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金牛縣考察調研回來,劉長興和曹建德一行親眼看到有幾十個人在市政府門前靜坐、請願。這些人打著一條白底黑字的橫幅,上麵寫著:公車撞人,酒駕殺人,交警無為,孤兒無助,跪求政府為民做主!

又是群體事件!當領導的但凡看見這種老百姓聚集請願的場景難免心驚肉跳。畢竟保持社會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和保證,畢竟百姓上街對任何一個地方政府來講都是天大的事,處理不好就會釀成大患。

昨天他們在金牛縣的時候,在家主事的常務副市長方一鳴曾打電話向黨政一把手匯報過,說有幾個農民群眾到市政府門前請願,隻不過為了一起車禍,並保證說他一定能夠處理好,請市委書記、市長放心。可誰知道,今天請願的人數有增無減,方一鳴再次匯報過了,說他沒有把事情處理好,應該檢討,請書記、市長回來之後再設法處置。

“我先回市委了,請曹市長妥善處置一下,有什麽問題電話溝通。這種群體性上訪請願社會影響極大,要是被外麵的媒體盯上了,或者網絡上炒起來,就不好辦了,所以你要快刀斬亂麻,但也要充分聽取老百姓的訴求,維護他們的切身利益。”劉長興說完離開現場去辦公室了。

請願人群看見貌似領導乘坐的車子開來,便簇擁著一男一女兩個十多歲的、披麻戴孝的孩子跪地攔車。

曹市長讓車子停下,自己下了車,迎麵向請願人群走去。信訪部門的負責人迎上前來想給市長做個簡單匯報,在現場的公安幹警也趕緊圍上來,怕市長的安全受到威脅。曹建德擺擺手,示意信訪幹部和公安幹警退到一邊去,然後走近請願者,用十分平靜而又堅定的語調說:“我是市長曹建德。你們中間誰是當事人,或者推舉出幾個代表,請和我一起到市政府裏麵去談,協商解決問題。其他人請信訪辦的同誌安排一下,到會議室休息,喝茶。你們請願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故意幹擾市政府正常的辦公秩序,所以,請大家立即把市政府門前的通道讓開,不能影響事關全市人民利益的政府機關辦公,否則有可能違法,造成不應有的嚴重後果。”

聽了曹建德的話,立即有兩個中年男人走到市長跟前說:“當事人就是這兩個孩子,我們都是他倆同村的叔叔、伯伯、姑姑、嬸子。市長果真體恤百姓,真心實意給解決問題,我們大家感激不盡,這兩個孩子感激不盡。我倆陪著孩子進去,聽聽領導如何解決他們的問題,其他人也願意聽從領導安排。”

這兩個男子顯然是這次上訪行動的骨幹和組織者。聽他們有如此理智的態度,曹建德剛才略顯緊張的心情放鬆了,心想方一鳴這個飯桶,怎麽會讓事態升級擴大呢?我們的百姓是最好的百姓,隻要官員和政府跟他們講理,不來橫的,老百姓基本上沒有故意要和政府過不去的。

事情的起因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一起車禍,兩條人命,醉駕惹的禍,肇事車輛係公車。

事情發生在五天之前,一個雙休日的晚上。金馬市第三中學的小車司機顧某開著單位的車,和朋友相聚飲酒作樂。一幫男人鬥酒,一個個豪氣衝天,一桌人差不多都喝醉了。顧某開著公車辦私事、赴私宴並不少見,故而沒有任何自責或者羞恥感,飲酒時將車鑰匙隨意扔在餐廳包間的茶幾上。他放開喝酒的時候,已經打定主意將車子放在酒店的停車場,第二天再來取車就是了,可他沒有料到,同桌飲酒的一位他的朋友的朋友,喝醉之後擅自拿了車鑰匙,將車開到行人稀少的夜間馬路上狂奔。酒醉飆車能有什麽好事?輕而易舉將一對在馬路邊行走的夫婦給撞死了。

死者係市郊農民,白天在金馬市區幹臨時工,吃過晚飯之後還幹了一陣活兒,準備買點東西然後回家休息,卻不料天降橫禍,一下子被一個醉鬼送上了西天。這一對天下最倒黴的父母留下了一雙剛剛在鄉鎮初級中學上初一的龍鳳胎兒女,除了這一雙尚無主事能力的孩子,他們再無直係親屬或得力的親戚。

接到路人報警之後,交通警察到現場勘查取證,肇事者竟然在碰壞了的車裏呼呼大睡。根據車牌找到車主,市三中管車的辦公室主任到場,認定車子是他們單位的,但肇事者並非學校的司機,而是一位陌生人。找來了司機顧某,他也因醉酒迷迷瞪瞪,根本說不清車鑰匙怎麽到了這位素不相識的肇事者手裏。

