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縣一個清貧的家庭,父親是位鞋匠,用他自己的話說,他的童年是“一部貧窮的簡明編年史”。小時候,他幫助家裏搬柴、提水、做農活等。父母是英國移民的後裔,他們以種田和打獵為生。1816年,林肯全家遷至印第安納州的西南部,開荒種地為生。9歲的時候,林肯的母親去世了。一年後,父親與一位賢惠的女人結婚。繼母慈祥勤勞,對待前妻的子女如同己出。林肯也敬愛後母,一家人生活得和睦幸福。由於家境貧窮,林肯受教育的程度不高。為了維持家計,少年時的林肯當過俄亥俄河上的擺渡工、種植園的工人、店員和木工。

1859年12月20日,林肯應傑西-W-費爾的請求,在稍作猶疑之後,致信於他,簡要地敘述了自己早期的人生曆程。費爾將這份手稿的抄本,以及其他一些有關林肯的政治活動經曆的資料寄給了他在賓夕法尼亞州切斯特縣的一位友人--約瑟夫-H-劉易斯先生。劉易斯利用這些原始資料,妙筆生花地擴寫成一份林肯回憶錄,於1860年6月在全國多家報紙上刊載。這份回憶錄為林肯於來年的6月在芝加哥被提名為總統候選人,特別是在賓夕法尼亞州黨代會上的提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林肯致費爾的信簡潔樸實地講述了他此前的人生經曆,並體現出他一貫文辭簡練的文風特點。此信也是他撰寫自己的主要生活經曆的大量文獻之一。

【寄給傑西-W-費爾的信及簡曆】

1859年12月20日親愛的先生:

應你的請求,隨信附上一份簡曆。其中內容不多,因為我想來想去,覺得沒什麽可說的。如果其中尚有可取之處的話,我希望當是謙遜樸實、無誇誇其談這一點。若是你認為需要將這份簡曆與我的其他一些講稿合編在一起,我想自己不會持反對意見的。當然,所編材料不要讓人看起來是我親自執筆的。

你最忠實的A-林肯本人於1809年2月12日生於肯塔基州的哈丁縣。我父母均生於弗吉尼亞州,並非顯赫的家庭--二等家庭,或許我該這麽說才對。在我十歲那年,母親就病故了,她的娘家姓漢克斯,娘家人中如今一些人定居在亞當斯縣,另一些人則安居在伊利諾斯州的梅肯縣。我的祖父亞伯拉罕-林肯約莫在1781年或是1782年從弗吉尼亞州遷移至肯塔基州,一兩年之後,他死於印第安人之手,不是在捕殺中,而是在森林中開荒時遭到了暗算。

我爺爺亡故時,我父親剛滿六歲,他到成年一直沒受過什麽教育。我七歲那年,父親從肯塔基州遷移到了印第安納州。我們到達新居大約是印第安納州加入聯邦的時候,那裏的新居位於一片荒野地帶,森林中有許多野熊和其他野獸。我就是在那裏長大成人的。當地有幾個所謂的學校,隻要會“讀、寫、算”就有資格做個教師。假如有個據說是懂得拉丁文的異鄉人碰巧暫時與我們為鄰,那麽他便會被鄉鄰們看作是個奇才。那裏絕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激起人們要去受教育的強烈願望。

自然,我成年後知識極其貧乏。不過,我還是可以讀、寫、算,但僅此而已。我後來再沒上過學堂。在這點教育的根底上,我至今所具有的淺薄知識都是迫於需要的壓力而漸漸積累起來的。

