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下午一點半,我站在伍利姐姐家餐廳的餐具櫃前,欣賞擺放得井井有條的瓷餐具。跟沃森家一樣,她的餐具也值得代代相傳,也許已經傳到她了。但這裏沒有東倒西歪堆得老高的咖啡杯,也沒有薄薄的一層灰。薩拉姐姐的瓷餐具整齊而筆直地疊成幾摞,每個盤子上都有一小圈毛氈保護表麵,免得讓疊在上麵的盤子刮花。瓷餐具下方的架子上有隻長長的黑盒子,裏麵是同樣整整齊齊的銀餐具。

我鎖上餐具櫃下方的櫃子,把鑰匙放回原處:中間架子中央的蓋碗裏。這棟房子的女主人顯然擁有精致的對稱感,這有多麽值得稱讚,就有多麽容易被識破。

我從餐廳踱到走廊上,滿意地參觀完一樓的每個房間,然後走向後樓梯。

—·—

吃早餐時,薩拉說她和丹尼斯要在城裏的公寓過周末,因為他們那兩天都有晚餐安排。她又說中午之前得去城裏辦些事,伍利提議他陪她一起去,這時薩拉看著我。

——這樣可以嗎?她問,要是伍利陪我去城裏幾個小時?

——有何不可。

事情就這麽定了。伍利和薩拉開車進城,我稍後開凱迪拉克去接他,我們倆再一起去馬戲團。我問伍利我們在哪裏碰頭,他自然提議在聯合廣場的亞伯拉罕·林肯雕像那裏。十一點剛過,他們駛出車道,開往城裏,留我一人看家。

首先,我走進客廳。我給自己倒了一指高的蘇格蘭威士忌,打開高保真音響播放西納特拉,踢著腳跳起舞來。我從沒聽過這張唱片[1],但老藍眼睛的狀態很棒,在管弦樂團的伴奏下哼唱一係列的慢搖情歌,包括《你讓我如此快樂》(“I Get a Kick Out of You”)和《他們無法把記憶帶走》(“They Can’t Take That Away from Me”)。

在唱片的封麵上,兩對情侶正在散步,西納特拉則獨自靠在燈柱上。他穿著深灰色西裝,頭上歪戴著一頂軟呢帽,兩指之間鬆鬆地夾著一根煙,看著快掉在地上了。光是看到這張照片,就讓人想抽上一根煙,戴上一頂帽子,也孤獨地靠在燈柱上。

有一瞬間,我好奇買這張唱片的人是不是伍利的姐夫。但隻有一瞬間。因為,這當然是薩拉買的。

我重播唱片,又給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在走廊上漫步。據伍利說,他的姐夫是華爾街奇才,盡管你從他的書房看不出來。裏麵沒有股票行情自動收錄器的紙條,也沒有如今用來告訴人們應該買賣什麽的工具。沒有賬簿、計算器或滑尺。取而代之的是熱愛運動的諸多證據。

在書桌對麵的架子上——丹尼斯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有一條固定在支架上的魚標本,魚嘴永遠對著魚鉤。魚上方的架子上有張最近拍的照片,上麵是四個剛打完一輪高爾夫的男人。幸好照片是彩色的,你可以記住自己永遠不想穿的衣服是什麽樣的。我掃了一眼高爾夫球手們的臉,挑了一個看起來格外自大的人,覺得那就是丹尼斯。架子左邊的牆上凸出兩個J形掛鉤,鉤子上卻空空的。J形掛鉤的上方是另一張照片,一張大學棒球隊的合照,草地上有座兩英尺高的獎杯。

書房裏沒有一張伍利姐姐的照片。牆上沒有,架子上沒有。奇才的書桌上也沒有。

在廚房洗完威士忌酒杯後,我發現了一個像是食品儲藏室的地方。但它不像聖尼克的那個,從地板到天花板堆滿一袋袋麵粉和番茄罐頭。這個食品儲藏室裏有個帶銅製洗手台的銅製小水池,還有各種顏色和尺寸的花瓶,讓薩拉完美地展示丹尼斯不曾送過的每一束花。好的一麵是,丹尼斯確保這裏有個特別定製的櫃子,可以存放幾百瓶酒。