醉酒無照駕駛,傷害兩條性命,肇事者被刑拘毫不含糊。但交警一調查,才弄清楚這位醉駕害人的肇事者姓苟,竟然是一位強製戒毒剛剛放出來的癮君子。他以前倒有駕駛執照,但被吊銷了。這種人將自己的生命不當回事兒,對他人生命也極不尊重,真是誰碰上誰倒黴。讓姓苟的認罪服刑應該沒有什麽含糊,可是要讓他賠償受害者,就不那麽容易了。此人因為抽大煙,弄得一貧如洗,他的家裏別說家具家電,就連鑄鐵的暖氣片也被他拆了賣廢鐵,換錢買海洛因了。他住的房子,產權也不屬於他。姓苟的因為吸毒早已弄得妻離子散——妻子改嫁,孩子也帶走了。因為他吸毒揮霍了所有家產,這套破舊的房子產權也被法院判為前妻所有,隻是他的前妻念舊,暫時給他居住而已。

除了這位肇事者情況特殊,兩位死者的情況也夠特殊的。他們死後,家裏再沒有可主事的成年人,故而也沒有人出麵要求嚴懲肇事者,並提出賠償要求。既然事主沒有緊追著屁股提出種種要求,肇事者又無賠償能力,故而交警隊除了將醉駕者送去依法處置,並沒有立即判定賠償事宜。肇事車為市三中公車,學校領導怕惹火上身,也對此事避之唯恐不及,並沒有任何對死者家屬表示慰問之類的舉動。

雖說死者親屬沒有主事的,但兩條正值盛年的生命被無辜褫奪,其遺孤無人照料的殘酷現實和政府、警方對受害者缺乏應有的同情和照顧,惹惱了兩位死者的遠房本家和本村村民。大家的同情和悲憫、憤慨和俠義的情緒被充分調動起來了,他們自發組織起來,帶著死者的兩個孩子,忽略了所在鄉鎮和城關區兩級政府,直接上金馬市政府請願來了。請願的人們昨天就來了,人數比今天要少許多,也沒有打橫幅,甚至沒讓孩子戴重孝,隻是胳膊上佩戴了黑紗,怕到了市政府過於引人注目。他們認為人民政府總該為人民作主,為遇到災難的兩位少年排憂解難。可是,市委書記和市長都不在,看家的方一鳴副市長看見來了幾個上訪的農民,根本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隻不過打電話到交警隊問了問情況,覺得公安方麵的處置沒有什麽不妥,於是指使公安局派幹警將請願者強行驅離,沒有給解決任何問題。昨天來的村民回到家裏一說,引起更多村民的義憤,故而導致今天來了更多的人,打著橫幅擴大影響,大聲疾呼群情激奮,並揚言假如問題還得不到解決,便要抬屍遊行,進一步擴大事態。

曹建德市長將請願者請進市政府,和他們在一間小會議室坐下,耐心聽那兩位男子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並且現場打電話讓公安局領導通知交警隊負責人及處理這件事的幹警迅速趕來,查證了上訪者所言事實不虛。

弄清情況之後,曹市長當麵向車禍死者的一雙兒女和請願者代表做出幾項承諾:第一,這起交通肇事案事實清楚,責任全在醉駕者,依據法律,必須讓這個害人害己的家夥受到嚴厲製裁。第二,在肇事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前提下,比照別的地方出現嚴重交通事故由政府承擔賠償責任的先例,市政府將責成城關區政府出麵協調,在一周之內解決給死者及其家屬的賠償和撫恤,賠償金額不少於每人20萬元。考慮到這兩個孩子已成為孤兒,這筆賠償金可委托區政府民政部門代為保管,分批發放,以保證孩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長之需要。第三,責成市、區兩級民政部門啟動社會救助機製,盡可能安排好兩個孩子今後的生活、上學,一直管到長大成人之後給解決就業問題。第四,市三中的公車因管理不善被盜用,是造成嚴重車禍的原因之一,故而責成這所學校承擔一定的責任,發揮他們的優勢解決兩個孩子上學的問題,讓這兩個孩子在該校接受教育直至高中畢業,並免除一切費用。

聽完曹市長所做出的幾項鄭重承諾,請願者代表感動得哭了,兩個中年男人哽咽難抑。他們扯過兩個孩子讓給“大恩人”磕頭拜謝,被曹市長製止了。他們說:“我們一直相信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是為人民辦事的。這兩個孩子的父母太不幸了,可他們的孩子能得到政府這樣照顧,實在太幸運了。村上的人都願意幫助這兩個可憐的孩子,我們回去就發動村民給孩子捐助,盡我們的綿薄之力。”

處理完這一突發事件,曹建德主動去向劉長興書記說明情況,並檢討說:“情急之下,來不及向你匯報溝通,我就自作主張了。有不合適的地方,請劉書記批評指正。”

劉長興說:“你做得很對。但凡這種群體性事件,處理起來就應該幹淨利落,要不然很容易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要真正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就必須充分考慮老百姓合理的訴求,實實在在給他們解決問題,這才是從根本上維穩,要不然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一味采用堵的方法,累死也吃力不討好。同樣的一件事,怎麽到你手裏這麽快就能處理好,讓方一鳴同誌去做,反而激起了更大的矛盾呢?”