我從小就開始幹農活,一直幹到了22歲。21歲那年,我來到了伊利諾斯州,我在伊利諾斯的紐塞勒姆居留了一年,在一家商鋪裏當夥計。後來黑鷹戰爭爆發,我被選作誌願兵的連長,這次的成功帶給我的快樂勝過了我此後所取得的任何成就帶給我的快樂。同年(1832)我參加了競選活動,競選州議員,但落敗了--這是我平生僅有的一次被人民排斥。在第二次以及隨後三次的每兩年一屆的競選之中,我均當選為州議員;後來我不再做候選人。在擔任州議員期間,我研修法律,到斯普林菲爾德從事律師職業。1846年,我當選為眾議院議員。屆滿後我沒有尋求連選連任。從1849年至1854年,我更加專心地從事律師業務。密蘇裏妥協案的撤銷重新喚起了我對政治的熱情。我自那之後的經曆已為人熟知了。

如果認為有必要對我的相貌作一番描述的話,不妨這麽說好啦:我身高差不多有六英尺四英寸,體態削瘦,體重平常為180磅,膚色淺黑,頭發又粗又黑,眼睛灰色,渾身無任何其他疤痕或烙印。

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年-1865年),美國政治家,第16任總統(任期:1861年3月4日-1865年4月15日),也是首位共和黨籍總統。在其總統任內,美國爆發了內戰,史稱南北戰爭。林肯擊敗了南方分離勢力,廢除了奴隸製度,維護了國家的統一。但就在內戰結束後不久,林肯不幸遇刺身亡。他是第一位遭到刺殺的美國總統,更是一位出身貧寒的偉大總統。

亞伯拉罕-林肯於1809年2月12日生於肯塔基的哈丁,即現在成立不久的拉魯縣。他的父親托馬斯以及祖父亞伯拉罕都生於弗吉尼亞的羅金漢姆縣,其先輩則是賓夕法尼亞的柏克縣人。他的家世僅僅追溯到此。他的家族最初歸附於貴格教派,不過後來漸漸摒棄了貴格教友們的那些特殊習俗。祖父亞伯拉罕共有四個兄弟--艾薩克、雅各布、約翰和托馬斯。據目前所知,雅各布和約翰的子孫仍定居在弗吉尼亞。艾薩克遷徙到了弗吉尼亞、北卡羅萊納和田納西交界的某處,他的後人現還在那個地方。托馬斯去到了肯塔基,許多年後在那兒辭世,他的後人則從那兒移民到了密蘇裏。本傳主人公的祖父亞伯拉罕移民來到了肯塔基,約莫在1784年遭印第安人殺害。他遺留下一孀妻和三兒兩女。大兒子莫迪凱在肯塔基定居,直到晚年才遷移到了伊利諾斯州的漢考克縣,搬到新居後沒過多久就故去了,他的幾個後人如今仍居住在那裏;二兒子喬賽亞早先就遷居到了藍河之濱如今位於印第安納州哈裏森縣境內的某處,但許久都未曾聽到他和他家人的音訊了;大女兒瑪麗嫁給了拉爾夫-克魯姆,她的一些後代現仍定居在肯塔基的布雷肯裏奇縣;二女兒南希嫁給了威廉-布倫菲爾德,沒聽說她家人遷出了肯塔基,但也一直未得到她家的音訊;最小的兒子托馬斯,即是本傳主人公的父親,由於其父英年早逝,母親生活得非常艱難,他自小便四處給人打工,直到長大成人也未受過一天教育。他除了能勉強寫下自己的姓名之外,就不能再多寫下一個字。在他成人之前,他在霍爾斯梯因河的支流瓦塔加河畔他叔叔艾薩克家做過一年小幫工,後來他又回到了肯塔基生活。在28歲那年,他和南希-漢克斯--主人公的母親於1806年成親。她也出生在弗吉尼亞,她的同姓和異姓的親戚,如今定居在伊利諾斯州的柯爾斯、梅肯和亞當斯等地,也有些人定居在依阿華。主人公沒有一個同父同母或者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他曾有一個姐姐,她成年後結了婚,但她許多年前便已過世,沒留下一男半女。他也曾有一個弟弟,但在幼年時便夭亡了。在他離開肯塔基之前,他和姐姐曾經兩次被送到初級小學去接受短期教育,第一個學校的主管人是紮卡萊亞-瑞尼,第二個學校的主管人是凱萊布-黑茲爾。

