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愛一座城市,愛的其實是這座城市裏的某一個人。所以,在傾心一座城市之前,請先在這裏談一場戀愛,如此,便可把心安然無悔地留在這裏。愛的人不走,你的心,就永遠不會離開。
徐誌摩說,康橋是他的愛。這裏讓他覺得幸福,幸福得從未忘懷。多年後,當他故地重遊時,仍然向這座如夢似幻的城,傾彈了深情的夜曲。這樣濃厚的感情,或許正是因為,他曾在這裏愛過一個年華正好的美麗女子。
感情的事總是很玄妙,有的人日日在你眼前,你卻對其視而不見;可有的人,隻一眼,便是一世的牽掛。徐誌摩何曾想過,他為了追尋羅素,從美國輾轉來到英國,羅素沒有見到,卻認識了讓他隻看一眼,便記掛了一生的林徽因。
那天,徐誌摩聽說國際聯盟同誌會理事林長民先生將在倫敦國際聯盟協會上發表演說。對於仰慕已久的前輩,他早就想一睹風采,聽說林長民這次來倫敦演講,便拉了同在倫敦的陳西瀅與章士釗一同前往。從此,林長民與這位才華橫溢的詩人便成了忘年交。
林長民很喜歡這位年輕的朋友,一見麵便引為知己。此後,徐誌摩便常到林長民的家裏喝茶,聊天,說點政治,談點詩藝。也正是在這時,徐誌摩認識了林長民的女兒——林徽因。
依著父親的意思,她到這兒來,為的是增長見識;同時領悟父親林長民的胸懷與抱負,擴大眼光“養成將來改良社會的見解與能力”。這樣的抱負,徐誌摩在初見林徽因時,定是無法覺察出來的。
這時的林徽因,隻是一個十六歲的花季少女,仿佛剛從煙雨蒙蒙的南國小巷裏走出,帶著一身水漾的詩意與清麗,優雅而靈動。她的美猶如一件精美的瓷器,讓徐誌摩一眼,便是一世。
在那個關乎理想的時代,愛情似乎也沾染上理想的色彩。偏偏,徐誌摩是個浪漫的理想主義者,難怪很多人說,徐誌摩對林徽因熱烈的愛,隻是一種理想。在他眼中,林徽因是新女性,自小便受過新式教育,十六歲便跟著父親遊曆歐洲,眼界開闊,會流利的英文,結交了眾多外國名士……這樣的女人,與徐誌摩的發妻張幼儀相比,自然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就這樣,徐誌摩戀愛了,第一次,以自由的名義,從他的靈魂深處愛上了這個從自己的理想中走出來的女子。縱使他愛的隻是那個被自己理想化了的形象,又如何?他生來就是為了理想而前行的。
在這個靈氣逼人的女孩麵前,他叫她“徽徽”。有了徽徽的生活一下變得豐富起來。他所有的情感都能向她傾訴,他所有的理想與追求都可以被她理解,他每一次的詩意的**都能得到她熱情的回應。
於是,徐誌摩開始了對林徽因的熱烈追求。他想用自己的熱烈換她的一個未來。隻是,緣分就是這般捉弄人,那時的徐誌摩已為人夫、為人父,驕傲如林徽因,是無論如何也不允許自己不是感情裏的那個“唯一”。另外,初識徐誌摩,林徽因終歸是個十六歲的女中學生,對他更多的是一種尊敬與仰慕。
此時的林徽因,麵對徐誌摩的追求有惶恐,也有羞澀,就像每一個初識愛情的少女,內心的歡喜撒滿一地,卻不知該如何拾起。在倫敦,林徽因由於父親到瑞士開國聯大會,過著“悶到實在不能不哭”的日子,用她自己的話說,當時總希望生活中能發生點浪漫,而所有浪漫之中,最要緊的是,要有個人來愛她。
徐誌摩的出現,仿佛是一陣奇異的風吹過林徽因的心頭,她詩意的靈性也仿佛一下子從懵懂與彷徨中看到了光亮。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藍的天上托著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牽著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鎖起重愁。
……
那一天你要聽到鳥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靜候著你的讚賞。
那一天你要看到零亂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闖入當年的邊境!
這首《那一晚》,寫下了康河柔柔**漾的水波旁,一個少女內心的悸動。如果說,徐誌摩的愛像不斷跳**的歡樂音符,歡快熱烈,無遮無擋,那麽,林徽因的感情就像倫敦永恒的輕霧,輕輕暈出迷蒙的曖昧,不願說破,亦不可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