“一鳴處理事情動腦筋少。他的方法正是你說的‘堵’,一味想著怎麽把老百姓收拾住,讓公安方麵簡單驅離。這樣當然不行,方法有問題。老百姓既然來上訪,你不給解決問題,局麵能收拾得住嗎?”曹建德說。

“其實,類似一鳴同誌這樣的做法,絕不是簡單的方法問題。他之所以這麽做,完全是幹部隊伍中一部分人對待人民群眾態度的自然反應。這是一個帶根本性的嚴重的問題。”劉長興語氣變得沉重,“近年來,在我們一些幹部的心目中,群眾利益至高無上的觀念早已不複存在,那些不把人民裝在心裏的領導幹部自稱是‘人民公仆’,幹脆是念牙疼咒,說得嚴重些,這些人從根本上忘記了共產黨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他們視百姓如草芥,肆意踐踏老百姓的利益和尊嚴已經成了習慣。當然了,我倒不是說方一鳴處理這件事有多大錯,而是說我們不得不麵對幹部隊伍群眾觀念淡薄的現實,而且必須花大氣力予以糾正,要不然,脫離群眾將成為必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我們黨的執政基礎就會被動搖,那樣的話真的就麻煩了。”

“嗯,長興同誌說得對,這一點我也深有同感。”

“這件事處理過程中,交警隊也有不作為的問題。不能因為肇事者沒有賠償能力,受害人遺孤天大的困難就可以置之不理,這一點正是激起民憤的重要原因。說到這兒了,我想和你探討一下,建德同誌,你覺得金馬市交警支隊近期的工作怎麽樣?我聽到了一些反映,有正麵的,也有負麵的。”劉長興繼續說。

“交警支隊新換了一個隊長,新官上任三把火,這段時間抓交通秩序整頓,尤其對機動車違章違規抓得很緊,近期交通違章的現象大幅減少。我聽到的反映基本是正麵的,表揚和肯定的居多。”

“要麽說我們這樣的人身居高位,往往會被蒙蔽視聽,不見得能全麵的掌握真實情況。我前幾天無意中聽到市委辦公室兩位普通工作人員在辦公室議論,說交警隊抓交通秩序整頓是好的,是對人民生命財產負責任的表現,但最近卻因為一味追求政績,發展到了濫用權力、濫加處罰的程度,群眾反映說他們罰款有任務,罰得越多得到的實惠越多,所以故意和老百姓過不去。回來以後我問了問司機和幾個有私家車的工作人員,濫罰款的現象的確存在。比方說罰違章停車,市區有幾個點,是老百姓必須去的地方,但周邊卻沒有劃定足夠用的停車位,有個龍泉市場周邊幹脆沒有停車位,開車的人隻要去這裏購物,隻能違停。據說交警們也知道,去這個地方執法就跟撿錢似的,一抓一個準,一罰一個準,越罰越上癮,越罰越來勁。我讓電視台派記者去這裏采訪取證,市場周邊開小餐館、小商店和理發店的小老板們說,這裏每天都有被罰的,弄得開車買東西的人都不敢來了,因為能停車的地方離這個市場實在太遠。後來電視台給我看了記者非正常拍攝的畫麵,的確是隻要有車停下來,立即就有交警出現,不由分說將罰單夾在前風擋玻璃的雨刮器下麵。有的車主人在現場,也不容辯駁,有的剛剛下車沒有走遠,看見交警來了,趕緊回過頭來解釋,但挨罰已經不可逃脫。真是為了罰款而罰款,社會影響很不好。有的小警察嘴上還叼著煙,更談不到對車主先敬禮後執法,形象很差。我還找來交警支隊有關違章停車的《處罰決定書》,那上麵明明寫著:‘被處罰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路段實施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代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西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八十一條第十項決定予以100元罰款,記0分。’那就是說,隻有‘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才應該處罰,哪兒能人還在現場,也不存在拒絕駛離的問題,就非處罰不可呢?電視台沒有給他們曝光,也是為了維護人民公安、人民警察的形象,但人民公安、人民警察一定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要不然,就有可能把自己放到與人民群眾對立的位置上去了。”劉長興說到這件事有幾分義憤。

“長興同誌你說的這些我還真不知道。我讓公安局長找電視台去,看看記者采訪到的資料,然後請他們協調一下,糾正侵害群眾利益的錯誤做法。類似龍泉市場沒有停車位的問題也得盡快解決。”

劉長興笑了笑:“建德同誌,我這不算借題發揮吧?我就見不得這種視百姓如草芥,將侵害群眾利益當本事的做法。你告訴公安局,讓交警隊限期改正,要不然,那個新提拔的交警隊長也別幹了。”

“好,我去辦。”