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遠秀生日的前一天,誌興忽然發現自己咳出血來,清晨他嗓子發癢,咳了數聲,咳得心髒悶痛、腿腳發軟、眼前發花,他強撐著牆壁想站起來,一用力,差點跌倒在地,睜大了眼,看見他剛吐出的痰裏,帶著一團鮮紅的顏色。血?我竟然吐血了?

誌興瞬間想起了父親,父親就是因為這個病去世的,一開始,他身體並無其他異樣,隻是吐血……人的身體裏,能有多少血呢?誌興心中一涼,四肢仿佛被針刺一般,酸澀疼痛,迅速蔓延開來。

也許,一切都是命吧。誌興晃著肩膀,往後山走去,他的父母還有後媽,都葬在那裏,村人背地都說苦根命好,前後娶了兩個娘子,兩個女人對他都是巴心巴肝,現在,他的墳墓在中間,鳳英和素瓊一人一座墳,左右排列。苦根百年之後,竟然有兩個女人陪伴,怎能不讓人羨慕?當然,這也得感謝誌興,當初素瓊最擔心的,也是她死後沒有歸宿地,人家苦根和鳳英是原配夫妻,哪有她橫插一腳的道理?就連村裏主事的老人,遇到這種情況也不好發言,誌興卻一錘定音,讓後媽的墳墓,緊緊挨著父親旁邊,和他的生母,分毫不差,三墓幾乎連在一起。這讓村人驚詫的同時,也感歎於誌興的大度和孝心。

誌興往父母親墓地走去時,遇到了手握大掃帚、正在奮力清掃垃圾的啞巴叔,啞巴叔心眼明亮,他將誌興攔下,比比畫畫了一番,誌興大致看懂了他的意思:啞巴叔見誌興神情萎靡,以為他還在為之前車禍一事憂心,便勸解他年輕人看開些,世上有啥解決不了的難題呢?誌興苦笑著謝過啞巴叔,繼續往山上走。

北風拂動了草葉,撲在臉上,像一記記嚴厲的掌摑,誌興麻木的心中升上這樣一個念頭:他何嚐不想解決人世間一切難題呢?前提是他還活在人世間,擁有大把光陰,才能有這樣的資格啊,如果屬於他的時間已經不多了,他哪裏還敢做夢,奢望自己不該擁有的東西呢?也許,這就是命!命中注定,父親遭受的厄運,同時會遺傳到當兒子的身上。

那天,誌興一個人坐在墳頭,他給父親、母親、後媽分別都磕了頭,跪下時眼睛潮濕,抬起頭便淚水漣漣,他想也許過不了多久,他就會來陪他們了,到時,怎麽對父母他們說呢?自己在世三四十年,過得渾渾噩噩:想愛的女人,到頭來都不敢表白心聲;想做的事業,最後弄成了一團糟。他許誌興,活脫脫就是一個失敗者呀!就算到了地下,都羞於見到父母親人的失敗者!

第二天,遠秀一個人在縣中學門口等了很久,很久,久到她確信誌興不會來了,他約了她,又忘記了這個約會。遠秀回去的路上,雙腿沉重如灌鉛,卻依舊在為誌興找理由:也許他最近遇到那麽大的打擊,忘記時間了。

毛穀川開著車,看到人行道上的遠秀,搖下車窗叫她名字,非要送遠秀一程,遠秀卻之不恭。上了車,係安全帶時,毛穀川忽然一拍腦門,叫一聲:“啊呀,我都忙忘了,遠秀,今天是你生日吧?”遠秀不好意思地微微一笑,點了下頭。毛穀川立即歉意道:“真對不起,老同學,差點都忘記了,你和春曉是同一天的,隻不過不同月份,這樣吧,我打電話給春曉,晚上我們一起吃個飯,為你慶祝生日好嗎?”遠秀心中微微酸澀,她婉拒了毛穀川的好意,一心想著回家,心有不甘地想:難道他真的忘了嗎?連舊友毛穀川都記得,他和自己在同一個屋簷下呆了這麽多年,怎麽會忘記呢?

遠秀回去得有點晚,能幹的小星,已經做好了幾道菜,臉蛋紅撲撲地往桌上端,看到媽媽進屋,小星跑過來,一手還托著一個涼拌菜,開心道:“媽媽生日快樂!”“乖,小星真乖。”遠秀含笑望著十四歲的女兒,時光真快啊,一眨眼,小星都是大姑娘了。

誌興明明聽到了小星的話,奇怪的是,他毫無表情。遠秀有些失望,她不願這樣想,念頭又一直往那裏跑——誌興不是不小心忘記了,而是故意的,但他為什麽要開這樣的玩笑呢?難道他不知道,他約遠秀今天去縣中學門口,遠秀是帶著怎樣的憧憬和期待赴約的?她要怎樣說服自己,掙脫開舊事的紛擾,才能坦然邁出這一步。現在呢,她邁出去了,他卻冷靜地縮回腳。

遠秀將歎氣聲咽進肚子裏。吃飯了,遠秀和小星坐一張長凳,對麵是誌興和虎頭。誌興冷著一張臉,他今天真是古怪,視線漂移,不是越過遠秀頭頂看牆壁,就是低垂腦袋死死盯著桌麵,不和遠秀眼神交接。

小星也覺得飯桌上氣氛有些怪異,今天是媽媽生日,這孩子心裏快樂,她忽然想到虎頭弟弟在小學全校作文比賽中獲得二等獎,便慫恿虎頭念一念他寫的作文,極力想讓晚餐氣氛活泛一些。虎頭有點不好意思,但他從小最聽這個姐姐的話。小星催了兩次,虎頭便從書包裏拿出本子,大聲地念道:

“《我的媽媽》:在我生命中,有兩個媽媽,生我的媽媽,在很遠很遠的地方工作,她答應等我長大了,要帶我去大城市玩,我很想念她,但並不寂寞,因為我身邊,還有一個媽媽。不,她現在還不是我的媽媽,我叫她姑姑,如果有一天,姑姑能變成我的媽媽,我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孩子了,因為我同時擁有了兩個媽媽……”

遠秀怔怔的,豆大的淚珠在她眼眶裏直打轉。誌興黑沉著臉孔,忽然摔下手中筷子,沒跟大家打招呼,起身便往外麵走。誌興起來得急,專心念作文的虎頭一個不留神,摔了個屁股墩,驚得唉喲一聲。

遠秀眼中的淚,啪嗒砸落到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