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是兩個人的事,離開卻是一個人的決定。林徽因的突然回國讓徐誌摩的心情跌到了穀底,此時的他就像一隻落單的候鳥,焦急地拍動著疲憊的雙翼,卻終究得不到任何回音。

認識林徽因時,徐誌摩已是有婦之夫,他早在十九歲那年便與張幼儀結為夫妻,並育有一子。隻是,他對妻子並無感情可言,甚至認為張幼儀是自己這次理想愛戀的最大阻礙。於是,為了挽回那段單純而美好的康橋之戀,徐誌摩毅然地成了“中國第一個離婚的男人”。

1922年9月,徐誌摩乘坐日本商船返回上海。六個月前,他寫信給妻子張幼儀,開誠布公地談了自己對婚姻和愛情的理解:

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不久,徐誌摩就同張幼儀協議離婚。

此時,這個男人已經為他的所愛拋下了一切,即使頂著拋妻棄子的罪名,也在所不惜。這或許就是愛情盲目的一麵,在它炫目的光芒下,人們失去了理智,迷失了方向。

為何戀愛中的人總是陷入不可救藥的無理性狀態之中?因為當下,他們隻看得見自己想看見的東西。徐誌摩也是這樣。當他中了名為“林徽因”的毒時,便隻看得見她對自己的傾慕,卻看不到一個情竇初開的少女,在第一次麵對男性追求時的懵懂與迷惑。所以,他的愛因她的傾慕而更加熱烈。

隻是,該去的都去了,該來的能如期而來嗎?

不久,恢複單身的徐誌摩抵達上海。剛剛下船,他就接到了一個宛如晴天霹靂的消息:林徽因和梁啟超的大公子梁思成將締結婚約。頓時,徐誌摩呆若木雞。耐不住這份煎熬,一個月後,徐誌摩坐上了北上的火車,他一定要親口向林徽因求證。可是,他並未在林家見到她,而是看到梁思成與林徽因獨處時,一張貼在門上的便條,明言勿擾。一時間,徐誌摩心裏的哀傷在眉宇間蔓延開來。

不久,徐誌摩的恩師梁啟超從上海寄來一封長信。梁啟超一直以為徐誌摩和張幼儀彼此再不能相處,所以也沒有反對他們離婚。但他聽張君勱(幼儀哥哥)說,徐誌摩回國後和張幼儀“通信不絕” ,“常常稱道她”,覺得很奇怪。梁啟超給了學生兩條忠告:萬萬不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弱妻幼子之上;真愛固然神聖,但可遇不可求,不可勉強。信寫得情真意切,語重心長。當即,徐誌摩給梁啟超回了一封慷慨激昂的信,其中一句便是:“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但凡愛情,都有保質期,如同鮮花,該謝的時候就會謝。有時候,緣分無法捉摸,也許你還愛著,對方卻已轉身,珍惜曾經擁有的緣分,緣分盡了就放手,哪怕是流著淚,哪怕還需要更久的時間去療傷,也不要將曾經美好的回憶都化作虛無。若分開,便是緣分還不夠,那就選擇隨緣吧,將那些悠然的往事留在記憶的彼岸,等待時光將它遺忘。

這一段感情,於林徽因而言,是少女溫柔的愛情之夢,之於徐誌摩,則是詩人浪漫自由的理想之愛。然而,對於張幼儀來說,卻是人生裏最痛苦無助且無法磨滅的煎熬。

對於已經不再愛的那個人,有人選擇繼續做朋友,有人老死不相往來。這兩種態度不能說誰對誰錯,因為性格決定人生選擇,而無論以何種關係繼續以後的生活,都要保證自己不被那種關係所困擾。林徽因和徐誌摩此後一直是好朋友,因為林徽因夠理智夠清醒,她知道自己的心已經給了梁思成,再無可能與他分開,所以才能坦然地與徐誌摩相處。

人的一生終究是一個人的一生。不是說要孤獨終老,而是大家各自有所追求,有緣分就相遇,有緣無分,情深緣淺是常事,分開也未必就會痛苦得無法自持。人生如戲,一場落幕下一場又要開始,自然也不必過分耽於昨天。你記得也好,你忘記也罷,生命本就如輪回一般,來來去去,何曾為誰有過絲毫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