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時,林肯才認識字母表,能讀一些書,可是還有相當的困難,他也完全不會寫東西。1824年秋季,一個西部的漫遊教師來到皮金溪沿岸的安居地,創辦了一所學校。林肯和妹妹天不亮就穿過森林跋涉四英裏,跟著新來的阿澤爾·多西老師學習。多西辦的是一所“胡喊”學校,孩子們學習時都大聲喊叫。老師覺得,這樣他就能看出他們是不是在專心學習。他會在教室裏走來走去,手裏握著鞭子,看到誰沒有發聲就給他一鞭子。有了這樣的“激勵”措施,孩子們一個比一個喊得帶勁。巨大的喧鬧聲,常常在方圓四分之一英裏內都能聽到。

上學的時候,林肯戴一頂鬆鼠皮小帽,穿著鹿皮做的短褲。褲腳遠夠不著鞋沿兒,小腿會露出了好幾英寸,任由風雪吹打。

學校是一間簡陋的小木屋,高度剛好容得下老師站立。教室沒有窗戶,每麵牆都留出了一根木頭粗的間隙,並糊上油紙,讓光線透進來。地板和座位都是由劈開的木頭做成的。

閱讀課上,林肯會朗讀《聖經》中的章節;寫字時,他就模仿華盛頓和傑弗遜的筆跡。所以,他的字跡跟他們的很像,都異常清晰明了。人們對他不住地讚歎,那些不識字的鄰居會走上數英裏,請林肯幫他們寫信。

現在,他真正找到了學習的樂趣:在學校的幾個鍾頭太過短暫,他就把學習資料帶回家;紙張稀有而且價格昂貴,他就用燒黑的木棍兒在木板上寫字。家裏的牆壁是由劈開的木頭做成的,所以有時他也在平整的牆麵上密密麻麻地寫,等光禿禿的表麵上寫滿了字,就用刮刀削幹淨接著寫。

因為買不起算數課本,他就借來一本,先在普通信紙大小的紙張上謄抄一遍,然後用麻線縫起來,這樣就有了手工製作的算數課本。他離世時,他的繼母還保存著這書的部分紙張。

在這個時候,林肯開始展現出一種不同於森林地帶其他學者的特質。他渴望把自己對各種話題的看法寫出來,有時甚至奮筆疾書寫成詩篇。然後把創作的詩歌和散文拿給鄰居威廉·伍德,聽取他的評論。他能牢記並背誦自己的詩歌,散文也很有亮點。一位律師對他關於國內政治的一篇文章印象非常深刻,就把它寄去發表了。俄亥俄州的一份報紙還把他關於禁酒的文章做成了專題報道。

但這都是後話了。在學校裏,他的第一篇文章是被夥伴們玩的殘忍遊戲激發出來的。他們常常捉來淡水龜,然後把火紅的炭火放到龜背上。林肯懇求他們不要這麽做,跑過去赤腳踢掉了炭火——這第一篇文章就是一封憐憫動物的請願書。小林肯已經表現出他對苦難的深深同情,而這將是他最大的特質。

五年後,他去另外一所學校上學,不過是不定期的,用他的話說,是“每次一小段時間”。

就這樣,經曆了不足十二個月的學校生涯之後,他所有的正式教育結束了。

1847年,林肯進入國會時,需要填一份平生記錄表,上麵有這樣一個問題:“受教育程度如何?”他簡單地回答道:“殘缺不全。”

被提名為總統候選人時,他說:“成年以後,我還知之甚少。然而,我還是設法按照‘寫作三元法’進行閱讀和寫作,但也僅此而已。之後我再沒上過學。我今天僅有的一點學力,是迫於生活壓力才逐漸掌握的。”

而他的老師都是些什麽人呢?他們是一幫到處流浪、愚昧無知的教師,迷信巫術且堅信世界是平的。然而,就是在這些斷斷續續的學習中,林肯擁有了一份彌足珍貴的財富:對知識的熱愛和對學習的渴望——即使是接受了大學教育的人也未必能做到這一點。

閱讀能力為他打開了一個新奇而富有魔力的世界,那是一片他不曾夢想過的天地。他的眼界大為開闊,並能夠暢想未來。二十多年間,閱讀也一直是他的主要愛好。

繼母隨嫁帶來了五卷圖書:《聖經》《伊索寓言》《魯濱孫漂流記》《天路曆程》和《水手辛巴達》。他視它們為無價之寶,拿來仔細研讀。他把《聖經》和《伊索寓言》放到觸手可及的地方,閱讀之頻繁以至於深深影響了他的寫作風格、談話方式以及辯論方法。

但是,這些書遠遠不夠。他渴望讀書,可是沒有錢。於是,他開始借書來讀,書、報紙、任何印刷品。他走到俄亥俄河邊,從一個律師那兒借來《印第安納州憲法修訂本》。之後,他平生第一次讀到《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

他經常幫一位鄰居挖樹根、給玉米地鋤草,並從他那裏借了兩三本傳記,其中一本是梅森·威姆斯牧師的《華盛頓傳》——他讀得入了迷,晚上會一直讀到看不見字。睡覺的時候,他會把書塞進木頭中間的縫隙裏,這樣,天一亮就能接著讀。結果一天晚上下起暴雨,書被淋濕了,書的主人拒絕收回——作為補償,林肯為他切了三天草料。

在所有的借書經曆中,最讓他受益良多的算是《斯科特講義》了。這本書給了他演講方麵的指導,並讓他接觸到西塞羅和德摩斯梯尼的著名演說,還有莎士比亞筆下人物的演講。

他會拿著《斯科特講義》在樹下來回踱步,大聲誦讀哈姆雷特對演員們的指示,重複安東尼在愷撒屍體旁所做的演講:“朋友們、羅馬市民們、同胞們,請聽我說:‘我是來安葬愷撒的,不是為他歌功頌德的’。”

