李心中說。
邱太太到屋裏去找李太太。老李看出,自己應該出去遛遛:科員不便和另一科員的太太起什麽衝突。拉著英出去了。
上哪兒去?想起北城根那個女人。哪能那麽巧又遇上她。遇上,也不認識呀;在半夜裏遇見的。可憐的姑娘,也許是個媳婦。她為什麽不跳在河溝裏?誰肯!老李你自己肯把生命賣給那個怪物衙門,她為什麽不可以賣?焉知她不是為奉養一個老母親,或是供給一個讀書的弟弟?善心與黑暗遇上便是悲劇。
找張大哥去?不願意去,也不好意思去,天真還沒出來。到底小趙是怎回事?為什麽不去提著小趙的耳朵,把實話揍出來?飯桶,糟蛋,老李!
買了個極大的三白香瓜,堵上英的嘴,沒目的而又非走不可地瞎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