我從廚房出來,走進餐廳,又打量了一下之前提到的瓷餐具和銀餐具。我在客廳停下,把軟木塞塞回威士忌酒瓶,關掉留聲機,然後上樓。

我跳過伍利和我過夜的房間,把頭探進另一間客房,然後是一個看似縫紉室的房間,最後來到一個粉刷了一半的臥室。

在房間中央,有人掀開了防護用的防水布,露出堆在**的箱子,讓它們暴露在淡藍色油漆的威脅中。這似乎不是伍利的姐姐會做的事,所以我主動把防水布蓋了回去。這時,我發現床架邊上靠著一根路易斯維爾擊球手棒球棍。

我心想,這一定是丹尼斯書房裏J形掛鉤上的東西。他可能在十五年前擊出一個本壘打,然後把棒球棍掛在牆上,每當他不看魚時,就能回味這件事。但出於某些奇怪的原因,有人把它拿到了這裏。

我拿起棒球棍,在手裏掂了掂,難以置信地搖搖頭。我之前怎麽沒想到呢?

從形狀和原理上講,路易斯維爾擊球手棒球棍與我們的祖先用來製服野貓和狼的棍棒沒什麽不同。可不知怎的,它看起來就跟瑪莎拉蒂一樣時尚摩登。棒球棍采用柔滑的錐形設計,確保力道均勻分布……底部的凸起卡住掌根,讓揮棒的力量發揮到最大,卻不會讓棒球棍從手中滑脫……費盡心思雕刻、打磨和拋光,就像製作小提琴和船隻一樣,路易斯維爾擊球手棒球棍是兼具美感與實用性的物品。

說真的,想想喬·迪馬喬吧,他把棒球棍擱在肩上,身體忽然運動起來,迎接以九十邁的速度砸向他的棒球,砰的一聲得意出擊,將球打回相反的方向。我敢說你找不到比棒球棍更好的例子來證明形式追隨功能[2]這一設計理念了。

是呢,我心想。忘掉你的木棍、平底鍋和威士忌酒瓶吧。說到伸張正義,你隻需一根經典且優質的美國棒球棍。

我吹著口哨在走廊上繼續前行,用棒球棍頂端推開主臥的門。

這是一個采光很好的漂亮房間,不僅有一張床,還有一張躺椅,一把帶腳凳的高背椅,以及一對男女用的五鬥櫥。還有一對男女用的衣櫥。左邊衣櫥裏有一長排連衣裙,大多像它們的主人一樣明亮而優雅,但角落也塞著幾件**的衣物,我幾乎不好意思看,她肯定也不好意思穿。

第二個衣櫥的架子上放著疊得整整齊齊的牛津襯衫,一根掛杆上掛著許許多多三件套西裝,按棕褐色、灰色、藍色、黑色依次擺放。西裝上方的架子上有一排以類似色係擺放的軟呢帽。

俗話說,人靠衣裝。但你隻需要看著這排軟呢帽,就知道那是胡扯。把各個階層的男人聚在一起——從有權有勢的人到一無是處的人應有盡有——讓他們把自己的軟呢帽扔成一堆,你窮盡一輩子也搞不明白哪頂帽子是哪個人的。因為是人定義了軟呢帽,而不是軟呢帽定義了人。我的意思是,比起喬·弗雷迪警長的帽子,你應該更想戴弗蘭克·西納特拉的帽子吧?但願如此嘍。

我數了數,丹尼斯大概一共有十頂軟呢帽、二十五套西裝、四十件襯衫,用來相互搭配。我懶得計算所有可能的造型組合了。一眼望去,要是什麽東西不見了,顯然也沒人會發現。

注釋:

[1]達奇斯聽的這張唱片是西納特拉於一九五四年推出的《寫給年輕愛侶的歌》(“Songs for Young Lovers”)。——作者注

[2]芝加哥建築學派代表人物路易斯·沙利文提出的設計理念,他被譽為現代功能主義建築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