這時候,他父親定居在從肯塔基巴赫鎮通往田納西的納什維爾的公路旁的克諾布河畔,那地方位於羅林河汊的阿瑟頓渡口的以南或西南方向3~3.5英裏處。1816年的秋天他從那地方遷移到了現在的印第安納的斯賓塞縣,那年林肯將滿八歲。這次遷移的原因一部分是因為奴隸製的問題,但主要是因為在肯塔基遇到了地契糾紛。他們在一片原始森林裏定居下來,首要的任務就是砍掉多餘的樹木。林肯雖說年紀尚小,個頭卻顯得很大,他也隨著父親掄起了斧子;從8歲那年直到23歲,他便常常手握這件最有用處的工具--隻是在耕種和收割的季節用得不多。在這兒,林肯小小年紀就開始狩獵,但此後他的狩獵技藝都沒什麽長進(在他將滿八歲的幾天前,有一天他父親外出了,新搭建起的木房外來了一群野火雞,林肯站在房內,端起獵槍從木板間隙中朝外開火,立即打死了一隻。從此以後,他再沒向更大的獵物扣動過扳機)。1818年,他母親過世;一年之後,他父親與寡婦薩利-約翰遜太太在肯塔基的伊莉莎白鎮結婚,她帶來了與前夫生育的三個孩子。對林肯而言她真的是一個心地善良而又和藹可親的母親,她現在還居住在伊利諾斯的柯爾斯縣。這次二婚她沒生孩子。他父親直到1830年仍居住在印第安納的那個老地方。就是在那裏林肯才斷斷續續地讀了一段時間的初級小學,學校的主管人先後是安德魯-克勞福德-斯溫尼和阿澤爾-W-多西。他不記得還有其他人了。多西先生現在居住在伊利諾斯的休勒縣。林肯如今回想起來,他上學的時間總計還不到一年。他從未進過學院或大學的學堂;他在獲得律師證書之前,也從未跨進過哪一所學校或學院的校門。他全靠自學來獲取知識。在他23歲之後,便和父親分別了,此時他開始學習英語語法,雖說學得不太係統,但畢竟也達到了現在能說會寫的地步,他研讀並幾乎完全學會了歐幾裏德的六卷著作,後來他當上了國會議員。他懊悔自己沒有受過什麽學校教育,因此總是盡可能地加以彌補。十歲那年,他曾被馬踢傷,當時以為他被踢死了。在他19歲那年,仍住在印第安納,那年他頭一回駕著一條平底船到達了新奧爾良,當時他隻是一個雇工,和船主的兒子在沒有其他幫手的情況下,圓滿完成了任務。據說是因為船上所載貨物的特性的緣故,所以他倆必須在休格海岸沿途停靠做些交易。一天晚上,他倆遭到企圖殺人搶劫的七個黑人的襲擊,在一場混戰中他倆負了點傷,但最終將這些黑人從船上趕跑,隨即“解纜”、“起錨”,離開了那裏。

1830年3月1日--林肯剛滿21歲,他父親和繼母一家人同兩個女兒女婿全家一道離開了印第安納的故居,搬遷到了伊利諾斯。他們采用的搬家方法是靠幾頭牛拉著幾輛牛車,林肯趕著一輛牛車,在這三月間他們到達了梅肯縣,在那裏停留下來。他的父親和一家人在草原和大森林交界處的一塊地方安頓下來,此處在桑格蒙河北岸,距迪凱特以西約十英裏遠。他們在這裏搭建了一座木屋,安下家來,然後又劈砍了足夠多的木條,用來修建了一圈柵欄把10英畝地圍住。此後,他們便開荒種上了玉米,當年就有了收成。