讀到特別喜歡的文章,如果沒有紙,他就寫在木板上。最後,他做了一個簡陋的摘抄集,裏麵都是他的最愛,是他用禿鷹羽毛筆蘸著商陸果果汁寫下的。他隨身攜帶著這份摘抄集,不斷學習,直到把其中的許多長篇詩歌和演講都熟記於心。

外出工作時,他也帶著書。馬兒在玉米地頭休息的時候,他就坐在圍欄上讀書。中午,他不是坐下來和家人一塊兒吃飯,而是一手拿著玉米餅,一手捧著書,支起腳,沉浸在文字的海洋裏。

法庭開庭的時候,林肯常常走上十五英裏去河邊的鎮裏聽律師辯護。後來,和別人在田地裏幹活的時候,他也時不時丟下鶴嘴鋤或是幹草叉,爬上圍欄,重複他從羅克波特或是布恩維爾聽來的律師辯護詞。有時,他也會模仿那些頑固的浸禮會牧師禮拜天在小皮金溪畔教堂裏的大喊大叫。

亞伯經常帶著《奎因笑話集》去田裏幹活,當他騎坐在圓木上大聲朗讀時,森林裏就回**起聽眾的哄笑聲。不過玉米地裏的野草在茁壯生長,田裏的麥苗也發黃了。

雇傭林肯的農民都抱怨他懶惰。“非常懶惰,”他自己也承認,“父親教我幹活,卻從未教我去愛幹活。”

老湯姆·林肯強令他停止這愚蠢的行為。然而,這種行為沒有停止,亞伯繼續講他的笑話,照樣發表演說。一天,當著外人的麵,老人家一拳把他打倒在地。他哭了,但他什麽都沒說。這對父子的隔閡已經漸漸形成,並將持續一生。後來,林肯也給晚年的父親以經濟上的支持,但是,1851年,當老人躺在**奄奄一息的時候,林肯並沒有去看望他,“即使現在見麵,”他說,“恐怕痛苦還是比喜悅來得多。”

1830年冬天,“牛奶病”再次來襲,印第安納的巴克霍恩山穀又一次籠上了死亡的陰影。

帶著恐懼和沮喪,天生習慣漂泊流浪的湯姆·林肯處理了豬跟玉米,用八十美元的價格賣掉到處是樹樁的農場,之後做好一架笨重的馬車——這是他平生第一輛馬車——把家人和家具裝上車,把鞭子交給亞伯,大聲吆喝著牛群,朝伊利諾伊州的一個山穀出發了。那裏被印第安人稱作“桑加蒙”,意為“富饒之地”。

兩個星期裏,牛群拉著馬車慢吞吞地往前趕,沉重的馬車吱吱呀呀叫個不停,他們翻山越嶺,穿過印第安納州濃密的森林,越過伊利諾伊州荒無人煙的大草原。草原上的牧草有六英尺高,在夏日的陽光下,已經有些幹枯發黃了。

在文森,林肯第一次見到印刷機,那年他二十一歲。

在迪凱特,遷徙的人們在法院外的廣場上安營紮寨。二十六年後,林肯還能指出當時他們的馬車停靠的位置。

“我那時還不知道自己有能力做一名律師。”他說。

赫恩頓這樣寫道:

林肯先生曾向我講述這段遷徙之路。他說,地麵上的霜還沒有完全融化,白天道路表麵會解凍,到了晚上又重新凍住,這使得旅程漫長得讓人痛苦和厭倦,特別又是牛車。當然,橋是沒有的,因此他們隻能涉水過河,除非能找到迂回的路線繞過去。早上,河水也結冰了,牛群每走一步都會踩碎一大片薄冰。除了攜帶的家具和物資,還有一隻寵物狗跟在他們馬車後麵跑。一天,小家夥落在後頭沒跟上,而他們過了河才知道。沒有找到小狗,他們就往回看,發現小狗站在河對岸,焦急地哀嚎、亂跳。河水漫過了破碎的冰層,可憐的小狗不敢過河。為一隻狗,把牛群和馬車掉頭,再涉水到對岸,實在是不值得。因為大多數人都著急趕路,大家就決定丟下小狗繼續往前走。“我不能忍受丟下它不管,哪怕隻是條狗,”林肯講道,“於是,我脫下鞋襪,蹚水到河對岸,成功把渾身顫抖的小狗抱了過來。小狗歡喜地跳上跳下,雖然經曆了一些痛楚,但看到它的感激之情,我著實感到心滿意足。”

當牛群拉著林肯一家穿越大草原時,國會正在就一個問題激烈辯論,那就是州是否有權脫離聯邦。在那場辯論中,丹尼爾·韋伯斯特站在參議院裏,用他那鍾聲般低沉而美妙的嗓音做了一場演講——後來被林肯稱作“美國雄辯術曆史上最宏偉的例證”——“韋伯斯特答海恩”,那令人難忘的結尾後來被林肯奉為自己的政治信仰:“自由和聯邦,從現在到永遠,不可分離!”

要解決這個颶風般的問題,還得再等三十多年,解決這個難題的,不是強大的韋伯斯特,不是天賦異稟的克萊,也不是聲名在外的卡爾霍恩,而是一位長相醜陋、身無分文、名不見經傳的車夫。眼下這位車夫正趕著牛車前往伊利諾伊州,他戴著浣熊皮小帽,穿著鹿皮褲,饒有興致地唱著粗俗的歌:

嘿,哥倫比亞,幸福的樂園,

你要沒喝多呀,我就見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