那圍住10英畝地的柵欄木條,如今人們還常常提起它們,其實它們遠遠不是林肯所劈砍的第一批木條或者是唯一劈砍的木條。

兩個女婿全家也在梅肯縣的另一處暫居下來。那年的秋季,所有人都受到了瘧疾和熱病的痛苦折磨,他們從前從未染上過這類病疾,因此他們感到實在難以忍受下去了,於是決定離開梅肯縣。然而,隨後到來的冬天,正是伊利諾斯下了聞名天下的那場“大雪”的那個冬季,他們仍呆在原地沒動。在那個冬季,林肯與他繼母的兒子約翰-D-約翰斯頓、仍住在梅肯縣的約翰-漢克斯(母親南希-漢克斯的堂弟)三人共同受雇於一個名叫丹頓-奧法特的雇主,為他將一條平底船從伊利諾斯的比爾斯鎮駕到新奧爾良去;為了幹這活計,他們得等大雪一停,就要趕到伊利諾斯的斯普林菲爾德去與奧法特會合。大雪約在1831年3月1日方停,當時梅肯縣的許多地方水澇嚴重,從旱路前去已經沒有可能了;於是,為了解決這個難題,他們買下了一條很大的獨木舟,乘著獨木舟沿著桑格蒙河順流而下,林肯就在此次以這種方式初次進入了桑格蒙縣。在斯普林菲爾德,他們找到了奧法特,不料他說,他在比爾斯鎮沒能弄到一條船。這麽一來,他們隻好給他做長工,每人每月12美元的工錢;他們從樹林裏搬出原木,運到古老的桑格蒙縣城的桑格蒙河上建造一條船,造船的地點在斯普林菲爾德西北邊約莫7英裏處,船造好後他們就駕著它前往新奧爾良,工錢大體上還是依照原來的約定給付。縫上豬眼的鬧劇也是在駕船的途中發生的。奧法特購買了30多頭大肥豬,可發覺無法把它們從賣主那兒趕到船上去。於是他心生一計,想到可以將豬眼縫上,這樣便可以隨意將它們趕到任何地方了。他說幹就幹,馬上叫他的雇工--包括林肯在內,一齊動手,很快就幹完了--就等著趕豬走了。可是肥豬們眼睛瞎了看不見路,它們跌到水溝或田地裏便沒法往前走了。這方法不合適,於是隻能將肥豬一頭頭捆起來抬到車上再運到船上去。賣豬的地方離桑格蒙河不遠,現在該地屬於米拉德縣。

在這次跑船期間,他們結識了原先完全陌生的奧法特,他對林肯很是喜歡,認為林肯能派上用場,因此與林肯訂下契約正式雇他做自己的雇工。待他從新奧爾良返回之後,他叫林肯去紐塞勒姆村他開設的店鋪和磨坊裏做夥計,紐塞勒姆村原屬桑格蒙縣,現屬米拉德縣。漢克斯沒有去新奧爾良,他拖家帶口,一回到家裏總難得再出趟遠門,現在已從聖路易回來了。他就是如今在迪凱特賣“柵欄木條”的那個約翰-漢克斯,他是林肯的母親南希-漢克斯的堂弟。林肯的父親帶著他的一家人,以及兩個女兒女婿全家,按照原先的決定,從梅肯縣移居到了科爾斯縣。他繼母的兒子約翰-D-約翰斯頓也到了他們身邊。林肯生來第一次,如上文所提到的那樣,獨自一人在紐塞勒姆沒有期限地停留下來了--那是1831年7月間。林肯在此地很快就結識了許多熟人和朋友。一年沒到,奧法特的生意每況愈下,到了1832年,黑鷹戰爭爆發時,已經瀕臨倒閉了。林肯加入了圍剿“黑鷹”的一個誌願兵連隊,他完全沒有料到,自己竟被選為連長。他說自己以前在生活中碌碌無為,這次當選使他格外欣喜,他服役近三個月,出過征,在行軍途中吃過很多苦,但沒打過一次仗。如今在依阿華,他還擁有一塊因為服兵役而分給他的土地。他退伍回來之後,自覺在鄉鄰中頗有人緣,當年便參加州議員競選,結果落選了--但在他自己所屬的選區,他獲得了277張讚成票,7張反對票。後來他堅定地支持克萊競選總統,結果也遭失敗。那年秋季他所屬的選區以115票的多數票讚成傑克遜將軍當選,克萊先生敗北。這是林肯僅有的一次被人民直選投票所擊敗。他當時一貧如洗,又無工作,但他極想和那些對他慷慨相助的朋友們待在一起,再說他確實走投無路了。

他苦苦思索,他該何去何從--他曾經想去學習打鐵技藝--想去學習法律--可又覺得自己沒有受過幾天教育,難以學好法律。沒過多久,真夠湊巧的,有個人主動提出,願將他的一批陳貨讓林肯和另外一個像他一樣貧窮的人賒銷。他們便開店做生意;他在此說明,就是那家人所共知的雜貨店。當然,他們除了債務越陷越深之外,從中一無所獲。後來,他被任命為紐塞勒姆的郵務員--這是個無足輕重的職位,所以他的政治觀點並未招來任何對他擔當這個職務的異議。那家商店最終倒閉了。桑格蒙縣的土地測量員建議林肯代為負責他所在地區的一部分測量工作。他接受了這個活計,買來了一個指南針和一副測鏈,研讀了一點弗林特和吉布森的有關測量的著作之後,就幹起了這份工作。這個差使能使他得以溫飽,讓靈魂和肉體仍融為一體。1834年的選舉來到了,他以一個候選人所能獲取的最高票數當選為州議員。約翰-T-斯圖亞特市長也當選了,當時他正從事律師職業。在競選遊說期間,有一次他與林肯進行私下交談時,鼓勵林肯去學習法律。林肯當選之後,從斯圖亞特那裏借了不少書,帶回家中認真研讀起來。他在無人可以討教的情況下刻苦自學。他仍然幹著測量的差使,靠它維持日常的衣食開銷。

在州議會舉行會議期間,他暫時擱下法律書籍,待會議結束之後又重新拿起書本學習。

1836、1838和1840年他連續當選。1836年秋季他獲得了律師證書,1837年4月15日他遷居到斯普林菲爾德,開始正式從事律師職業,他的老朋友斯圖亞特請他做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1837年3月3日,林肯和另一位桑格蒙縣的代表,在當天的伊利諾斯州議會議事錄817和818頁上刊登了一份抗議書,簡要地闡明了他對奴隸製問題的觀點;時至今日,他所持的觀點仍與那時完全相同。那份抗議書如下--(此處略)。1838年和1840年在州議會中林肯先生的黨提名他為州眾議院議長候選人;但因為隻有少數人讚成,結果落選了。在1840年,他拒絕再次當選為眾議員。1840年,他被提名為哈裏森選舉人之一,1844年被提名為克萊選舉人之一,為這兩次競選活動他花費了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

1842年11月他同肯塔基州列克星敦的羅伯特-S-托德先生的女兒瑪麗結婚。他們現在有三個孩子,個個都是男孩--一個生於1843年,一個生於1850年,還有一個生於1853年。他們還有一個孩子生於1846年,但夭折了。1846年他當選為國會眾議院議員,隻任期一屆,從1847年12月起到泰勒將軍1849年3月就職為止。墨西哥戰爭從頭至尾都是在林肯先生當選為國會眾議員之前進行的,但當時美國軍隊仍駐留在墨西哥,和約也直到後來的六月才得以正式批準。他在國會中對這場戰爭的態度引起了頗多爭議。隻要細心讀讀《國會院報》和《國會環球報》就不難發現,對向戰場上的士兵提供一切供應和支援的議案他都投了讚成票,對一切有益於參戰的軍官和士兵及其家屬的議案他都投了讚成票;某些議案未經過爭議而獲一致通過,沒有留下誰反對、誰讚成的投票記錄。從《國會院報》和《國會環球報》上均可以看出,他曾公開表明這場戰爭完全是美國總統一手發動的,而發動這場戰爭既無必要,也違背了憲法。這聲明原本是阿什蒙先生修正案中的措辭。對這種觀點,林肯先生和幾乎全體,或者就是所有議員中的輝格黨人全都表示讚同。

林肯先生發表這一觀點的依據,簡而言之,就是美國總統派遣泰勒將軍進入了一個原本屬於墨西哥而並非屬於美國的地區,第一次激發了兩國之間的敵意--其實就是引發了戰爭;那地區和裏奧格朗德河東岸接壤,一直居住著土著墨西哥人,他們在那裏出生並受到墨西哥政府的管轄;這地區從未隸屬於得克薩斯或者美國,也從未通過簽字條約而轉交給它們--雖說得克薩斯曾經聲稱裏奧格朗德河是它的邊界,但對此說法墨西哥未曾承認過,當地的居民也未曾認可過,而且得克薩斯或美國也未曾強迫對方予以承認--此外,在那個地區與得克薩斯實際控製區之間有一片廣闊的沙漠--那個引起爭議的地區一度是墨西哥領土。在尚未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直到目前還沒有經過)變更它的所屬地位之前,它仍舊歸墨西哥管轄。

林肯先生認為派遣一支軍隊進入墨西哥人的領土,是沒有必要的。墨西哥並未采取任何方式侵擾或威脅美國或者當地的人民;同時這一行動也是違背憲法的,因為宣戰的權利,憲法將它賦予了國會,而不是總統。他認為,采取這一行動的主要動機,就是為了轉移公眾的注意力,使他們對政府在俄勒岡邊界問題上,對英國采取“五十四、四十、或者戰鬥”的讓步視而不見。

林肯先生將不參加連任競選。在他前往華盛頓前便已就此事作出了決定,並將此決定公諸於眾;這一決定也得到了輝格黨朋友們的諒解,出於這種諒解,哈丁上校和貝克上校以前在同一選區也隻幹滿了一屆任期。

1848年,他在國會任職期間,竭力主張提名泰勒將軍做總統候選人,反對提名另外的人。在泰勒將軍獲得提名之後,他為了使其競選獲勝而全力以赴--在華盛頓附近的馬裏蘭作過幾場演說,在麻省也演講了幾場,在他自己所屬的地區伊利諾斯,他更是四處遊說,最終該地區以1500票的絕對多數讚同泰勒當選。

退出國會之後,他以前所未有的熱忱繼續投身於他的律師職業之中。1852年,他又被提名為斯各特選舉人,也進行了一些競選活動,但由於意識到這次在伊利諾斯沒有幾分成功的把握,所以他沒有顯出上次為總統競選時的那股熱情。

在1854年,他忙於律師業務,幾乎淡忘了政治活動,直到密蘇裏妥協案被明文廢除,他這才被驚醒過來。

這年的秋天,他又四處去發表競選演說,但目的或目標隻是為了盡可能地使理查德-耶茨眾議員能競選連任。他的演說立即引來了空前的關注。隨著競選活動的深入展開,他竟被本州的其他許多地方邀去演說,這些地方已不屬於耶茨的選區了。他並沒有就此擱下律師業務,而是將精力輪流放在法律和政治活動上。那一年,州農業商品交易會在斯普林菲爾德舉行,道格拉斯宣布要到場發表演說。

在1856年的競選活動中,林肯先生曾作了50多場演講,但據他回憶,從沒有一次的演講稿被付梓印刷。其中在蓋倫納曾作過一次演說,但林肯先生實在想不起來演講稿的哪一個段落是用鉛字印刷的;他也想不起來是否在那次演說中提到過聯邦最高法院的一個裁決,他或許談到過這一話題;當時的一些報紙也可能報道過他曾說過那些話;但他認為,即使就在當時,他也是絕對不會說出那些話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